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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1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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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19-036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天鸿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赫美集团”)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天鸿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鸿伟业”)根据2019年1月17日收到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坪山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粤0310执906号之一》(以下简称“《协助执行通知书之一》”)相关内容,《协助执行通知书之一》在送达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之日起三十个交易日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天鸿伟业持有的公司2,660,700股股份。

  截止目前,上述三十个交易日的减持时间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天鸿伟业被动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 被动减持股份情况

  ■

  注: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2、 本次被动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天鸿伟业因质押贷款将其所持有的公司6,523,898股股份质押给债权人广发融资租赁(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融资租赁”),占公司总股本的1.24%。由于天鸿伟业未及时履行偿债义务,广发融资租赁对其提起诉讼。天鸿伟业分别于2018年12月18日及2019年1月17日收到坪山法院向广发证券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粤0310执906号》(以下简称“《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之一》,请求广发证券协助司法执行并分别于《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之一》送达之日起三十个交易日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处置天鸿伟业2,439,300股及2,660,700股股份。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8日、2018年12月19日、2018年12月22日、2019年1月9日、2019年1月19日、2019年1月26日以及2019年2月16日披露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 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 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

  2、 天鸿伟业本次股份被动减持是由于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处置质押股份所致,未产生任何收益。天鸿伟业未提前获悉公司任何重要未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

  3、 天鸿伟业没有关于买入或卖出公司股份的承诺事项,也不存在其他应履行未履行承诺的情形。

  4、 截至本公告日,《协助执行通知书之一》所涉及的被动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天鸿伟业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代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19-037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赫美集团;证券代码:002356)于2019年3月12日、3月13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

  1、 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经核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 经核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 公司正在推进向英雄互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雄互娱”)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吸收合并英雄互娱,公司为吸收合并方,英雄互娱为被吸收合并方。吸收合并完成后,英雄互娱将注销法人资格,本公司为存续公司,将承接(或以全资子公司承接)英雄互娱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吸收合并完成后,英雄互娱的全体股东将成为上市公司的股东。该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3月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于当日与英雄互娱签署了《吸收合并协议》。

  公司控股股东汉桥机器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桥机器厂”)存在未清偿债务。汉桥机器厂已同相关债权人初步达成纾困和债务重组方案,由公司董事长和高管等核心人员作为普通合伙人发起设立债务重组基金,控股股东债权人以其持有的债权向债务重组基金出资;同时,引入战略投资者作为债务重组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汉桥机器厂将其持有的158,289,319股公司股份转让给债务重组基金,作为对债权人债务清偿和收益的保证,以化解其债务危机。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4日、2019年3月5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股价异动期间,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5、 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 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 风险提示

  1、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 公司已于2019年2月28日披露了《2018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及业绩快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业绩未发生与前述业绩快报中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形。

  3、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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