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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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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9,119,535.80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4,911,953.5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76,058,749.98元,扣减2018年5月已分配股利15,600,000.05,2018年末的未分配利润为204,666,332.15元。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派发现金1.3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业务为从事家用、商用压缩机电机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电机产品通过华意压缩、丹佛斯等国内外主流压缩机生产厂商,间接配套于海尔、海信、美的、美菱、晶弘、博世、西门子、伊莱克斯、GE等国内外冰箱知名品牌,以及格力、约克、开利及江森自控等工商业制冷供暖设备厂商。

  公司电机产品作为核心部件,按下游产品结果看主要为活塞式压缩机、涡旋式压缩机,其广泛应用在家电产品,如冰箱、空调、便携式冰箱等;轻型商用产品,如冷柜、制冰机、除湿机、空气能热水器、卡车电动空调等;以及应用于HVAC/R领域的重型商用产品,如中央空调、冷库、冷链、热泵等工商业制冷、供暖设备中。

  在家用制冷设备领域,公司将抓住家电产品消费升级、能效提升等的机遇,以小型高效、变频、新工质产品巩固并提高行业地位;在工商用制冷设备领域,公司致力于国外厂商技术替代与国内新兴市场的挖掘,如煤改电的热泵应用、车载的直流制冷设备,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目前公司已在内资取代外资、变频取代定频的行业发展趋势中具备先发优势。同时公司积极布局转子式压缩机、螺杆式压缩机、半封闭压缩机电机、车载电动压缩机电机产品,形成新的业务增长点。

  (二)经营模式情况

  压缩机电机行业是产业链中关键一环,通过专业分工以配套协作模式进入压缩机生产领域,形成了较为稳定的供求关系。公司根据客户需求进行差异化设计开发,同时把握行业发展趋势,瞄准国际市场,积极推进产品更新换代。公司业务具有持续性、多规格、小批量定制的特点。

  1、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为制冷行业的中间产品,故采取直接销售的方式。公司主要客户均为压缩机生产企业。基于压缩机电机和压缩机整机生产行业的配套体系和行业惯例,公司通过客户供应商准入考核后,双方形成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双方通过签订一定期间的销售框架性协议,确定产品定价方式、付款条件、质量保证及交付方式等内容。然后客户日常以订单形式向公司提出采购需求。

  公司采取“以原材料价格为基础”的定价模式,即“原材料价格+辅料价格+制造费用+管理费用+合理利润”。

  2、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按订单组织生产的模式。销售部门接到订单后交由生产管理部门,由生产管理部门制订生产计划及物料需求计划,全程监控物料安排和生产调度。品质管理部门参与控制在制品质量,对产成品进行出厂检验。公司全面协调销售、采购、生产管理以及品质管理部门之间的协作。

  3、研发创新

  公司按照“研究一代、试制一代、生产一代”的产品升级换代方针,构建了公司的技术创新体系,以保证公司技术领先的持续性。面对客户在能效和成本等方面的持续追求,公司不断推出新产品;公司在与客户形成前期介入、同步开发等紧密合作关系的同时,还在产品结构、新材料应用等方面,推动和帮助客户进行压缩机产品的升级换代,以自身的研发创新能力为客户提供参与市场竞争的支持。

  (三)行业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我国宏观经济形势呈现稳中有进、稳中有变的态势,家电市场与工商业制冷暖通空调市场需求回暖,但需求增速不一,市场竞争加剧。

  随着家电市场整体规模扩大、国家对家电产品能效指标的不断提高,要求电机产品在性能、质量、成本等方面不断提升。工商业制冷及供暖市场受到“城市化”、“冷链物流”、“煤改电”等政策助推,加速发展的趋势。家用变频与商用压缩机市场在中国正迎来高速增长阶段,大冷量及中高端压缩机需求增长迅速,这将直接带动上游电机行业的发展。另外,商用压缩机电机目前外资厂商主导的竞争格局也预示着未来被内资厂商高性价比产品大规模取代的潜在市场。

  在产销规模、产品研发、工艺技术、制造成本、质量控制等方面有较大优势专业化的压缩机电机供应商将得到更多的发展机会。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公司全年生产经营基本维持稳定,各季度营销情况基本符合行业惯例。四季度一般为销售淡季,但净利润水平与上一年度同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主要系由于公司增值税抵扣存在时间差异从而影响税金及附加费用239.81万元,扣除此影响因素后四季度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约6.78%;同时也影响报告期内第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38.23万元。

