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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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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07          证券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3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3月15日(星期五)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3月14日15:00-2019年3月15日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年3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年3月14日15:00-2019年3月15日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丁吉林先生

  (六)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证监会、深交所相关规章、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

  (七)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53人,持有(代表)公司股份1,178,074,77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5.1917%,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7人,代表股份                1,114,824,57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2.765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6人,代表股份                63,250,19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4263%。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律师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与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 67,974,201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99.6009%;

  反对  272,400  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399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67,905,195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05%;

  反对  272,40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95%;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关联方股东分别为: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丁吉林;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分别为:1,109,818,170股、10,000股;关联方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均已回避表决。

  (二)《关于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云铝海鑫铝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 67,995,701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99.6324%;

  反对   250,900  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367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67,926,695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20%;

  反对   250,90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8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关联方股东分别为: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丁吉林;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分别为:1,109,818,170股、10,000股;关联方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均已回避表决。

  (三)《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67,995,501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99.6321%;

  反对  251,100  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367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67,926,495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17%;

  反对  251,10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83%;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关联方股东分别为: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丁吉林;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分别为:1,109,818,170股、10,000股;关联方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均已回避表决。

  (四)《关于公司2019年向金融机构申请并使用授信办理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177,823,871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99.9787%;

  反对   250,900    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213%;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67,926,695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20%;

  反对  250,90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8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五)《关于2019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67,049,901 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8.2465%;

  反对 1,196,700 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7535%;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66,980,895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447 %;

  反对1,196,700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53%;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关联方股东分别为: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丁吉林;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分别为:1,109,818,170股、10,000股;关联方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均已回避表决。

  (六)《关于补选张正基先生、许峰先生、路增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本议案子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选举非独立董事3人);

  1.《关于补选张正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1,159,963,968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8.4627%;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0,066,7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4358%。

  表决结果:同意。

  2.《关于补选许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1,159,963,965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8.4627%;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0,066,7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4358%。

  表决结果:同意。

  3.《关于补选路增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1,159,963,965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8.4627%;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0,066,7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4358%。

  表决结果:同意。

  (七)《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名称调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177,823,871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787%;

  反对    250,900   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213%;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67,926,695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20%;

  反对  250,90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8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事项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审议时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八)《关于补选杨薇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175,984,671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8226 %;

  反对   2,090,100  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1774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66,087,495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343%;

  反对2,090,100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657%;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云南海合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郭晓龙、彭俊伟;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经云南海合律师事务所郭晓龙、彭俊伟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见证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见证意见书》。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000807        股票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4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4日(星期一)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二)会议于2019年3月15日(星期五)以现场方式召开。

  (三)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1人),公司董事路增进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委托公司董事许峰先生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并表决各项议案。

  (四)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公司董事会选举张正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5)。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发表了明确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变更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副董事长由丁吉林先生变更为许峰先生,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副董事长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6)。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发表了明确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名称调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设总裁1名,设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若干名,公司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财务总监、总工程师、总经济师、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此,公司董事会聘任丁吉林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路增进先生、陈德斌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聘任苏其军先生、杨叶伟先生、宁德纲先生、周飞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唐正忠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7)。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发表了明确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的变更情况,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需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调整前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

  调整后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

  调整后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000807         股票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5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于2019年3月15日(星期五)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公司董事会选举张正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附后)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故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张正基先生。公司将尽快完成法定代表人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特此公告。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5日

  

  张正基先生简历:

  张正基,男,汉族,1964年6月生,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9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历任山东张店化工厂环氧丙烷车间副主任、二分厂P0车间副主任,山东东大化学工业公司环氧丙烷车间主任、环氧丙烷厂厂长助理、技术开发处副处长,山东东大化学工业(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山东铝业公司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中铝山东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执行董事、董事长,现任中铝党校校务委员会副校长、中铝大学校务委员会副校长、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张正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807         股票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6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副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于2019年3月15日(星期五)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副董事长由丁吉林先生变更为许峰先生,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5日

  许峰先生简历:

