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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1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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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19-025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9年3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布了《2018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19年3月20日下午15:00-17:00 在“约调研”小程序举行2018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约调研”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中搜索“约调研”;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参会人员:董事长万锋先生、董事会秘书宫臣先生、财务总监李玉元女士、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代表人严胜先生、独立董事胡振超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19-026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及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

  最终公司住所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除上述修改外,《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公告编号:2019-014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3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9年3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万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18年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8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2,090,3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0,104,518.4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1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的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董事长万锋先生、副董事长钟小平先生、董事隆晓燕女士、梁甫华先生回避表决。

  7.2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董事胡振超先生、朱岩先生、孟晓俊女士回避表决。

  7.3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总经理万锋先生、副总经理隆晓燕女士、梁甫华先生回避表决。

  7.4 监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2019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就本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9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并授权公司董事会与其签订工作合同及决定有关报酬事宜。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确认意见及明确同意意见。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拟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全文详见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19年拟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三、《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因业务发展需要和公司规模的扩大,拟将公司注册地址由“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油松社区利金城工业园2号厂房301-4楼,4号厂房1楼、3楼”变更为“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观光路1301-72号银星智界2号楼1301-1601”,最终地址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全文详见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因公司注册地址有变化,需要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手续。特提请本次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工商登记备案的相关事宜,本次授权的具体内容包括:

  1、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申请文件,办理公司变更的工商登记注册手续;

  2、根据公司登记机关的规定和要求,在必要时对有关申请文件做出相应的非实质性的修改及签署相关文件;

  3、其他与公司变更登记注册相关的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的通知要求及自身实际业务情况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全文详见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9年4月4日下午14:30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19-016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4月4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4月3日-2019年4月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3日15:00至2019年4月4日15:00任意时间。

  5、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者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本次股权登记日:3月29日

  7、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止2019年3月2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银星高科技工业园智界2号楼14层会议室十二。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1、《关于〈2018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18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9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19年拟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1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4、《关于〈2018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对中小股东(公司董监高人员以外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15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的需经公司确认后有效。

  3、登记时间:2019年4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4、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银星高科技工业园智界2号楼14层,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518109,邮箱:zqswdb@txdkj.com(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宫臣、李岑

  电话:0755-33687792   邮箱:zqswdb@txdkj.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银星高科技工业园智界2号楼14层前台

  2、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和交通费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1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为“362845”;投票简称为“TX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 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对于以上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4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使用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4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询。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本人)系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19年4月4日下午14:30召开的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对这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名称(姓名):委托人持股数量:

  证件号: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

  受托人名称(姓名):

  证件号:

  受委托人签字:

  受委托日期:年月日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19-015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3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9年3月14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长隆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18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18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如下: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及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公司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定期报告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执行情况良好,运行正常。公司监事会在审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后认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结构合理,财务状况良好,真实、客观和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本公司《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有关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同意本次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初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未分配利润为381,951,721.90元,加上2018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8,086,403.19元,在提取盈余公积金934,986.36元,减去期间派发的2017年度现金分红16,107,837.44元后,2018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462,995,301.29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拟以202,090,3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0,104,518.4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8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8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细致严谨,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拟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赣州市同兴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南昌同兴达精密光电有限公司及同兴达(香港)贸易有限公司经营稳健,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公司2019年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及企业自己实际业务情况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其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19-023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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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3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2400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5.99元。本公司共募集资金383,7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0,216,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343,544,000.00元。

  截止2017年1月19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瑞华验字[2017]4823000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31,902,334.04元(含手续费),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89,346,364.60元;于2017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79,064,706.59元(包括置换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本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2,837,627.45元(含手续费)。截止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为1,492,358.89元,付款产生银行手续费1,915.04元。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3,134,024.85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根据本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或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2017年3月,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赣州市同兴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深圳蛇口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梅龙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桃源居支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宝安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8 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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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经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3月14日批准报出。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14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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