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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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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证券简称:京能置业 证券代码:600791    编号:临2019-003号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于进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2019年3月14日起至2021年1月15日止。

  于进先生已经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截至本公告日,于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公司已将于进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聘任的董事会秘书于进先生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管理决策能力,且实绩良好,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相关规定的情况,且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司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秘书于进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6269 8710

  传真:010-62698299

  邮箱:jingnengzhiye@powerbeijing.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8号天创科技大厦12层西侧

  特此公告。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6日

  附件:简历

  于进先生,现年50岁,法律硕士,企业二级法律顾问。现任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曾任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问;北京高新技术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工会主席、董事会秘书。

  证券简称:京能置业     证券代码:600791      编号:临2019-004号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投资者联系电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联系电话变更为010-6269 0958,原号码010-6269 8639自公告之日起不再使用;传真电话变更为010-62698299,原号码010-62698709自公告之日起不再使用。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0791        证券简称:京能置业                编号:临2019-005号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大连京能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2.64亿元人民币

  ●委托贷款期限:3年

  ●委托贷款年利率:4.75%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大连公司2011年11月由本公司和大连阳光世界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世界”)共同出资成立,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持股51%,阳光世界持股49%。大连公司于2012年2月通过挂牌方式取得大连市旅顺口区琥珀湾(A区)三个地块,面积合计约26.67万平方米。但由于受新的军事设施保护法影响,旅顺口区政府于2017年1月、3月两次致函大连公司,该项目因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而无法实施,并提出解除《土地出让合同》。目前项目停滞,大连公司正在与旅顺口区政府谈判,商谈解决方案。

  本公司2016年3月向大连公司发放的委托贷款于近期到期,到期后本息合计约2.64亿元。为解决大连公司经营问题,公司决定通过广发银行向大连公司发放委托贷款2.64亿元(期限3年,贷款年利率为4.75%),用于归还到期债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该笔委托贷款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9年3月1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大连京能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广发银行向大连公司发放期限3年的委托贷款2.64亿元,用于偿还到期委贷本金、利息及日常运营费用。

  二、委托贷款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委托贷款对象名称:大连京能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铁山街道南牙户嘴村

  4、办公地点:辽宁省大连市旅顺京口区创新路1号科技创新园201室

  5、法定代表人:李色金

  6、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7、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以上凭资质证经营)、房地产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本公司持股51%,阳光世界持股49%。

  9、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大连公司项目目前停滞,本公司与大连公司正就土地问题与旅顺口区政府谈判,商讨解决方案。

  10、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7年12月31日,大连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57,744.03万元,净资产-14,285.94万元,无营业收入,净利润-16,398.28万元。

  三、委托贷款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大连公司发放的委托贷款,可满足控股子公司大连公司资金需求。本次发放委托贷款的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委托贷款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措施

  大连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可以掌握大连公司该笔委托贷款的资金使用情况,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如发现或判断出不利因素,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或降低委托贷款的风险。

  特此公告。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6日

  ●备查文件: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791        证券简称:京能置业       编号:临2019-006号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控股股东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借款54096万元,期限2年,借款年利率为6.22%(固定利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与京能集团进行的交易:

  1、本公司与京能集团共同转让京能天阶(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阶公司”)股权。本公司所持的天阶公司31%股权最终成交价格为36425万元。

  2、本公司与京能集团共同向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京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公司”)增资3亿元,其中本公司拟增加出资2.1亿元。

  3、本公司与京能集团共同成立了京能置业(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置业天津公司”),注册资本金12亿元,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6.12亿元。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关联交易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本次向京能集团借款54096万元,期限2年,借款年利率为6.22%(固定利率)。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京能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共同挂牌转让天阶公司股权的事项、为宁夏公司增资的事项及共同出资成立置业天津公司的事项。关于转让天阶公司股权事项,本公司所持的天阶公司31%股权最终成交价格为36425万元。关联交易金额已达到30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公司已严格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履行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关于公司与京能集团共同向宁夏公司增资事项,本公司拟出资2.1亿元,该事项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已豁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与京能集团共同成立置业天津公司事项,本公司认缴出资6.12亿元,该事项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已豁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京能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45.26%的股份。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国有独资公司

  企业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2号甲天银大厦A西9层

  法定代表人:姜帆

  注册资本:2133806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能源项目投资、开发及经营管理;能源供应、管理;能源项目信息咨询;房地产开发;投资管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实际控制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7年末,京能集团经审计总资产2630.59亿元,净资产1033.31亿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632.51亿元,净利润17.46亿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向京能集团借款54096万元,借款年利率为6.22%(固定利率)。

  (二)交易方式及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54096万元人民币

  2、借款利率:6.22%(固定利率)

  3、借款期限:2年

  4、交易正式生效的条件:经双方权力机构批准。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公司的资金需求。本次关联交易对交易各方是公平合理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公司于2019年3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在关联董事田野先生、韩宇峰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此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交易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有损公司利益及损害公司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况。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平合理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是合法的,公司关联董事就相关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向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向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6日

  ●报备文件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791        证券简称:京能置业       编号:临2019-007号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开发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京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公司”)和天津海航东海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公司”)拟向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财务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8亿元项目开发贷款,期限3个月,借款年利率为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浮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不存在与集团财务公司进行的交易;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关联交易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项目开发需要,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公司和天津公司拟向集团财务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8亿元项目开发贷款,期限3个月,借款年利率为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浮动)。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集团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企业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永安东里16号CBD国际大厦23层01/02号;

  法定代表人:刘嘉凯;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经营以下本外币业务:(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十二)有价证券投资,投资范围限于政府债券、央行票据、金融债券、成员单位企业债券;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主要股东: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8年末,集团财务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235.37亿元,净资产36.17亿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7.05亿元,净利润3.58亿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公司和天津公司拟向集团财务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8亿元项目开发贷款,借款年利率为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浮动)。

  (二)交易方式及主要内容

  1、贷款金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

  2、贷款利率: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浮动)

  3、贷款期限:3个月

  4、交易正式生效的条件:经双方权力机构批准。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发建设的资金需求。本次委托贷款的交易定价遵循市场规律且符合价格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公司于2019年3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在关联董事田野先生、韩宇峰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集团财务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此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有损公司利益及损害公司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平合理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是合法的,公司关联董事就相关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8亿元委托贷款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8亿元委托贷款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6日

  ●报备文件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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