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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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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相应调整,改为向其他国家进出口相应货品,从而增加新的运输需求。中美贸易摩擦涉及商品的进出口运输业务需求具备一定的可替代性,发行人可以通过拓展与其他国家间国际海运业务弥补可能产生的业务损失,并积极发展新的业务机会,进一步减少中美贸易摩擦的影响。中美贸易摩擦可能对于公司业务规模及经营业绩构成一定的负面影响,但影响较为有限。

  (二)经营风险

  1、人工成本上升的风险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员工人数为1,386人。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公司用工数量存在增长需求。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信息化战略优化了服务流程,提高了整个服务链条的自动化水平,但总体人工成本仍然呈上涨态势。最近三年,人工成本占总成本的比重分别为2.84%、2.57%和2.72%。若公司用工成本持续大幅增加且公司不能通过信息化或自动化措施减少用工数量、提高服务效率,公司的盈利能力将受到一定影响。

  2、物流信息技术系统研发、安全运作的风险

  信息化是现代物流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专业化物流信息技术系统可以有效整合、优化物流流程,提升物流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物流信息技术系统对于物流企业的竞争力具有关键性的影响。

  信息化建设是公司发展的核心战略之一,公司高度重视物流信息技术系统的研发及安全运行。目前,公司自行研发和购买的物流信息技术系统包括货代业务管理系统、船代业务管理系统、集装箱智能闸口系统、报关报检业务管理系统、海运业务管理系统、重大件道路运输自动探路系统和财务管理系统等,上述系统均运作良好。若未来物流信息技术系统的研发不能适应客户不断变化的需求以及公司内部管理的要求,或者因计算机软硬件故障及系统遭黑客入侵等风险因素造成物流信息技术系统无法正常运作,将会对本公司经营造成不良影响。

  3、业务区域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业务主要集中在青岛地区。最近三年,青岛地区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65,040.28万元、325,735.95万元和315,122.0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3.44%、73.28%和70.37%;青岛地区的毛利分别为19,771.78万元、19,988.53万元和18,605.71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毛利的比重分别为61.21%、57.15%和58.89%。

  公司从青岛地区的业务发展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逐步从青岛地区向天津、上海、宁波、大连、烟台、日照、郑州、龙口、济南等地区拓展,拟实现全国布局。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已在全国范围内设立了26家子公司、1家分公司。发行人来自青岛地区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整体呈下降趋势,但绝对比重仍然较高,业务区域较为集中,一旦青岛港口的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发行人面临业务区域集中的风险。

  4、供应商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运力和其他服务的金额分别为169,231.24万元、216,175.62万元及214,376.94万元,占同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1.44%、52.74%和51.39%,占比较高。公司采购较为集中主要由公司的业务模式所决定。报告期内,公司供应商主要集中在达飞集团、长荣集团、汉堡南美等公司。上述供应商均为公司的签单代理船舶经营人,公司自上述船舶经营人处采购的国际海运服务金额较大。

  若公司与上述供应商终止合作,则可能影响公司运力供应的稳定性。

  5、场站、船舶租赁的风险

  考虑到专业要求和使用效率,公司按照性价比和长期性原则,公司除在场站板块拥有部分自有土地和沿海运输业务板块拥有四艘自有船舶外,其他用于集装箱堆场的场地和沿海运输的船舶均通过租赁方式取得,以有效地控制投资额和营运成本。

  虽然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各租赁方皆签订了有效的租赁合同,但公司依然面临租赁到期无法续租、租赁方单方面提前终止协议、租金大幅上涨等风险。

  6、客户流失的风险

  作为一家理念创新、主业突出、功能完善的综合性现代物流企业,公司拥有良好的品牌形象。但若出现公司不能持续服务现有客户或增加新客户、客户大幅降低交易金额、重大客户因故取消与公司的合作、服务内容不能满足客户需求等情况,则可能导致客户流失,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从事的综合性现代物流业务涉及外币结算,公司面临汇率波动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收取外币规模分别为31,673.75万美元、41,648.23万美元和41,566.23万美元,支付外币规模分别为31,776.75万美元、41,056.39万美元和41,581.59万美元,汇兑收益分别为788.17万元、-761.79万元和539.56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12%、-2.92%和2.05%。

  本公司外币结算模式一般为收取客户外币后,将约定外币金额支付给相应的供应商,结算周转率较高。公司积极面对汇率变动,并采取了及时结汇、维持外币在一定合理水平内等措施,以降低公司汇率波动风险。尽管公司采取了上述措施来平衡汇率波动的风险,若未来公司以外币结算的业务量增长,汇率波动仍可能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确定性影响。

  2、应收账款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本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46,853.27万元、49,762.35万元和54,521.61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2.96%、11.15%和12.09%,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45,710.64万元、47,712.47万元和52,463.00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34.44%、33.61%和34.59%。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账龄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为52,147.04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重为95.64%。

