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前,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徐芳女士持股1,954,901股,占公司总股本1.3328%。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9年1月26日披露了公司董监高的股份减持计划,即自减持计划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徐芳女士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4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3272%。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截止本公告日,徐芳女士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09%。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董事、高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督促其合法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董事、高管根据自身资金需求情况自主决定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董事、高管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无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