  报告期,公司加强经营活动现金流管理,增加了现金方式的收款,与上年同期相比,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有加大幅度提升,同比增加161.86%。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485.80 万元,同比略降2.86%;利润总额5,010.92万元,同比下降17.57%;净利润4,283.28万元,同比下降16.87%;报告期,公司加强经营活动现金流管理,增加了现金方式的收款,与上年同期相比,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有加大幅度提升,同比增加161.86%。 2018年每股收益0.43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08%。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新财务报表格式”),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公司财务报表因新财务报表格式变更引起的追溯重述对2017 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合并报表

  ■

  母公司报表

  ■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浙江迪贝电工有限公司、景德镇迪贝电机有限公司、迪贝(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希尔顿之星有限公司、浙江迪贝智控科技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与上年相比,本年合并报表范围新增一家全资子公司。

  证券代码:603320             证券简称: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19-011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的召开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3月1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2019年3月11日上午,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独立董事彭娟、陈伟华和李鹏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吴建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的情况

  经过充分审议,本次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 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迪贝电气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8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8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 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 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告》。

  10.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11.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审计费用的议案》,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建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9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及业务规模情况,2018年公司向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审计费48万元。2019年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13. 审议通过《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全年担保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全年担保额度的公告》。

  14. 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5. 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9,119,535.80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4,911,953.5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76,058,749.98元,扣减2018年5月已分配股利15,600,000.05,2018年末的未分配利润为204,666,332.15元。

  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合计派发13,000,000.00元,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结转下期。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稳定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本次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35%,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时考虑到公司需要充足的资金保证战略目标的实现与长远发展,公司在制定现金股利分配政策时,兼顾股东的合理回报及可持续发展,留存部分收益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以促进公司实现健康发展,更好地保护股东权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2019年4月2日下午13时在公司会议室(浙江省嵊州市迪贝路66号)举行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603320             证券简称: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19-012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的召开

  1. 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3月11日

  2.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3. 出席会议的监事:董晓瑛、吕亚君、丁玉兰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3月1日发给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各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的情况

  经过充分审议,本次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17. 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 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9.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 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管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依法运作,不断提升规范治理水平。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形成的各项决议均做到及时有效执行。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在执行职务、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勤勉尽责,未发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2)关于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各项经营风险均在可控的范围内,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8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关于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证券监管部门制订的法规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关于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未发生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 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募集资金2018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 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核查和审议,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适当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4.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审计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6. 审议通过《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全年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7. 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8. 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603320             证券简称: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19-013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现将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36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2,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9.9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4,825.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745.4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079.5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4月25日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XYZH/2017JNA5035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在银行开设专户存储了上述募集资金。

  截至2018年末,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180,292,127.16元,其中,本年投入33,893,040.94元,以前年度投入146,399,086.22元。本年收到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含税)以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1,300,311.74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6,891,833.38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含税)以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017年4月公司与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因“年产350万台高效节能压缩机电机项目”于2018年9月30日已实施完毕,本公司于2019年1月4日注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账户。

  2018年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1月8日披露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2019年1月14日,本公司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该协议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中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账户系“年产350万台高效节能压缩机电机项目”募集资金存放账号,该项目于2018年9月30日已实施完毕,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59.10万元用于“年产150万台直流变频压缩机电机建设项目”。本公司于2018年12月将剩余资金259.10万元转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并于2019年1月4日注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账户。

  三、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附表一。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承诺投资总额无重大变化,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截至2017年4月30日,公司先期IPO募投项目累计投入130,887,103.84元,并已从上述募集资金中予以置换。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东方花旗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具体详见2017年6月1日《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    公告编号:2017-007)。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年,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经2018年4月23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期限自2018年4月25日起至2019年4月24日止,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2018年度,本公司在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15,210.00万元,取得理财收益(含税)1,340,004.53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有2,610.00万元未赎回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公司于2018年6月14日认购交通银行绍兴嵊州越州支行蕴通财富活期结构性存款日增利S款理财产品710万元,该理财产品属于滚动投资,可随时赎回,2018年6月28日赎回100万元的本金,截止2018年12月31日剩余610万元,尚未赎回。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无超募资金,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形。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公司无超募资金,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形。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年产350万台高效节能压缩机电机项目”于2018年9月30日已实施完毕,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59.10万元用于“年产150万台直流变频压缩机电机建设项目”。本公司于2018年12月将剩余资金259.10万元转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8年度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3月13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

  证券代码:603320             证券简称: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19-014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

