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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1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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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
暨延期增持的公告

  股票简称:*ST椰岛              股票代码:600238             编号:2019-014号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

  暨延期增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截止2019年3月13日,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椰岛”)第一大股东北京东方君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君盛”)一致行动人海南五蕴酒类营销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五蕴”)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

  2、截止本公告日,东方君盛及海南五蕴增持数量未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未能在承诺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3、东方君盛及其一致行动人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拟于未来六个月内继续增持公司股票至不低于总股本的2%,其中海南五蕴增持公司股票不低于6,000万元。

  一、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2017年9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东方君盛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7年9月15日,公司收到东方君盛发来的《关于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补充说明》,东方君盛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之“二、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补充披露如下内容: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以及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东方君盛拟于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增持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根据股价波动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

  2018年4月19日,东方君盛持有的公司93,410,473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已被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冻结;2018年5月9日,东方君盛持有的公司93,410,473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已被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2018年6月14日, 东方君盛持有的公司93,410,473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已被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因为上述股票被冻结事项,东方君盛决定将本次增持期限延长6个月,即从2018年9月14日延长至2019年3月14日。

  2019年3月7日,公司收到东方君盛及海南五蕴发来的《关于结为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一致行动人的告知函》:东方君盛与海南五蕴于2019年3月7日签订《关于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一致行动人协议》,根据协议约定:海南五蕴受东方君盛的委托,同时看好海南椰岛的发展前景与投资价值,拟于2019年3月8日起采取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交易方式增持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海南椰岛的股票。海南五蕴将与东方君盛结为一致行动人,期限自《关于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一致行动人协议》生效之日(2019年3月7日)至双方签订书面协议约定解除一致行动时终止。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东方君盛正在积极处理上述股票被冻结事项,同时为了加快推进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且基于海南五蕴看好海南椰岛的发展前景与投资价值,海南五蕴受东方君盛的委托,于2019年3月8日起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票。截止本公告日,东方君盛及海南五蕴已完成增持情况具体如下:

  ■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增持数量未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未能在承诺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三、未能如期完成增持计划的原因

  1、因东方君盛持有的公司股份已被冻结或轮候冻结,东方君盛正在积极处理上述股票被冻结事项,尚未直接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因公司股票于2018年4月26日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2017 年修订)第十条:投资者当日通过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累计买入的单只风险警示股票,数量不得超过50万股,故东方君盛一致行动人海南五蕴于2019年3月8日至本公告日,累计买入公司股份2,000,000股。

  综上,东方君盛未能在承诺的增持期限内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四、增持计划延期的说明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本着诚信履行承诺原则,且因东方君盛及其一致行动人海南五蕴看好公司的发展前景与投资价值,东方君盛及其一致行动人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拟于未来六个月内继续增持公司股票至不低于总股本的2%,其中海南五蕴增持公司股票不低于6,000万元。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后续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东方君盛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3日

  股票简称:*ST椰岛         股票代码:600238          公告编号:2019-015号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

  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于2019年1月31日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现将相关风险第二次提示如下:

  一、可能被暂停上市的原因

  公司2016年、2017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4月26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第(一)项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

  二、公司股票停牌及暂停上市决定

  若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公司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之日起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停牌起始日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已披露《2018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详见2019-007号公告),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2018年年度业绩预计盈利4000万元到5600万元,将实现扭亏为盈;预计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为-2.08亿元到-1.92亿元。

  以上数据为初步测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经审计后的2018年度业绩的具体数据将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预约披露的时间为2019年4月23日,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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