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3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 告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证券代码:002012          公告编号:2019-017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13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3月1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杜简丞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即将届满,需进行换届,本届董事会提名刘溪、蔡阳、陈刚、万亚娟、张扬、王白浪、俞波、龚志忠和杨帆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1),其中俞波、龚志忠和杨帆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换届选举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全文刊登于2019年3月16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上述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选举事宜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等条款进行修订,具体见附件2。

  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公司拟将《公司章程》“1.8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修改为“1.8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上述公司章程的修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决定公司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9年4月3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登载于2019年3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16日

  

  附件1:

  刘  溪,女,本科毕业于北京大学,研究生毕业于伦敦政治经济学院。2008 年起先后任职于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植企业集团、中钢高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2019年1月起任中植企业集团副总裁。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日,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蔡  阳,男,生于1980年5月,毕业于西南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工程管理部主管、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经理。现任苏州恒誉六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凯恩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公司董事。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蔡阳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日,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  刚,男,生于1977年7月,毕业于北京化工大学,注册会计师。曾先后就职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曾任中泰创展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兼首席投资官、中海晟融(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裁。现任陕西通方实业有限公司董事。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日,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万亚娟,女,生于1987年10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曾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助理审计师、普信恒业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现任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大连三垒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中植融金控股有限公司监事、安徽京控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日,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 扬,男,生于1985年12月,毕业于芝加哥-肯特法学院。曾就职于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现就职于中植集团企业有限公司。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日,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白浪,男,生于1959年6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遂昌县工业局副局长、遂昌县乡镇企业局副局长、遂昌县造纸厂厂长。1998年1月至2005年5月任公司董事长,1998年1月至2007年8月任公司董事,2004年12月至2013年8月任凯恩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年5月至2013年12月任公司董事,2013年12月至2014年8月任遂昌千佛山生命文化有限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经理,2014年8月至2016年4月任那然生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那然生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王白浪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凯恩集团有限公司5.24%的股权,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日,持有公司股份1,450,439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俞  波,男,生于1972年2月,毕业于北京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曾任五矿集团财务公司财务部科长、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会计部经理、南昌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五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中国五矿集团公司财务总部总经理、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新供给经济学理事会理事、清华大学会计顾问委员会委员、华田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日,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龚志忠,男,生于1963年4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律师。曾就职于云南省轻工业学校、四通集团公司。现任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同景云讯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日,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杨  帆,女,生于1983年1月,毕业于南京大学,理论经济学博士。现任东南大学国际经济与技术合作研究所副所长。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日,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等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另外,为了与公司实际情况相符并保持《公司章程》条款的一致性,将第1.10条、第4.6.7条中的“经理”修订为“总经理”,将第5.2.3条第(十)项、第6.1条、第6.5条第(六)项中的“财务负责人”修订为“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8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3月1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成煜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研究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杨亚玲和张程伟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另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则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3月16日

  杨亚玲,女,注册会计师,曾就职于北京城建集团混凝土公司、中程租赁有限公司、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日,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程伟,男,生于1960年6月,1981年6月毕业于浙江温州机械工业学校,1988年9月毕业于浙江工学院工业管理工程专业。曾任遂昌造纸厂车间副主任、主任、副厂长。1998年1月至2003年2月,任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监事、党委书记。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日,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 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9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因为议案4修改了公司章程,议案4表决通过是议案5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3日(星期三)下午14:30

  (二)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4月2日—2019年4月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3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日15:00至2019年4月3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3月2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遂昌县凯恩路100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关于选举刘溪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关于选举蔡阳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关于选举陈刚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4关于选举万亚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5关于选举张扬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6关于选举王白浪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关于选举俞波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2关于选举龚志忠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3关于选举杨帆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1关于选举杨亚玲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2关于选举张程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关于公司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内容详见2019年3月1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议案1、议案2和议案3采取累积投票表决方式,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分开进行。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议案4须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到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19年3月29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秘办)。

  2、登记时间:2019年3月29日8:30-12:00、13:0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遂昌县凯恩路1008号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8-8128682

  传真:0578-8123717

  邮箱:kanygh@vip.qq.com

  联系人:易国华、祝自敏

  5、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为“362012”

  2. 投票简称为“凯恩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 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4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4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

  注:

  1、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授权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填上“√”。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及性质: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书签发日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