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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1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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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006       证券简称:大秦铁路     公告编号:【临2019-006】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3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6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各位董事及监事。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情况及通知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就此事项发表了意见,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2019年3月14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公告》【临2019-008】。

  议案二、关于折旧和大修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关于同意调整部分铁路固定资产折旧政策的函》(财建【2019】3号)相关规定,公司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对铁路线路上部设备资产(包括轨道部分和道岔部分)计提折旧,同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将符合资本化条件的铁路线路上部设备资产的大修支出纳入资本化范围进行会计核算。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就此事项发表了意见,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2019年3月14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折旧和大修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9-009】。

  特此公告。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1006       证券简称:大秦铁路      公告编号:临2019-007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9年3月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19年3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7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 关于折旧和大修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会计政策变更进行全面审核后,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会议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1006       证券简称:大秦铁路     公告编号:【临2019-008】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自2019年一季报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将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执行新会计准则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本公司在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时,会对部分财务报表科目列示进行调整。

  二、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1、“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金融资产分类变更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仅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执行上述新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自2019年一季报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2、《通知》要求的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将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认为,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意见。

  特此公告。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1006       证券简称:大秦铁路     公告编号:【临2019-009】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折旧和大修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折旧和大修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自2016年起予以追溯调整,对本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产生一定影响。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折旧和大修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根据《财政部关于同意调整部分铁路固定资产折旧政策的函》(财建【2019】3号)相关规定,公司对铁路线路上部设备资产(包括轨道部分和道岔部分)的折旧和大修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之前,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同意调整铁路运输企业部分固定资产折旧政策的函》(财发[2002]42号)及《财政部关于同意调整铁路运输企业部分固定资产折旧政策的复函》(财建[2002]349号)的规定,对铁路线路上部设备资产(即钢轨、轨枕、道碴、道岔)不计提折旧,其更新支出通过大修理费用核算,计入营业成本。

  本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2019年1月15日《财政部关于同意调整部分铁路固定资产折旧政策的函》(财建[2019]3号)的规定进行。根据财建[2019]3号文的规定,财政部同意对铁路线路上部设备资产自2016年1月1日起计提折旧,同时《财政部关于同意调整铁路运输企业部分固定资产折旧政策的复函》(财建[2002]349号)废止。

  根据财政部上述文件及中国铁路总公司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对铁路线路上部设备资产(包括轨道部分和道岔部分)计提折旧,同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将符合资本化条件的铁路线路上部设备资产的大修支出纳入资本化范围进行会计核算。会计政策变更后,本公司对于铁路线路上部设备资产(包括轨道部分和道岔部分)执行的折旧政策(包括折旧年限和折旧率)具体如下:

  (1)普速铁路线路:轨道部分折旧年限为21年,道岔部分折旧年限为13年;折旧率分别为4.43%、7.31%,对应的预计残值率为7%、5%。

  (2)高速铁路线路(无砟轨道):轨道部分折旧年限为45年,道岔部分折旧年限为20年;折旧率分别为2.11%、4.9%,对应的预计残值率为5%、2%。

  (3)高速铁路线路(有砟轨道):轨道部分折旧年限为27年,道岔部分折旧年限为20年;折旧率分别为3.44%、4.85%,对应的预计残值率为7%、3%。

  根据初步测算,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追溯调整后对本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集团合并报表中,2016年的主营业务成本增加102,268万元,2017年的主营业务成本增加15,136万元,2018年主营业务成本减少1,498万元。

  母公司报表中,2016年的主营业务成本增加92,534万元,2017年的主营业务成本增加3,325万元,2018年主营业务成本减少12,588万元。

  上述财务报表的影响金额仅为本公司初步测算结果,且尚未考虑相关税务影响。本公司目前正在对计算过程进行复核和检查。由于该事项涉及的资产数量较多,部分资产投产年限较为久远,计算较为复杂,因此初步测算的结果有可能在复核和检查后进行修改。本公司将在测算结果确定后并同时考虑对财务报表的税务影响后,在本公司2018年年报中予以披露。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认为:根据《财政部关于同意调整部分铁路固定资产折旧政策的函》(财建【2019】3号)及铁路总公司的相关规定,铁路线路上部设备(包括轨道部分和道岔部分)自2016年1月1日起计提折旧。对轨道部分和道岔部分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具合理性;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相关会计科目进行追溯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专项说明:对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记录和文件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相关程序。基于截至目前我们所执行的工作,我们未发现其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变更的处理原则和方法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情况。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特此公告。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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