  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绝大部分为1年以内,且公司与主要客户均保持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客户质量良好。同时,公司在应收账款管理方面制定了一整套科学且有效的管理政策,要求各板块业务部门加强对应收账款的日常核算和管理,在系统中建立欠费管理模块,并按照重要性水平由板块业务部门责任人、负责人、风控工作小组、总部分管领导等及时进行催讨。但是,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若应收账款的回收不及时,存在应收账款规模进一步增加、公司资产周转能力下降的可能,从而使公司经营面临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3、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9.09%、8.14%和7.48%,变动原因主要是由于在报告期内公司部分服务费率小幅下降的同时,海运附加、燃油物料及船舶租赁等经营成本在报告期内有所波动所致。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以及对异地市场的扩张,公司面临因全球经济波动、所属行业国家政策变化、市场竞争加剧和运费、人力等经营成本不断提高而导致的毛利率进一步波动的风险

  4、债务融资风险

  公司作为综合性物流企业,属于轻资产经营型企业。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固定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为16.09%,占比较低。

  虽然公司报告期内经营业绩和现金流状况良好,可一旦出现流动性短缺的情况,轻资产模式可能导致公司难以通过固定资产抵押的方式取得更多的银行借款,公司存在债务融资的风险。

  5、公司业绩增长速度降低乃至业绩下滑的风险

  最近三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60,893.81万元、444,478.75万元和447,814.82万元,2017年同比上涨23.16%,2018年同比上涨0.7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8,095.40万元、18,861.78万元和19,073.06万元,2017年同比增长率为4.24%,2018年同比增长率为1.12%,报告期内公司盈利水平良好,主要得益于公司紧跟市场机遇,加大盈利水平较高的业务板块投入,巩固并加强各版块业务的协同发展。

  虽然国内综合物流行业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但随着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及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业绩增速可能会有所放缓。考虑到诸多外界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如行业竞争加剧、全球航运市场的整合、运费成本提升、燃油价格上涨、人工成本上升、企业快速扩张带来的管理难度提高、信息系统安全风险等,若各种风险集中发生,或者出现其他不可预测的重大风险,公司不排除存在经营业绩下降的风险。

  (四)募集资金有关风险

  1、募投项目的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于沿海运输集散两用船舶购置项目、散货船购置项目、跨境电商物流分拨中心项目(天津东疆堆场)、物流信息化建设项目、大件运输设备购置项目,上述项目系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及严谨的论证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而确定,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需求,能够提高企业的整体效益,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全面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募投项目的经济效益测算是基于目前的经营现状和预期发展情况做出的现实预计,但是在项目实施及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政策变化、技术进步、市场供求、成本变化或外部市场环境出现重大变化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导致项目不能如期完成或顺利实施,进而导致募投项目盈利达不到预期水平,对公司整体盈利造成不利影响。

  此外,新项目的投产也会对公司的组织管理水平和市场营销水平提出新的要求,若公司无法迅速提升组织管理水平和市场营销水平以适应发展需求,将影响公司预期收益的实现。

  2、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增加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大幅增加,折旧及摊销也会相应增加。根据测算,募投项目投产后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每年增加约5,344.55万元。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效益不能覆盖新增的折旧及摊销费用,则公司存在因募投项目实施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3、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

  2018年度,公司每股收益0.95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3.81%,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88,094.01万元。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规模和净资产增幅较大,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投入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公司存在因发行后股本规模和净资产增幅较大而引发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短期被摊薄的风险。

  (五)政策性风险

  1、产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本公司的综合性现代物流业务包括货运代理、场站、船舶代理、沿海运输、项目大件物流五大板块。近年来,相关部门陆续出台《商务部关于加快我国流通领域现代物流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支持和鼓励物流行业发展的政策。

  公司在青岛地区的综合性现代物流行业中具有较强的竞争实力,但我国物流业目前尚处于起步期,未来风险与机遇并存。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变化和调整,可能直接影响本公司所在行业的市场竞争格局,并影响本公司的经营业绩。

  2、税收政策和财政补贴政策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主要享受了如下税收优惠政策:

  1、报告期内,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免征增值税。若该项税收政策发生重大变动甚至取消,公司将依据行业惯例会采用加价方式进行税负转嫁,因此在目前行业及市场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前提下,该项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的持续性预期将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截至2015年12月31日,注册在天津市东疆保税港区内的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国内货物运输、仓储和装卸搬运服务,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报告期内享受税收优惠金额分别为152.13万元、0元及0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60%、0%及0%。

  3、报告期内,对物流企业自有的(包括自用和出租)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报告期内享受税收优惠金额分别为64.81万元、64.38万元及64.38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26%、0.25%及0.25%。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享受上述税收优惠及其他政府补助金额合计如下:

