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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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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投资性房地产出租与资产管理,以及存量住宅、商住等开发库存销售。

  2018年,房地产开发行业在国家“房住不炒”的调控思想指导下,整体增速有所放缓,市场在四季度转向降温,价格逐渐回归理性。行业集中度进一步加大,全国销售额Top50企业市场占有率首次超过55%,龙头企业市场份额持续提高,中小房企面临的生存竞争压力越来越大。随着房地产长效机制的逐步建立,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尝试加大业务的多元化布局,寻求地产与产业的结合。公司在传统住宅开发领域,与行业龙头差距巨大,短期内也不具备塑造此方面竞争力的基础条件。

  2018年,全国商业经营用房投资同比继续下降,受电商影响及过往存量项目巨大,经营性商业项目持续同时面临供给过剩及新零售的冲击。但郊区特色主题型商业项目、城市区域核心购物中心项目及社区商业项目由于能够满足人们日常刚性消费,仍然具有一定的持续经营能力。近年来,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稳步增长,但网购及新零售占比增加较快。实体商业项目需要不断与网络化的社会信息相结合,成为线上线下消费链条中的节点,来实现存在价值。目前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主要位于京沪蓉,项目数量及体量均较小,与同行业龙头公司比较,并不具备规模优势,且资产取得时间均较早,已经进入成熟期,未来提升空间有限。

  1、投资性房地产出租与资产管理服务

  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主要位于京沪蓉。业态上主要为集中商业和办公:其中集中商业部分从产品上主要分为以“阳光新生活广场”为代表的社区商业;以“新业广场”为代表的区域购物中心;以及以“新业中心”为代表的城市综合体。公司主要依靠租金收入、资产管理费用以及资产升值退出获取利润。

  2、住宅、商住等开发库存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北京阳光上东及成都锦尚项目的尾房和车位。

  鉴于近年来商业项目的过量供应及电商对传统商业项目的冲击,公司未来业务将主要聚焦在京津沪地区不良、低效资产的收购、改造、提升和退出。在调整自身资产结构的同时,充分发挥公司对经营性物业的资产管理能力,通过轻资产模式实现股东回报和公司价值。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参照披露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16年3月24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根据报告期情况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联合评级出具了《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分析报告》,该报告公布于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lianhecreditrating.com.cn),请投资者关注。

  2017年4月19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我公司发行的“16光业01”的信用状况进行了跟踪评级,联合评级出具了《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17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17]302号),评定公司发行的“16光业01”信用等级为AA-,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18年5月3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我公司发行的“16光业01”的信用状况进行了跟踪评级,联合评级出具了《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18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18]454号),评定公司发行的“16光业01”信用等级为AA-,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未在中国境内发行其他债券、债券融资工具,资信评级机构未进行新的主体评级。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房地产业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概述

  (一)报告期内经济与市场情况分析

  2018年世界政治经济充满动荡与摩擦。“美国优先”与多边主义诉求充斥在各种重要舞台。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使得中美、美欧及日本等世界主要经济体之间频繁谈判。中美贸易争端贯穿整年,在年底终见曙光。虽然外部环境极其严峻复杂,但在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中国经济有效应对了外部环境的深刻变化,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实现了稳中有进。根据国家统计局初步核算,2018年国内生产总值约900,309亿元,比上年增长6.6%,其中第三产业增加值依旧较快,占比达到52.2%。全年消费支出对国内生产总值的贡献率达到76.2%。

  2019年中美贸易争端有望达成协议,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压力相比2018年有望有所缓解。然而,经济发展依然面临着各种风险隐患以及较大的内生增长压力。保持经济增速在合理区间,就必须继续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着力激发微观主体活力,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进一步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提振市场信心。如大规模减税、新基建领域补短板及稳健的货币及财政政策等重大国策得以成功实施,2019年经济增速仍然可期。

  2018年,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基调,坚持去库存、去杠杆的管控思路,在长效机制加速推进的过程中,积极引导全民预期。房价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遏制,市场逐渐降温,尤其在进入四季度以后市场转向明显,全年前高后低。全国全年商品房销售面积约17.16亿平米,同比增长约1.3%;其中商品住宅销售面积约14.8亿平米,同比增长约2.2%。房地产开发投资约12.03万亿元,同比增长约9.5%。其中住宅投资约8.5万亿元,同比增长约13.4%;办公楼投资约5,996亿元,同比下降约11.3%;商业营业用房投资约14,177亿元,同比下降约9.4%。个人按揭贷款约2.37万元,同比下降约0.8%。行业集中度继续加剧,全年销售额千亿以上企业达到31家。Top10门槛提升到2,000亿元,市场占有率提升到约29.2%,Top20企业市场占有率近40%。中小房企将面临严峻的生存考验。