  ●理财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对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436号”《关于核准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2,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9.9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4,825.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745.4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079.5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XYZH/2017JNA5035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已在银行开设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21,079.56万元中置换截至2017 年4 月30 日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30,887,103.84元的有关事项。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产品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本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该笔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公司会按照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合理安排资金使用,在募投项目实施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创造良好收益。

  四、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做到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如需开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计划,同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实施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由于公司仅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亦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发表核查意见如下:本次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就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如下意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适当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发表的意见:

  本监事会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核查和审议,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适当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上网公告文件

  1、《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3月13日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320             证券简称: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19-015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理财标的:安全性高、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含委托理财)

  ●理财金额: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风险提示: 理财标的本身可能存在风险。

  一、理财概述

  (一)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短期富余自有资金的作用,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以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名义进行,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的理财金额为合并计算。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2019年3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理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上述累计发生额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述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含委托理财)业务,将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风险控制措施

  1、 审慎选择安全性高、低风险的理财产品,由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提交总经理审批。

  2、 财务部建立理财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 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方案,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我们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基础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购买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3日

  ●报备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3320             证券简称: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19-016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3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实际情况,为满足2019年度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综合授信协议,2019年度授信总额预计不超过4亿元,在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等有关业务。

  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以公司与各家银行等金融机构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且不等同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管理层可根据经营情况增加授信银行范围,调整银行之间的授信额度。公司在安排年度综合授信额度计划时,按照最大限度争取、适当宽松的原则积极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取授信资源,但在具体使用时将在考虑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的基础上,按照满足公司需要、且对公司最为有利的条件来操作,具体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申请授信和办理贷款融资等业务时,公司授权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上述银行综合授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授权期限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603320             证券简称: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19-017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全年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迪贝电工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迪贝电工”)

  浙江迪贝智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贝智控”)

  ● 2019年度公司对迪贝电工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对迪贝智控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本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考虑到全资子公司迪贝电工和迪贝智控的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核定2019年全年担保总额度为不超过1亿元,其中迪贝电工不超过5000万元,迪贝智控不超过5000万元,期限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019年3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全年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截至2018年12月31日基本情况

  迪贝电工:注册地址浙江省嵊州市迪贝路66号,法定代表人吴建荣,经营范围生产微电机、微电机配件、新型机电元件、制冷设备、精密轴承、电磁线;销售自产产品(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文件生产、销售)。注册资本310万美元,公司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该公司100%股权,2018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11,173.91万元,净资产10,729.21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463.29万元。

  迪贝智控: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三江街道迪贝路66号3#厂房,法定代表人吴建荣,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智能控制设备、压缩机电机、电子器件、压缩机部件及配件。注册资本2000万元,公司持有100%股权。2018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5,399.14万元,净资产1,788.65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新的担保协议,上述担保仅为公司可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发生的担保金额,公司将在2019年的定期报告中披露。

  四、董事会意见

  2019年3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全年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为迪贝电工和迪贝智控提供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此外,公司也不存在对外担保和对子公司的其他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603320             证券简称: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19-018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拟以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3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13,000,000.00元(含税)。

  2.本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9,119,535.80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4,911,953.5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76,058,749.98元,扣减2018年5月已分配股利15,600,000.05,2018年末的未分配利润为204,666,332.15元。董事会拟定的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派预案:拟以2018年12月31日股本总数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30元(人民币,含税)总计派发现金红利13,000,000.00元。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30.35%,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分配。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 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实施上述分配事宜。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基于对2018年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2019年经营业务需要做出的客观判断,为了保证公司的稳定发展,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上市后三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603320    证券简称: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19-019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4月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4月2日13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嵊州市迪贝路66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4月2日

  至2019年4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股东大会听取事项: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3、4、5、6、7、8、9、10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2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内容。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和议案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受托人的股东账户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 登记时间和地点:2019年03月27日—2019年03月29日及2019年04月0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到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 出席会议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嵊州市迪贝路66号公司证券事务部,邮政编码:312400

  联系电话:0575-83368521

  邮箱:info@dibei.com

  联系人:邢懿烨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4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20             证券简称: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19-020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18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3月21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平台互动方式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已于2019年3月13日披露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详情请参阅2019年3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和利润分配等具体情况,公司决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召开“2018年度业绩说明会”。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3月21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

  2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公司总经理吴储正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邢懿烨先生和财务总监陈平洲女士将在线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交流。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以在2019年3月21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直接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 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注册登录后在线直接参与本次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邢懿烨

  联系电话:0575-83368521

  联系邮箱:info@dibei.com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3月13日

  公司代码:603320                  公司简称:迪贝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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