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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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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度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10              证券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19-31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度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3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3月14日15:00—2019年3月15日15:00。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3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3月14日15:00至2019年3月15日15:00。

  2、召开地点:公司主楼 V1-02 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赵彪

  6、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90名,代表股份248,573,5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47%。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的股东共87名,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22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方式。

  (二)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1、《关于为控股股东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165,700股,反对2,736,029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84.72%。

  由于该事项属于关联交易,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15,165,700股,反对2,736,029股,弃权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4.72%。

  2、《二○一九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796,000股,反对3,105,729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82.65%。

  由于该事项属于关联交易,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14,796,000股,反对3,105,729股,弃权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2.65%。

  3、《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委托研发合作的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208,900股,反对2,692,829 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84.96%%

  由于该事项属于关联交易,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15,208,900股,反对2,692,829 股,弃权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4.9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此次股东大会由辽宁宏茂律师事务所指派张俊、金春梅律师进行了见证。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并出具了《辽宁宏茂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述议案内容分别详见2019年3月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司第8届董事会第25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公司同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备查文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410        证券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19-32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9年3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赵彪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向进出口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展期的议案》

  根据业务需要,同意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辽宁省分行申请贷款展期,展期期限一年,具体内容如下:

  ■

  本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召开二○一九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日发布的2019-33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五日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19-33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19年3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会议决定于2019年4月1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1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1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31日15∶00至2019年4月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3月25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19年3月25日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现任董事、现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主楼V1-02会议室。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向进出口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展期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19年3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人员,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3月26日至29日。

  3、登记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及其他

  (1) 公司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

  (2) 邮编:110142

  (3) 电话:(024)25190865

  (4) 传真:(024)25190877

  (5) 联系人:林晓琳、石苗苗

  (6) 参会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流程详见附件。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授权委托书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股股东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410,投票简称:“沈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4月1日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3月31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4月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

  委 托 人 姓 名: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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