  随着中国城镇化率的快速提升以及棚改、去库存接近尾声,2019年房地产行业在前两年天量成交规模的基础上,难言乐观,预计全年销售将有小幅回落。其中一线城市小幅回升,二线城市分化,三四线城市压力较大,销售价格将进入横盘整理期。随着因城施策政策的实施,以及房地产长效机制的逐步建立,全年房地产行业将在防风险、稳预期、保财政中协调发展。行业融资虽然随着货币的逐步宽松有所期许,但融资方式及用途依然受到严格限制,在销售压力加大的情况下,高负债企业资金面依然承压。单一的住宅销售业务未来将遇到越来越多的挑战和风险。由于经济增速放缓使得企业扩张减弱,以及网上购物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的逐年提高,办公楼及商业营业用房投资下滑显著,租金增长承压。在金融去杠杆及经济下行压力的综合影响下,投资性房地产资产价格也将进入一个相对稳定的时期。

  (二)主要项目所处区域市场分析

  (1)报告期内,公司住宅销售类物业主要位于北京和成都。

  北京住宅市场:2018年,北京住房市场呈现出明显的结构性变化。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为696.2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0.4%。其中,住宅销售面积为526.8万平方米,下降14%。2018年上半年政策环境从严,供应量和成交量都处于低位,下半年新房的供应量和成交量均有所上升,成交均价保持平稳并有所上涨。二手房住宅市场呈现“量增价减”的趋势,成交152463套,同比上涨11.89%,成交均价60206元/平方米,同比下降3.7%。

  成都住宅市场:2018年,成都商品住宅销售面积2442万平方米,库存面积2131万平方米,去化周期9.45个月。其中中心城区商品住宅销售面积1741万平方米,库存面积1578万平方米,去化周期9.69个月。

  (2)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性物业在北京、天津、上海和成都

  不同市场表现如下:

  北京:2018年北京甲级写字楼市场需求总体坚实,年内入市的大量高品质新项目亦对租赁需求产生刺激作用,全市全年总净吸纳量达到38.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2.0%。其中新兴子市场表现活跃,望京与亚奥合计贡献北京市全年净吸纳量的87.1%。科技与金融类租户仍为需求的主要推动力,灵活办公行业亦展现出强劲的扩张势头。尽管如此,充足的新增供应仍于2018年末将全市整体空置率同比推升1.7个百分点至10.0%。租金方面,新入市项目普遍低于全市平均租金水平,发展较早及新增供应充足的子市场亦因激烈的竞争租金受到一定冲击。 2018年全年,北京优质商铺物业市场共有四个购物中心入市,总存量同比增长5.7%至约593万平方米。消费升级的趋势不断强化,消费者逐渐从“价格敏感”向“品质敏感”转变,业主不断优化租户结构,使得2018年末整体空置率同比下降1个百分点至2.1%。激烈竞争和强劲需求使得零售市场租户调整频繁,2018年全年北京优质商铺物业首层平均固定租金同比上涨1.3%至826.8元每月每平方米。

  上海:2018年,受益于灵活办公、金融以及TMT等行业的扩张,上海核心区写字楼市场全年净吸纳量创新高,达63.5万平方米。虽然由于全球经济与贸易的不确定性以及国内去杠杆政策的延续,上海私营企业的设立与扩张于2018年下半年有所放缓,从而造成了写字楼市场需求在上半年冲高之后的回落,但全年整体空置率仍同比下降3.8%至10.0%,而租金则同比提升1.2%至人民币10.35元每平方米每天。 2018年,上海零售物业市场保持活跃,净吸纳量超过了新增供应,整体空置率降至过去3年来的最低水平。因大部分新增供应均位于发展中零售区,且在传统商户谋求转型、线上电商提前布局等因素影响下,租金平均同比下降1.1%。

  天津:2018年天津甲级写字楼市场供应量达到近五年峰值,库存压力加大。受经济环境影响,甲级写字楼整体租赁需求稳中有降,全年净吸纳量累计13万平方米。鉴于大体量新增供应的入市,空置率上涨至38.6%。 2018年,四座新建购物中心进入天津城区非核心零售市场,为市场带来31.5万平方米的新增供应。租赁需求主要来源于儿童及餐饮业态,生活方式品牌也在本年度加速扩张。全市空置率环比下降1.2个百分点至11.5%,同比下跌2.0个百分点。预计未来的租赁需求也将随着新增供应有所递增,但由于新增供应主要集中在非核心区域,预计全市整体租金或将低速增长。

  成都:2018年,成都甲级写字楼市场新增三个项目交付入市,共计21余万平方米,推动甲级写字楼总存量突破320万平方米,继续占据全国第五大甲级写字楼市场。甲级写字楼市场延续去年活跃基调,全年净吸纳量录得约43.1万,大量办公需求释放且大面积成交频出带动市场平均空置率全年下跌8.5个百分点至21.0%。强势的需求逐步改变供需两端对租金的预期和谈判空间,业主显著增强的议价力和租户逐步上浮的租金接受度共同促使租金连续四个季度上升,至年末报人民币102.5元每平方米每月,同比上涨4.1%。2018年,成都零售物业市场整体呈现活跃态势,加速形成商业新格局。年内共有4个新项目开业,共计新增供应约48万平方米,推动市场总存量达到650万平方米(含百货),成都的零售市场容量继续位列全国前四。活跃的租赁成交促成全年零售物业市场增加近60万净吸纳,拉动市场空置率连续四年下降,同比下跌2.5个百分点至4.5%。以南延线为首的非核心商圈区域在过去一年租赁需求旺盛,空置率保持低位运行,支撑全市购物中心首层平均租金同比上涨1.7%。

