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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1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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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5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9年3月7日以书面及通讯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9年3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共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及议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由于该议案涉及到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爱森、李桂茹按照有关规定回避了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森特股份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8)。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森特股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9)。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董事一致同意提名刘爱森先生、李桂茹女士、刘培华女士、张春虎先生、翁家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预先审阅。

  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1)选举刘爱森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选举李桂茹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选举刘培华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选举张春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选举翁家恩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森特股份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7)。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董事一致同意提名马传骐先生、石小敏先生、郭观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预先审阅。

  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1)选举马传骐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选举石小敏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选举郭观林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森特股份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7)。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森特股份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010)。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6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9年3月7日以书面及通讯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9年3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及议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监事一致同意提名孟托先生、苟军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1)选举孟托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选举苟军利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森特股份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7)。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7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于2018年12月30日届满,公司已于2018年12月28日披露了《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8-064)。

  2019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换届事项。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说明如下:

  一、董事会

  公司于2019年3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提名刘爱森先生、李桂茹女士、刘培华女士、张春虎先生、翁家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简历附后);提名马传骐先生、石小敏先生、郭观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简历附后)。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

  二、监事会

  1、非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2019年3月13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孟托先生、苟军利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简历附后)。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

  2、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2019年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按照民主程序选举蔡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一致(简历附后)。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由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任期三年。

  上述董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监事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况。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4日

  

  附件:董事、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董事候选人

  刘爱森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硕士学历。历任聚亨企业集团(泰国)有限公司主任工程师,北京士兴钢结构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森特(北京)国际建筑系统有限公司董事,森特国际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烨兴钢制品有限公司监事。

  李桂茹女士,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聚亨企业集团(泰国)有限公司主任设计师,北京士兴钢结构有限公司设计部经理、董事,北京士兴盛亚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士兴盛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森特(北京)国际建筑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刘培华女士,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北京士兴钢结构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金世居装饰装潢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春虎先生,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德国萨尔州技术经济大学,经济工程学研究生学历。历任标准石油天然气勘探集团董事长秘书兼总裁办副主任,主任,董事长助理;华永投资集团担任董事长助理,二级公司董事长,集团副总裁,现任华永投资集团常务副总裁。

  翁家恩先生,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福州士兴钢品有限公司员工,北京士兴钢结构有限公司业务部经理、副总经理、董事兼副总经理,兰州士兴钢结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兰州士兴钢结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马传骐先生,195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北京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汽车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等职务,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修订稿)》的规定,马传骐先生已经通过了上交所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核并取得了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石小敏先生,195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曾就职于国家体改委,现任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修订稿)》的规定,石小敏先生已经通过了上交所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核。

  郭观林先生,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科院沈阳生态所,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曾任江西省赣州市环保局副局长,现任职于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修订稿)》的规定,郭观林先生已经通过了上交所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核。

  二、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孟托先生,男,汉,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2年毕业于河北建筑科技学院,工民建专业。历任北京士兴钢结构有限公司、北京烨兴钢制品有限公司采购员、销售部经理。现任北京烨兴钢制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苟军利先生,男,汉,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年毕业于河北建筑科技学院,工民建专业。曾任公司工程部经理。现任公司劳务管理部经理。

  三、职工代表监事

  蔡鹰先生,男,汉,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9年毕业于济南大学,建筑工程专业。曾任美联钢结构建筑系统(上海)有限公司设计总监,现任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计总监。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8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3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年度发展计划,为满足运营资金需求,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本次授信额度具体明细如下:

  1、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最高不超过拾叁亿元人民币(RMB1,300,000,000.00)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以银行审批为准。

  2、公司向建设银行宣武支行申请综合授信9.5亿元,业务品种包括保函、e信通业务,担保方式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爱森及其配偶李桂茹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具体以银行审批为准。

  3、公司拟向交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6亿元,业务品种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及国内、国际保函、完全现金保函,担保方式为由刘爱森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及房产抵押,具体以银行审批为准。

  4、公司拟向兴业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70000万元(含贷款人批准的上述金额内),授信有效期壹年。担保方式以本公司所有的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兴北二街1号院1号楼1层101等4套房地产(不动产权证号:京(2017)开不动产权第0018444号)作为抵押物抵押给兴业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具体以银行审批为准。

  5、公司拟向北京银行金运支行申请3亿综合授信额度,业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境内非融资性保函,银承,商票保贴,国内证和国内证融资业务,担保方式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爱森及其配偶李桂茹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及应收账款质押,具体以银行审批为准。

  6、公司拟向中信银行申请3亿综合授信额度,业务品种包括非融资性保函额度、流动资金贷款和银行承兑汇票额度,担保方式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爱森及其配偶李桂茹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具体以银行审批为准。

  7、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亿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爱森夫妇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以银行审批为准。

  8、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3.75亿元授信额度,用于办理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各类保函等。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办理项目贷款,金额不超过1.75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以本公司名下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80号街区80M10-1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号:京(2016)开发区不动产权第0000009号,面积:19503.600平方米)及在建工程作为本笔贷款抵押物;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及各类保函业务,并由实际控制人刘爱森、李桂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其中流动资金贷款的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各类保函业务的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具体以银行审批为准。

  9、公司拟向华夏银行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4亿元的流贷,担保方式为实际控制人刘爱森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10、公司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人民币5亿元,授信有效期一年,业务品种流动资金贷款、非融资性保函国内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其中国际贸易融资,国内信用证,银承等可占用流贷额度,由实际控制人刘爱森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授信敞口额度和条款,以实际与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具体以银行审批为准。

  11、公司拟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最高不超过等值美元1000万元保函授信额度,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爱森夫妇提供连带责任的担保,具体以银行审批为准。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决定,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有权签字人签署与综合授信额度相关的法律合同及文件。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9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改如下:

  ■

  除上述修改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0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3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3月29日10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路南区融兴北二街1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3月29日

  至2019年3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已分别于2019年3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刘爱森、北京士兴盛亚投资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股东委托代理人除出示以上证件外,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信函和传真时间为准,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3、登记时间:2019年3月28日9:00-17:30

  4、登记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BDA国际企业大道20号楼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BDA国际企业大道20号楼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马继峰、毕昆

  联系电话:(010)67856886/67856668

  传真:(010)67856669

  邮编:100176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股东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3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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