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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1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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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599        股票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19-011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9年3月13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柴永森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恒宇科技重整暨签订〈重整投资框架协议〉的议案》

  同意由公司子公司广饶吉星轮胎有限公司以人民币8.99亿元,投资于山东恒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重整。在存续重整模式下取得标的公司100%股权,或在出售式重整模式下取得标的公司的全部资产所有权。并同意吉星轮胎与恒宇科技的破产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框架协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投资恒宇科技重整暨签订〈重整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已于2019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开披露。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吉星轮胎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子公司广饶吉星轮胎有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人民币5亿元的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主借款合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为子公司吉星轮胎提供担保的公告》已于2019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开披露。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公司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并签署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已于2019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开披露。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的《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全文已于2019年3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开披露。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集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集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将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投资恒宇科技重整暨签订〈重整投资框架协议〉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吉星轮胎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补充选举苏明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一同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19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开披露。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5日

  附件: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现将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如下:

  ■

  股票代码:000599        股票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19-012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6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3月13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本次应参会监事7名,实际参会监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刚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恒宇科技重整暨签订〈重整投资框架协议〉的议案》

  同意由公司子公司广饶吉星轮胎有限公司以人民币8.99亿元,投资于山东恒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重整。在存续重整模式下取得标的公司100%股权,或在出售式重整模式下取得标的公司的全部资产所有权。并同意吉星轮胎与恒宇科技的破产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框架协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投资恒宇科技重整暨签订〈重整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已于2019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开披露。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吉星轮胎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子公司广饶吉星轮胎有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贷款业务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为子公司吉星轮胎提供担保的公告》已于2019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开披露。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公司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并签署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已于2019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开披露。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的《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全文已于2019年3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开披露。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3月15日

  附件: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现将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如下:

  ■

  股票代码:000599        股票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19-013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恒宇科技重整暨签订《重整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项目概述

  为响应国家制定的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战略,抓住轮胎行业整合的机会,加速轮胎行业的新旧动能转换。拟由公司子公司广饶吉星轮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星轮胎”)以人民币8.99亿元(不含税费)投资于山东恒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宇科技”或“目标公司”)重整,并与恒宇科技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框架协议》。

  本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3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恒宇科技重整暨签订〈重整投资框架协议〉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山东恒宇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恒宇科技管理人”),为法院指定的目标公司重整管理人。恒宇科技管理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一)目标公司的基本情况

  1、目标公司名称:山东恒宇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237961974859

  3、法定代表人:李来伟

  4、成立日期:2006年12月06日

  5、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0万元

  6、注册地址:广饶经济开发区

  7、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轮胎、充气内胎、橡胶制品;进出口业务;生产、销售:橡胶原料。

  目标公司以生产全钢子午轮胎、工程轮胎、军工轮胎为主,目前拥有:65万套TBR和600万套PCR产能(填平补齐后实际可实现80万套TBR和1000万套PCR产能),符合公司对产能的规划要求。

  (二)目标公司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6月30日,标的公司资产总计人民币175,867.9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1,735.05万元,固定资产113,794.78万元,无形及其他资产10,143.08万元);负债合计人民币245,410.32万元(其中,流动负债237,026.94万元);股东权益合计人民币-69,542.41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恒宇科技目前处于破产重整阶段,暂无经营,重整成功后,上述投资款将按照法院裁定批准的偿债方案清偿标的公司负债。

  (三)目标公司资产的评估及定价情况

  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字[2019]第040167号),目标公司的土地、房产、机器设备、无形资产、长期投资等资产评估市场价值为人民币122,990.20万元,评估基准日2018年7月2日。

  《资产评估报告》已于2019年3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站公开披露。

  五、相关协议主要内容

  吉星轮胎与恒宇科技管理人签署的《重整投资框架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 山东恒宇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乙方:广饶吉星轮胎有限公司

  1、乙方对目标公司的破产重整应支付的全部投资价款总计为人民币8.99亿元(大写:捌亿玖仟玖佰万元整)(不含税费)。

  2、投资价款支付

  乙方于收到重整投资人确认函后25日内支付履约保证金2.7亿元(含前期交纳的投资保证金2000万元)。乙方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完毕全部剩余投资价款。

  3、资产交接及所有权转移

  ①甲方制定的重整计划草案获得法院批准且乙方交清全部投资款后15日内办理完毕全部法律手续,乙方积极配合。

  ②乙方接收目标公司资产后至目标公司资产所有权完成转移前(含动产、不动产),乙方对该资产仅享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

