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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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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4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3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3月17日至3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3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3月17日下午15:00至2019年3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东营市西四路892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杜斌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01,619,0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044%。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00,675,9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503%。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943,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1%。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92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4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宝莫BOO项目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101,388,33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30%;230,7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0%;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690,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5.3119%;反对230,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4.68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章击舟先生、张如积先生、李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章击舟先生、张如积先生、李宁先生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1、选举章击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获得投票数 100,676,9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29%;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投票数3,978,9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0.8556%。章击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选举张如积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获得投票数 100,676,9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29%;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投票数3,978,9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0.8556%。张如积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选举李宁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获得投票数 100,676,9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29%;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投票数3,978,9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80.8556%。李宁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吴锋先生、陈佳女士、陶曼女士、熊锐新先生、罗瑜女士、刘翱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1、选举吴锋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获得投票数 100,676,9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29%;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投票数3,978,9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0.8556%。吴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2、选举陈佳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获得投票数 100,676,9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29%;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投票数3,978,9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0.8556%。陈佳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3、选举陶曼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获得投票数 100,676,9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29%;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投票数3,978,9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0.8556%。陶曼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4、选举熊锐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获得投票数 100,676,9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29%;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投票数3,978,9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0.8556%。熊锐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5、选举罗瑜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获得投票数 100,676,9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29%;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投票数3,978,9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0.8556%。罗瑜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6、选举刘翱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获得投票数 100,676,9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29%;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投票数3,978,9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0.8556%。刘翱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吴迪先生、辜桥婷女士、袁媛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王建军先生、武登海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4-1、选举吴迪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获得投票数 100,676,9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29%;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投票数3,978,9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0.8556%。吴迪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4-2、选举辜桥婷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获得投票数100,676,9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29%;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投票数3,978,9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0.8556%。辜桥婷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4-3、选举袁媛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获得投票数100,676,9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29%;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投票数3,978,9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0.8556%。袁媛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大会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九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5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选举职工代表担任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9年3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应到职工代表53人,实到职工代表47人,符合职工代表大会的相关规定。经与会职工代表一致同意形成如下决议:

  选举王建军先生、武登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同本届监事会任期。上述两位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九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王建军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中共党员。1983年参加工作,历任东营胜利油田聚合物公司一厂厂长、党支部书记、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经理助理兼安全总监。

  王建军先生持有公司3,100股股份,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武登海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96年参加工作,历任东营胜利油田聚合物公司一厂车间主任、副厂长、厂长。现任本公司经理助理兼二分厂厂长。

  武登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 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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