  单位:万元

  ■

  注:税收优惠金额未包括公司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免征增值税影响额。

  虽然公司盈利水平对税收优惠、政府补助不存在重大依赖,但若税收政策及政府补助的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动,可能导致公司的税收负担增加或政府补助收入减少,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六)管理风险

  1、专业人才引进和流失的风险

  现代物流发展所依赖的技术日趋复杂,大大提高了对从业人员综合素质的要求,尤其是在现代物流服务领域,更需要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的参与。我国现代物流行业的发展历史较短,缺乏专业型的高素质人才,因而专业的物流人才成为物流企业竞相争夺的稀缺人力资源。公司一贯重视对专业人才的引进与培养,把培养人才提升到战略高度,经过长时间的系统培训及实际锻炼,已初步完成核心团队及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储备工作,培养了一批业务能力突出、市场意识强、对公司认同感和归属感较强的业务人员。

  尽管公司设立以来未曾出现人员大规模辞职的现象,但是随着人才竞争的日益加剧、个人需求的日益多样化,专业的物流人才可能因各种主客观因素从公司离职。如果离职员工的职务比较关键或者离职的人数达到一定数量,且公司不能及时引进新的专业人才,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盈利能力造成风险。

  2、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李松青、葛言华、谢立军合计直接持有中创物流16.68%的股份;控股股东中创联合持有中创物流70%的股份,李松青、葛言华、谢立军合计持有中创联合55.60%的股份,能够实际控制中创联合。李松青、葛言华、谢立军通过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的方式,控制中创物流86.68%的股份。三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形成共同控制,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虽然本公司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防止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做出对公司和其他股东不利的决策和行为,但未来仍不能排除在上市后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对公司经营决策及人事变动等施加重大影响、从而侵害其他股东利益的可能性。

  (七)其他风险

  1、历史沿革中股权代持可能导致的法律风险

  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创联合、发行人子公司远大船务(已被发行人吸收合并)在历史沿革中曾经存在股权代持情形。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该等代持情形已经清理完毕。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涉及代持的股东进行了访谈确认,并签署了相关声明函,历次股权增资和转让过程中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该等人员已经知晓发行人拟申请发行上市,且股份转让均为自愿。但由于少量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或不愿意接受访谈)未进行访谈确认,该部分人员总数占所有实际出资自然人的5.65%,其持有的出资额占中创物流目前总股本的0.17%,可能存在潜在纠纷等法律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函,承诺远大船务、中创物流、中创联合曾经存在的委托持股情况没有违反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之禁止性规定,该等委托代持关系已全部终止。股权代持的形成及规范不存在潜在问题和风险隐患,若将来出现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由其协调解决并承担发行人因此受到的全部经济损失。

  2、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股票上市后,股票价格除了受公司本身经营状况、财务数据等因素影响外,还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资本市场情势、地缘政治及投资者心理预期等多项不可控因素影响。因此,未来仍不能排除公司股票价格因各项不可控因素而大幅波动的风险,投资者在考虑投资公司股票时,应关注前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3、不可抗力产生的风险

  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等自然灾害以及恐怖袭击、火灾、战争、社会动乱等突发性事件可能会对公司的财产、人员造成损害,尤其是在公司业务多地分布的情况下,上述不可抗力因素可能会对受影响地区与其他地区之间的贸易造成不利影响,并有可能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截至2019年1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正在履行中的重大合同如下:

  

  1、综合性现代物流服务合同

  截至2019年1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正在履行的与主要客户签订的相关综合性现代物流服务框架协议或单笔交易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销售合同如下:

  ■

  2、服务采购合同

  截至2019年1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正在履行的与主要供应商签订的相关服务采购合同或单笔交易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采购合同如下:

  ■

  ■

  3、授信、借款及担保合同

  截至2019年1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正在履行的授信、借款及担保合同如下:

  ■

  注1:该合同为编号为2018年信字第21180406号《授信协议》项下具体合同。《授信协议》签订日期为2018年4月25日,最高授信额度为10,000.00万元(含循环额度及/或一次性额度),授信期间为2018年4月26日至2019年4月25日,受2018年信字第21180406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担保。

  注2:该合同为编号为公授信字第ZH1800000118140号《综合授信合同》和编号为ZH1800000118140-1《综合授信项下线上融资业务补充协议》项下的具体业务合同,受《综合授信合同》项下的最高额担保所担保。《综合授信合同》及《综合授信项下线上融资业务补充协议》签订日期为2018年10月24日,最高授信额度为10,000.00万元,最高授信额度有效使用期限为2018年10月24日至2019年10月24日,受公高保字第DB1800000087116号《最高额保证合同》、DB1800000087122《最高额担保合同》、DB1800000087123号《最高额担保合同》所担保。

