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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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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19-024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3月18日收到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电兴发”)的告知函,告知函内容为:北京中电兴发近日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案号:(2019)京民初25号】等法院文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典基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被告: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

  (二)诉讼起因

  2017年7月20日北京中电兴发、典基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典基网络”)及北京国信金证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金证”)共同签订《合作协议书》,2017年10月20日三方成立了合资公司,承接云南联通部分地市的移动业务社会化合作项目并签订了对应协议。迄今为止,北京中电兴发实缴到位1800万元,典基网络实缴到位960万元,国信金证实缴到位240万元。

  2018年9月份,为保证项目顺利快速推进,北京中电兴发作为实际投资建设方,投入金额已超过人民币5.6亿元的情况下,与云南联通、合资公司三方达成一致,将合资公司移动业务社会化合作项目协议主体变更为北京中电兴发。

  2018年11月1日,合资公司就上述事项召开临时股东会,北京中电兴发及国信金证意见一致,典基网络会上未表示反对,后续亦未提出新的方案。

  2019年3月8日,北京中电兴发收到本案应诉通知等相关诉讼材料。典基网络就2017年7月20日所签订的《合作协议书》提出了合同纠纷可期待利益损失之诉。

  (三)诉讼请求

  典基网络请求法院判令北京中电兴发向其赔偿损失566,280,263元,承担律师费7,887,802元和本案诉讼费、保全费。

  二、公司将采取的应对措施

  一直以来,本公司诚信规范经营,本着积极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在不影响云南联通移动业务社会化合作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就本次诉讼,本公司将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并聘请专业的诉讼法律团队予以积极应对,同时,公司也将积极与典基网络协调,尽量通过和解磋商并妥善解决。

  三、本次诉讼对本公司利润的可能影响

  目前,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同时公司也在积极采取措施应对,并争取通过和解磋商并妥善解决,目前暂时无法预测最终结果,也暂时无法判断和评估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和期后经营业绩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其他事项

  目前,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后续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所有信息均以本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等文书。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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