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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幸福”或“公司”)于2019年3月1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3月18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佳程广场A座7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文学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联席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吴向东先生为公司联席董事长,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算(吴向东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郭绍增先生已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一职,公司董事会决定选举董事吴向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临2019-049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公司拟发行境外债券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临2019-050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临2019-051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9日
附件:吴向东先生简历
吴向东,男,1967年出生,清华大学建筑管理学和工程力学双学士学位、清华大学交通工程硕士学位及美国旧金山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历任华润置地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董事会主席、提名委员会主席、执行委员会及企业管治委员会成员、执行董事。现任华夏幸福董事、首席执行官(CEO)暨总裁。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9-049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资金成本,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的中期票据,具体方案如下:
一、 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方案
1. 发行人: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 注册及发行规模:拟注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可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3. 债券期限:不超过7年(含7年),可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4. 发行利率:本次发行利率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5. 募集资金用途: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等符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用途。
6. 发行时间: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7. 赎回条款和回售条款: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8. 发行对象: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9. 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10. 担保方式:无。
二、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
为有效协调本次中期票据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原则下,从维护本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确定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金额及发行期限。
(二)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如下具体事宜:
1.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及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具体方案,根据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中期票据发行的时机、品种、金额、期限、期数和利率等具体事宜。
2. 如国家、监管部门对于中期票据发行有新的规定和政策,根据新规定和政策对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3. 聘请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相关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承销机构、审计机构、律师事务所及评级机构。
4. 签署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各项文件、合同等,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编制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等。
5. 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过程中涉及的各项注册备案手续,完成其他为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所必需的手续和工作。
(三)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的同时,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员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事宜,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事务。授权期限自授权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 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履行的公司内部审批程序
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审批通过,尚需通过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并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发行注册后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600340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公告编号:2019-051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4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4月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中路18号北广电子集团南楼3层华夏幸福大学孔雀城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4月8日
至2019年4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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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时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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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9年4月2日(星期二)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二) 登记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18号佳程广场A座7层。
(三) 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能证明法人股东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19年4月2日下午16:30)。
六、 其他事项
(一)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18号佳程广场A座7层
联 系 人:林成红
电 话:010-56982988
传 真:010-56982989
邮 编:100027
(二)其他: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4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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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9-050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拟发行境外债券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支持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幸福”或“公司”)境内产业新城建设,进一步改善债务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改革的通知》(发改外资[2015]204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目前海外债券市场的情况和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CFLD (CAYMAN) INVESTMENT LTD.拟在中国境外发行不超过10亿美元(含10亿美元)(等值)境外债券,并由公司为发行人履行全部债务本金及利息的偿还义务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跨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发债的方案及相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发行债券的发行方案
(一) 发行主体
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CFLD (CAYMAN) INVESTMENT LTD.
(二) 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债券规模不超过10亿美元(含10亿美元)(等值),可分期发行。
(三)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发行包括但不限于外币债券、永久资本证券等,发行方式可采用公募、私募等多种形式,发行对象为符合认购条件的投资者。
(四) 挂牌方式
本次债券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选择是否挂牌及挂牌转让场所,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
(五) 债券期限
本次债券发行期限为不高于10年或无固定期限,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六)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境外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为再融资及境内产业园建设。
(七) 增信措施
公司为发行人履行全部债务本金及利息的偿还义务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跨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八) 决议有效期
本次债券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二、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的基础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家发改委《关于推进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改革的通知》(发改外资[2015]204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境外债券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 确定具体发行规模、币种、利率、发行期次(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数量等)、债券具体品种、期限构成,并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募集资金用途、偿债保障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
(二)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或交易场所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境外债券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境外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及设置的具体内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债券是否挂牌及具体挂牌转让场所、债券转让等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三) 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境外债券发行及转让相关事宜;
(四) 为本次发行境外债券选择受托管理人,签署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五) 制定、批准、签署、修改与本次发行境外债券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根据监管部门或交易场所的要求对相关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六)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外币债券挂牌事宜;
(七)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境外债券的需要制定具体的担保协议以及修订、调整担保协议并签署为担保项目所必须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协议、指令、函件、通知、证件、申请、确认或说明等),并采取一切与之相关且必要的行动;
(八) 如监管部门或交易场所对发行境外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或交易场所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发行。
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的同时,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本次境外债券发行及转让的相关事宜,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境外债券有关的事务。授权期限自授权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担保事项及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CFLD (CAYMAN) INVESTMENT LTD.;
2.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15日;
3. 注册地址:89 Nexus Way, Camana Bay, Grand Cayman, KY1-9009, Cayman Islands;
4. 注册资本:5万美元;
5. 经营范围:一切不被开曼法律禁止的商业活动;
6. 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9月30日,总资产为1,520,497,939.58美元,净资产为271,842,860.51美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美元,实现净利润-52,346,442.37美元;
7.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被担保人为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
8. 担保事项:公司为本次境外债券发行人履行全部债务本金及利息的偿还义务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跨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9. 截至目前,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056.37亿元,其中公司与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050.0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70.95亿元的283.07%,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6.3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70.95亿元的1.70%,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四、 本次发行境外债券履行的相关程序
本次发行境外债券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审批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条件后实施发行,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发债后续事宜。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