  许峰,男,汉族,1971年11月生,1994年8月参加工作,2000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大坝发电厂汽机分场副主任,马莲台电厂工程技术部负责人、工程技术部主任、机械维护部主任、副总工程师,宁夏发电集团检修公司筹备处副主任,宁夏银仪电力设备检修安装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工会主席、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党委副书记,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西中铝华润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云南文山电解铝项目组组长,中铝山西工作推进办公室成员;现任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中铝(云南)华江铝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许峰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证券代码:000807         股票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7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于2019年3月15日(星期五)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具体如下: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名称调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设总裁1名,设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若干名,公司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财务总监、总工程师、总经济师、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此,公司董事会聘任丁吉林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路增进先生、陈德斌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聘任苏其军先生、杨叶伟先生、宁德纲先生、周飞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唐正忠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根据上述人员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具备担任公司高管的资格。(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5日

  附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丁吉林,男,汉族,1967年10月生,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博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历任云南铝厂电解一分厂副厂长兼三车间主任、技术科科长,云南省威信县挂职科技副县长,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计划部副主任、电解生产准备办主任、总经理助理兼生产计划部主任,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能源总监、能源管控中心主任,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裁。

  丁吉林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路增进,男,汉族,1964年3月出生,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9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历任贵州铝厂一碳素厂调度室副调度长、一碳素厂技术科副科长、一碳素厂技质科科长、二碳素厂技术科科长、二碳素厂总工程师、碳素厂总工程师,中国铝业贵州分公司碳素厂总工程师、技术开发部经理、计划企管部经理、项目工程部经理,清镇煤电铝一体化项目副指挥长,贵州华锦铝业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长,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副总经理,贵州铝厂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贵州华仁新材料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云南文山电解铝项目组副组长;现任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中铝(云南)华江铝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路增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德斌,男,汉族,1966年11月生,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历任云南铝厂加工分厂办公室副主任、加工分厂副厂长、厂长,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加工厂厂长,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云南云铝泽鑫铝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现任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云南云铝泽鑫铝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云南云铝海鑫铝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云南浩鑫铝箔有限公司董事长,曲靖云铝淯鑫铝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德斌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8,206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苏其军,男,汉族, 1976年1月生,1995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历任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电解一厂二车间副主任、主任,云南涌鑫金属加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生产技术管理部主任,云南云铝润鑫铝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云南云铝涌鑫铝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云南云铝汇鑫经贸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苏其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杨叶伟,男,汉族,1969年3月生,1986年5月参加工作,199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云南铝厂电解二、三车间值班长、炉长、工段长、副主任、三车间主任,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电解一厂厂长,云南云铝润鑫铝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云南涌鑫金属加工有限公司总经理,云南云铝涌鑫铝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云南云铝润鑫铝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杨叶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宁德纲,男,汉族, 1972年3月生,1996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二科科长、副经理、供销党支部书记、证券法律和企业管理部主任、副总经济师兼证券法律和企业管理部主任、云铝国贸经营部副总经理,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国贸经营中心总经理;现任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国贸经营中心总经理,云南云铝汇鑫经贸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宁德纲先生持有公司股票5,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周飞,男,汉族, 1979年11月生,2000年7月参加工作,200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专科学历,工程师。历任云南云铝润鑫铝业有限公司电解厂计算站站长兼规划工程部设备科副科长、科长、规划工程部副主任,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鑫建安项目管理部副主任、工艺设备处处长,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工程管理部主任,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周飞先生持有公司股票8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唐正忠,男,彝族,1971年5月生,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云南铝厂财务处成本科副科长,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成本科副科长、财务部综合成本科科长、财务部副主任兼综合管理科科长、财务部主任、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主任、总会计师,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部主任;现任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财务中心主任。

  唐正忠先生持有公司股票5,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807         股票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8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3月4日(星期一)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二)会议于 2019年3月15日(星期五)以现场方式召开。

  (三)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

  (四)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监事会选举杨薇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3月15日

  杨薇女士简历:

  杨薇,女,汉族,1969年5月生,1988年10月参加工作,2000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贸易集团公司财务部核算二处副处长,中国铝业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财务处副经理,中国铝业公司办公厅财务处处长,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资金管理处经理、财务部高级经理,山西华兴铝业有限公司董事,中国铝业遵义氧化铝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中铝(上海)有限公司监事,中铝山西吕梁矿业有限公司监事;现任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审部副总经理,中国铝业郑州有色金属研究院有限公司监事,贵州华锦铝业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国铝业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监事,中铝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监事,甘肃华鹭铝业有限公司监事,中铝集团山西交口兴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贵州华仁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中铝视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中铝物资有限公司监事,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杨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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