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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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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19-023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3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00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3月14日至3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14日下午15:00至3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益园文创基地C区会议中心(5号楼一层)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戴岳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20人,代表股份76,895,1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526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69,432,7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9.167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7,462,4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359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721,5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14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721,5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14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通过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戴岳先生、张进先生、张建迪先生、魏星先生、戴小林女士、郝萌乔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戴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76,889,7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6,1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17%。

  该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选举张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76,889,7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6,1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17%。

  该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选举张建迪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76,889,7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6,1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17%。

  该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选举魏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76,889,7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6,1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18%。

  该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选举戴小林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76,889,7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6,1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18%。

  该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选举郝萌乔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76,889,7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6,1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19%。

  该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丁立先生、梅慎实先生、赵丽红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生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丁立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76,889,7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6,1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17%。

  该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选举梅慎实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76,889,7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6,1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17%。

  该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选举赵丽红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76,889,7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6,1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18%。

  该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胡子建先生、张慧丽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生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胡子建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76,889,7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6,1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17%。

  该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选举张慧丽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76,889,7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6,1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18%。

  该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892,4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8,8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58%;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892,4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8,8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58%;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892,4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8,8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58%;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昊、侯家垒

  (三)结论性意见: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股东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19-024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在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后即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全体董事同意本次会议通知豁免时间要求并以电话、口头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3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全体董事共同推举戴岳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选举戴岳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选举张进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戴岳(主任委员、召集人)、张进、张建迪、魏星、丁立

  2、审计委员会:赵丽红(主任委员、召集人)、梅慎实、郝萌乔

  3、提名委员会:丁立(主任委员、召集人)、梅慎实、戴岳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梅慎实(主任委员、召集人)、赵丽红、张建迪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戴岳先生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建迪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张建迪先生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意聘任胡杨先生、宋瑞涛女士、王毅民先生、李伟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郎安中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戴岳先生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意聘任李伟峰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就以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七)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总监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意聘任齐红女士为公司审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中美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5)。

  (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充分建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完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激励与约束机制,保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19-025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等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选举戴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选举张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戴岳(主任委员、召集人)、丁立、张进、张建迪、魏星

  2、审计委员会:赵丽红(主任委员、召集人)、梅慎实、郝萌乔

  3、提名委员会:丁立(主任委员、召集人)、梅慎实、戴岳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梅慎实(主任委员、召集人)、赵丽红、张建迪

  以上委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聘任公司总经理

  经公司董事长戴岳先生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建迪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五、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经公司董事长戴岳先生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意聘任李伟峰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经公司总经理张建迪先生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意聘任胡杨先生、宋瑞涛女士、王毅民先生、李伟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郎安中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以上人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六、聘任公司审计总监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意聘任齐红女士为公司审计总监,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七、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中美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8),其他聘任人员简历附后。

  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独立董事就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李伟峰先生、张中美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伟峰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62804370

  传真号码:010-63861700

  邮箱:xxzbg@eeae.com.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益园文创基地C区4号楼

  邮政编码:100195

  八、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及工作调整,齐红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聘任为公司审计总监。截至本公告日,齐红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13,9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0.35%。未来齐红女士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严格履行已做出的各项承诺。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15日

  附件:

  简  历

  戴岳:男,195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1969年至1978年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空军某部服役;1978年至1995年担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指挥学院干部;1995年至1997年担任北京万乐经济贸易公司总经理;1997年6月至2013年3月历任北京新兴东方自动控制系统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董事长;2007年12月至今任北京中航双兴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3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戴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44,591,512.00股,持股比例为38.00%,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戴岳先生与公司董事郝萌乔女士系父女关系、与公司董事戴小林女士系姐弟关系,并与郝萌乔女士、戴小林女士、王苹女士为一致行动人,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戴岳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戴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进:男,1956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2年2月至1983年2月在北京机床研究所电机车间从事生产服务;1983年2月至1985年10月担任北京机床研究所电机车间副主任;1985年10月至1987年7月担任北京机床研究所电机车间主任;1987年8月担任伺服技术研究室副主任;1989年5月至1994年担任伺服技术研究室主任;1994年至1997年6月在北京市新兴赛蒙电气公司任职;1997年6月至2012年7月担任北京新兴东方自动控制系统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7月至2013年3月担任北京新兴东方自动控制系统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4年至今任北京中航双兴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3月起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7,368,819.00股,持股比例为6.28%,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建迪:男,196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0年7月至1994年3月就职于北京机床研究所;1994年4月至1997年6月在北京市新兴赛蒙电气公司任职;1997年6月至2012年7月担任北京新兴东方自动控制系统有限公司监事;2012年7月至2013年3月历任北京新兴东方自动控制系统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2014年至今任北京中航双兴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3月起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建迪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7,368,819.00股,持股比例为6.28%,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建迪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胡杨:男,196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1988年9月至1997年1月历任中国凯利实业公司北京碧海分公司业务员、业务经理;1997年3月至2001年10月担任北京天润商贸公司经理;2001年12月至2003年9月就职于中信国安第一城国际会议展览有限公司;2005年3月至2010年4月任北京新兴东方自动控制系统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10年4月至2013年3月任北京新兴东方自动控制系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杨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98,606.00股,持股比例为0.34%,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胡杨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宋瑞涛:女,197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1年9月至2013年3月任北京新兴东方自动控制系统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主任、副总经理;2013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瑞涛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398,606.00股,持股比例为0.34%,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宋瑞涛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毅民:男,195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国际商务师。1978年任后勤学院参谋、教员,1990年转业;1990年至1993年任北京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海南公司副总经理;1993年至1999年历任中国惠通北方实业公司期货部经理、副总经理;1999年至2003年担任东方汇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3年至2009年2月担任北京新兴东方自动控制系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2月至2011年9月任民生教育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3月至2013年3月任北京新兴东方自动控制系统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副总经理。2013年3月至2018年11月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2018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毅民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98,606.00股,持股比例为0.34%,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毅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郎安中:男,197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1999年9月至2001年9月就职于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2001年9月至2013年3月历任北京新兴东方自动控制系统有限公司技术员、项目主管、部门主任、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2013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总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郎安中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475,261.00股,持股比例为0.40%,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郎安中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伟峰,男,198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通过高级会计师考试。2008年7月至2015年2月历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项目经理、经理等,2015年2月至2017年10月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2017年10月至2018年9月任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2018年11月起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9年3月起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伟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李伟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齐红:女,1961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2年1月至1992年4月,在北京市东区邮局东单邮电局历任营业股长、局长助理职务;1992年5月至1994年4月在原国家科委(现更名为科技部)人才交流中心负责档案管理工作;1994年5月在北京万乐经济贸易公司任会计;1997年6月至2013年3月历任新兴东方会计、财务部主任、财务总监;2013年3月至2019年3月任本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3月起任本公司审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齐红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413,937.000股,持股比例为0.35%,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齐红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中美:女,197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工作部部长。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中美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中美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19-026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3月15日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选举产生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另外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三届监事会。公司即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全体监事同意本次会议通知豁免时间要求并以电话、口头等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3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当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胡子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选举胡子建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 年3 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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