  2018年上述城市主要经济指标如下:

  ■

  市场数据如下:

  ■

  (三)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2018年,由于济南政府取消了土地一二级联动政策,公司积极与济南政府沟通,就解除原有旧城改造协议并收回保证金事宜达成一致。

  2018年,公司获得北京市怀柔区财政局支持区域企业经营发展转移支付资人民币11,579.2万元。

  2018年,公司积极探索与专业金融机构的合作机会,与中金资本就成立合资基金管理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成合作意向。

  2018年,公司从内部管理中提升价值,对部分股权资产进行了优化。

  2018年,公司各项经营工作稳定。全年共实现营业收入28,884.9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146.4万元。

  2018年度房地产销售情况表

  单位:平方米

  ■

  2018年度房地产出租情况表

  单位:平方米

  ■

  2018年度分地区的营业数据表

  单位:元

  ■

  2018年度公司财务融资情况表

  ■

  以上数据截止日期:2018年12月31日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去年同期下降较大,主要为2017年相比2018年转让部分控股子公司股权形成的投资收益较大所致。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8年颁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及其解读,本集团已按照上述通知编制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比较财务报表已相应调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列示如下: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18年注销三家子公司,包括石家庄阳光瑞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郑州阳光瑞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阳光尚颂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上三家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9-L34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2019年3月7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3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张缔江先生、李国平先生采取通讯表决方式;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达成如下决议:

  一、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并同意将此报告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董事会保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将此报告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此报告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事项规定: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合并报表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可分配利润的10%。特殊情况包括公司报告期末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超过70%,或合并报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424,062,000元,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464,000元;2018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的货币资金为197,521,000元,2018年度公司合并报表的期间费用金额为301,736,000元;2018年度公司合并报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407,000元。鉴于此,为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有序及公司业务转型的需要,给广大股东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公司董事会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现提出以下利润分配预案:本公司2018年度利润不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如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的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此预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尚须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五、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如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在内部控制的健全和完善方面开展了全面有效的工作,公司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有效防范了风险,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公司已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完整性、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综上,我们认为:《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审计报酬不超过2,300千元。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长2018年度津贴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此项议案时,公司董事长唐军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2018年度董事长津贴方案经由第八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长领取津贴情况详见《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董事长2018年度津贴的议案发表了如下意见:公司董事长唐军先生2018年度自公司获取的津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市场行业标准和公司相关规定,有利于调动和鼓励其工作积极性,使其更加勤勉尽责,承担相应的责任及履行应尽的义务,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此项议案时,公司董事杨宁先生、董事李国平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公司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第八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依据2018年度经营管理目标、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和薪酬分配政策确定,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获取薪酬情况详见《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

  独立董事对关于2018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自公司获取的薪酬符合公司经营情况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分工和绩效表现,符合市场行业标准和公司相关规定;有利于更好地激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九、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于2019年5月3日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9-L37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3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2日-2019年5月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下午15:00至2019年5月3日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25日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4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阳光大厦11层A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公司董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

  议案2: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3: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4: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5:公司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

  议案6:关于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7:关于董事长2018年度津贴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刊登于本公告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2019-L34号《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L35号《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L36《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2018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2018年度述职报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9年4月29日

  2、登记方式:

  A.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办理登记。

  B.法人股东持深圳证券代码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C.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深圳证券代码卡、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或本人身份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D.股东也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阳光大厦11层。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赵博

  联系电话:010-68366107

  传真:010-88365280

  邮编:100044

  电子邮箱:yangguangxinye@yangguangxinye.com

  5、会议费用

  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修订稿,将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提示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0608”。

  2.投票简称:“阳光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中不应包含需累积投票的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股东大会上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议案的(即互斥议案,例如不同股东提出的有差异的年度分红方案),不得设置总议案,并应对议案互斥情形予以特别提示。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1.00 代表议案 1, 2.00 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19年5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1.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2.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4.对可能纳入议程的临时提案有/无表决权。如果有表决权,对关于( )的提案投赞成票;对关于( )的提案投反对票;对关于( )的提案投弃权票;

  5.对1-4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代理人可(不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人深圳证券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个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9-L35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2019年3月7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3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出席监事3人,其中,监事符海鹰先生采取通讯表决方式。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达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并同意将此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1、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决策程序合法,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负责本公司2018年度审计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监事会认为,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2018年度未发生关联交易事项,无损害公司利益情况。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事项规定: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合并报表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可分配利润的10%。特殊情况包括公司报告期末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超过70%,或合并报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424,062,000元,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464,000元;2018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的货币资金为197,521,000元,2018年度公司合并报表的期间费用金额为301,736,000元;2018年度公司合并报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407,000元。鉴于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本公司2018年度利润不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现行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要求。内部控制组织结构完善,分工合理,能够满足公司战略规划、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从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控制五方面,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比较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9-L36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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