  ③如遇特殊情况,经法院批准,上述第①款的办理时间可延期15日,且不视为违约。但在延长期间乙方享有本条第②款项下的权利。

  4、其他

  ①目标公司在本次重整程序中,法院裁定确认的债权、待确认债权、共益债务、破产费用,按照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草案进行清偿。

  ②本协议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事项,双方事先沟通并按照法院批准目标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执行。

  ③本协议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成立,自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生效。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公司落实轮胎行业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一步,对公司具有积极影响,利用双星的品牌、市场、技术、人才等优势,通过行业并购,整合轮胎行业并进行转型升级,有利于公司扩大和优化产能,有利于整体竞争力的提升。

  七、风险提示

  由于市场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恒宇科技后续的生产和销售都具有一定的不可预见性,本次重整能否获得恒宇科技债权人会议及法院的裁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规则的规定披露项目实施进展等相关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与恒宇科技管理人签署的《重整投资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5日

  股票代码:000599        股票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19-014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吉星轮胎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子公司广饶吉星轮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星轮胎”)拟投资山东恒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宇科技”)重整,为满足吉星轮胎重整投资的资金来源,保证重整项目顺利实施,拟由吉星轮胎向商业银行申请人民币5亿元的贷款,并由公司为此提供担保。

  2、2019年3月1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吉星轮胎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吉星轮胎向商业银行申请人民币5亿元的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主借款合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3、根据《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对外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目前有效存续的对外担保情况

  ■

  三、本次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广饶吉星轮胎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年2月11日

  3、注册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广饶经济开发区广瑞路12号

  4、法定代表人:李勇

  5、注册资本:2300万元

  6、主营业务:生产、销售:轮胎、橡胶制品、钢丝、劳保用品;轮胎生产技术服务和推广: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以自有资金对轮胎业进行投资;经批准的进出口业务。

  7、股权结构:吉星轮胎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

  ■

  (三)被担保人财务指标

  单位: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吉星轮胎截至目前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3、担保金额:人民币5亿元

  五、董事会意见

  1、本次子公司申请贷款是为了满足吉星轮胎重整投资的资金来源,保证重整项目顺利实施,被担保人吉星轮胎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及信用良好,目前没有负债。

  2、因吉星轮胎的股东山东银吉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吉星轮胎的比例较小,且其不参与吉星轮胎的实际运营,故其未同比例提供担保。

  3、吉星轮胎未就上述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1.79%;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63%。

  七、其他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5日

  股票代码:000599        股票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19-015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9年4月1日(星期一)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19年3月31日-4月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3月31日下午3:00至2019年4月1日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3月2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青岛市黄岛区两河路666号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投资恒宇科技重整暨签订〈重整投资框架协议〉的议案》

  2、《关于为子公司吉星轮胎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关于补充选举苏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提示:上述议案2、议案4需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第1-4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详情请参阅公司分别于2019年3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站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投资恒宇科技重整暨签订〈重整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关于为子公司吉星轮胎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司章程(2019年3月)》及其他相关披露文件。第5项议案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18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站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相关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须在现场会议登记结束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登记地点)。

  2、登记时间:2019年3月29日9:00-11:30及13:00-17:00。

  3、登记地点:青岛市黄岛区两河路666号6楼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兵、李珂

  电话号码:0532-67710729

  传真号码:0532-80958715

  电子信箱:gqb@doublestar.com.cn

  5、股东(或代理人)参加会议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请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4、其他相关文件。

  附: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授权委托书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99

  2、投票简称:双星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4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3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4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表决。

  ■

  委托人姓名(名称):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股东帐户:                   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委托人如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股票代码:000599        股票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19-016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一、现金管理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同时,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投资金额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6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3、投资方式

  公司现金管理投资的理财品种为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收益率要求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主要方式是通过金融机构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保本委托理财产品。

  4、现金管理的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5、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自有闲置资金。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并处理具体事宜。

  二、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现金管理使用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已经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现金管理投资的理财品种为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收益率要求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进行现金管理期间,将根据现金流状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进行现金管理产品购回或赎回。公司对现金管理产品的风险及收益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与项目建设,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收益。

  五、相关风险控制

  为了保障对现金管理的有效管理,控制风险,公司有关现金管理业务将严格按照《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开展。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制定了符合公司的《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有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的保证资金安全,控制投资风险。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青岛双星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2、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中信证券同意公司在确保安全性、流动性,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基础上,循环滚动使用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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