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3)。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马晟先生
4、会议时间:2019年3月14日 下午14:40
5、会议地点: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与航天大道交汇处科开1号苑15楼会议室
6、股权登记日:2019年3月8日
7、召开方式:现场书面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共24人,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票数828,571,471股,占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数的50.2455%。具体为: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13人,股份224,672,172股,占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数的13.6244%。
2、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1人,股份603,899,299股,占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数的36.6211%。
(二)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和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共8人,股份5,945,931股,占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数的0.3606%。具体为: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3人,股份5,882,131股,占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数的0.3567%。
2、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5人,股份63,800股,占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数的0.0039%。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进行,无否决或取消议案的情况。经与会股东审议并通过了:
1、《关于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28,566,07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5,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同意5,940,5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2%;反对5,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8%;弃权0股。
2、《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28,559,17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12,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同意5,933,6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31%;反对12,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69%;弃权0股。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