  注3:该合同为编号为802852018高授字第00002号《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项下具体合同。《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签订日期为2018年12月12日,最高授信额度为5,000万元,授信期限从2018年11月26日至2020年11月26日止。

  截至2019年1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正在执行的抵押合同具体如下:

  2015年1月14日,中创远达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兴银青借高抵字2015-022-01号),后又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补充合同》(合同编号:兴银青借高抵字2015-022-01号补1),约定中创远达以其位于黄岛区大涧山路东侧、辛岛社区南侧,面积为100,727.00平方米的土地(权属证书编号为:青房地权市字第201374675号)(该宗土地已更换权属证书,坐落位置:开发区衡山路667号1号中转仓库,权属证书编号:鲁(2018)青岛市黄岛区不动产权第0091667号)为发行人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自2015年1月15日至2022年1月15日期间形成的最高额为人民币5,741.44万元的银行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2015年1月14日,中创远达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兴银青借高抵字2015-022-02号),后又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补充合同》(合同编号:兴银青借高抵字2015-022-02号补1),约定中创远达以其位于黄岛区南港一号路南、大涧山路东,面积为18,222.00平方米的土地(青房地权市字第201483162号)为发行人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自2015年1月15日至2022年1月15日期间形成的最高额为人民币1,047.77万元的银行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4、租赁土地、房产合同

  截至2019年1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正在履行的租赁面积在1,000㎡以上的租赁房产、土地合同如下:

  ■

  ■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三)重大诉讼与仲裁

  1、发行人、发行人的子公司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截至2019年1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1笔作为原告/申请人的尚未了结的标的金额100万元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人与通辽华创风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辽华创”)签订《大唐赤峰罕山风电场叶片运输合同》及《大唐赤峰罕山风电场叶片运输合同补充协议》,合同约定通辽华创委托发行人运输叶片,并确认发行人截至2017年11月最终实际运输85套叶片,运费共计1,774,851元。由于通辽华创一直未向发行人支付该笔费用,发行人遂于2018年9月10日向法院提起诉讼。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该案尚未开庭审理。

  截至2019年1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2笔作为被告/被申请人的尚未了结的标的金额100万元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正利航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利航业”)向徐州光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光明”)提供海上运输服务,在运输过程中因正利航业承载的AAGS016179提单项下的集装箱货物发生货损,导致徐州光明的货物发生损失。2017年3月2日,徐州光明向上海海事法院起诉正利航业赔偿损失282,464美元;2018年2月6日,徐州光明请求追加深圳市迈顺贸易有限公司、青岛玄通上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发行人为共同被告;2018年7月3日,发行人收到应诉通知书。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深圳市迈顺贸易有限公司为AAGS016179提单项下集装箱货物托运人,青岛玄通上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为该提单的货运代理、发行人为提单的订舱代理。根据发行人说明,发行人仅作为AAGS016179提单的订舱代理,对该提单货物发生损失并造成徐州光明货物损失并不承担责任。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该案尚未开庭审理。

  正利航业向徐州黎明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黎明”)提供海上运输服务,在运输过程中因正利航业承载的AAGS016179提单项下的集装箱货物发生货损,导致徐州黎明的货物发生损失。2017年3月2日,徐州黎明向上海海事法院起诉正利航业赔偿损失410,400美元;2018年2月6日,徐州黎明请求追加深圳市迈顺贸易有限公司、青岛玄通上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发行人为共同被告;2018年7月3日,发行人收到应诉通知书。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深圳市迈顺贸易有限公司为AAGS016179提单项下集装箱货物托运人,青岛玄通上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为该提单的货运代理、发行人为该提单的订舱代理。根据发行人说明,发行人仅作为AAGS016179提单的订舱代理,对该提单货物发生损失并造成徐州黎明货物损失并不承担责任。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该案尚未开庭审理。

  2、持有发行人5%及以上股权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不存在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3、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不存在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涉及刑事诉讼。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一)发行人

  ■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三)发行人律师

  ■

  (四)审计机构

  ■

  (五)评估机构

  ■

  (六)验资机构

  ■

  (七)上市证券交易所

  ■

  (八)股票登记机构

  ■

  (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和其他权益关系

  本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 发行保荐书;

  2. 为本次发行而编制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3.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4. 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5.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股票发行的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6. 公司章程(草案);

  7. 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8. 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以上文件将在指定网站披露,并将陈放于本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办公场所,以备投资者查阅。

  二、文件查阅时间、地点

  1、查阅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查阅地点

  (1)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169号中创大厦23层

  联系人:楚旭日、邱鹏

  联系电话:0532-6678 9888

  信息披露网址:http://www.cmlog.com/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5层

  联系人:刘艳、张婧、杨雯

  联系电话:010-6083 8888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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