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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1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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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19-32号

  债券简称:15海正01      债券代码:122427

  债券简称:16海正债      债券代码:136275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于2018年8月15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期限3年的中期票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31日、8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9]MTN89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的中期票据注册,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明确,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1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2、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的应事前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3、公司如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主承销商,应重新注册。

  公司将根据资金需要和市场发行情况,在注册额度及有效期内择机发行中期票据。并将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要求,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十四日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19-31号

  债券简称:15海正01      债券代码:122427

  债券简称:16海正债      债券代码:136275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3月13日,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海正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正动保公司”)收到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批准并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833001362,发证日期为2018年11月30日,有效期为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海正动保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连续三年内(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该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此前发布的经营业绩的财务数据。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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