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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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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南京高科         证券代码:600064       编号:临2019-009号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转发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9司冻0318-01号)、《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陕执保20号)、《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陕执保21号),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冻结的具体情况

  被冻结人: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

  司法冻结机关: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冻结时间:2019年3月18日至2022年3月17日

  冻结数量:249,030,5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15%

  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总数为429,345,15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4.74%,本次冻结后其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为249,030,5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58.00%,占公司总股本的20.15%。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经营活动一切正常,上述股份冻结事项尚未对公司的控制权及日常经营管理造成实质性影响。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目前正在积极核实并协调处理相关事项。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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