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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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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2月经营简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19-011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2月经营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让投资者更加及时地了解公司在快递服务市场的主要经营数据信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从事快递服务业务》的有关规定,公司将于每月20日前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公司上月的快递服务业务收入及相关数据信息。2019年2月份相关数据信息如下:

  ■

  受电商行业持续增长和公司服务质量持续提升等有利因素推动,2019年2月公司完成快递业务量同比增长81.34%,并带动快递服务收入同比增长77.66%。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之间可能存在差异,因此上述数据仅作为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相关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03月19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19-012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

  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2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南通泓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泓石”)计划在2019年2月2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5,308,021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

  2019年3月18日,公司收到南通泓石《关于减持股份进展的告知函》,其减持股份计划的减持数量已经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其有关减持股份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份变动的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的情况

  ■

  2、本次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南通泓石按照相关规定和有关要求,合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南通泓石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减持股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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