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协议的签署仅代表双方的合作意愿和合作前提的框架性约定,付诸实施以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防范;
2、本协议为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元宝淘车(芜湖)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宝淘车”或“甲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具体合作实施以日后签订的正式业务合同为准,相关内容(如需)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协议仅是框架性协议,并非正式合同,具体业务合作协议尚未签订, 故暂时无法预计对公司当年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
4、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合作协议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元宝淘车签署了《关于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处理合作协议》。双方将在废旧电池回收处理以及循环再造动力电池材料等业务上开展合作,通过双方的合作可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树立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与循环经济典范,共同为中国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战略性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本协议涉及的各项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合作协议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元宝淘车(芜湖)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涛
成立日期:2017年08月18日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芜湖县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向上路
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及配件开发、销售;汽车租赁;汽车装潢;网络及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电子商务平台运营管理;市场营销策划;商务咨询;商务代理;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企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元宝淘车致力打造为新能源汽车信息服务及行业市场的专业电子商务平台,运用了自创的C2B2A商务运营模式,联合新能源行业资源,为客户提供专业、便捷、绿色、环保的一站式服务。公司与元宝淘车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双方在废旧动力电池回收领域内开展合作,甲方将其符合乙方回收标准的废旧电芯、模组、极片、退役动力电池包交由乙方处置,共同建立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网络,保证废旧动力电池有序回收与规范处理。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合作协议》的签署符合国家政策以及公司的长远战略发展规划,该合作协议内项目如能顺利实施,将有利于发挥公司综合业务优势,切实提升公司在废旧动力电池回收领域的发展,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和元宝淘车在废旧电池回收处理以及循环再造动力电池材料等业务上开展合作,共同打造“报废电池与电池废料一电池原料再造—动力电池材料再造”的高端绿色供应链合作模式,是落实国家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要求的具体实践,符合绿色发展的时代需要,通过双方的合作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树立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与循环经济典范,对公司建设领先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模式与回收产能意义重大。
(3)《合作协议》就双方合作的基本内容及合作原则进行了约定,但具体合作项目及合作模式尚存在不确定性。
(4)《合作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暂无重大影响。
五、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合作协议为双方合作意愿的战略性协议,旨在表达双方初步的合作意向及合作方式,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如进一步签署具体项目合作协议,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