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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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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00,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产品及用途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本公司所处行业为(C27)医药制造业,主营业务为中西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本公司主要产品为龙津?注射用灯盏花素,属高纯度中药冻干粉注射剂,主要用于治疗心脑血管疾病,产品具有活血化瘀、通络止痛的功效,主要用于治疗中风及其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

  本公司主要产品龙津?注射用灯盏花素在2009年、2017年连续两次被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并在2010年后陆续成为云南等省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09年版)地方增补品种。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本公司原材料采购采取“以产定购”的模式,根据生产计划、库存情况及原材料市场情况进行采购。本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包括灯盏花素原料药、包装材料和辅料等。其中:包装材料主要包括西林瓶、铝盖、胶塞等,辅料主要包括精氨酸、甘露醇等。

  2、生产模式

  本公司的产品生产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

  每年初,生产部门根据年度销售计划并结合库存周转及实际生产情况制定年度生产计划;在此基础上,生产部门每月根据各销售区域下月销售计划并结合库存数量等制订下月各周的生产计划,组织生产。

  本公司严格按照国家GMP规定组织生产,秉承“安全生产、质量第一”的管理方针。在生产过程中,技术部负责具体产品的生产流程管理;质量保证部(QA)对关键生产环节的中间产品、半成品的质量进行检验监控,以保证不合格中间品不流入下一道工序;质量控制部(QC)对产成品按国家药品标准进行质量检验,以确保出厂产品质量合格。

  3、销售模式

  本公司主要产品龙津?注射用灯盏花素销售终端为医疗机构,采取“深度分销运营服务+专业化学术推广”的模式,即本公司将产品销售给区域配送商及其以下各级配送商,配送商完成对终端客户的销售和配送,公司为各级医疗机构提供专业化学术服务支持。在公立医疗机构市场,公司获得各级医院通过药品集中采购等方式限定的药品准入资格后,在终端市场进行推广维护,由公司客户完成终端流通配送服务。

  (三)报告期内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2017年中国居民消费发展报告》提及,随着经济增长、人口老龄化的加快、医疗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消费结构转型升级,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快速释放,需求层次逐步升级,对医疗卫生服务和自我保健的需求将大幅度增加。

  报告期内,中央政府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医疗卫生领域的公共投入也不断增长,2018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7万亿元,同比增长8.5%。2004-2017年,诊疗人次从39.9亿人次增长到81.8亿人次,居民人均就诊次数由3.0次增加到5.9次,入院人数从6,676万人增长到24,446万人,住院率由5.0%增加到17.6%。

  我国医药市场潜力巨大,医药市场的快速增长及巨大的发展潜力也为制药行业提供了发展机遇。据《2015心血管病年报》统计数据,中国百张床位以上医院药品总购药额为6,147.60亿元;其中,心脑血管病治疗用药总额为656.45亿元,占据10.67%的比重,预计2020年国内心血管市场将突破1000亿大关。《中国慢性病防治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提出,到2020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目标为下降10%,用药需求的为制药行业提供了更大的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深度分销运营服务+专业化学术推广”营销模式全面执行,优化营销人员薪酬体系,将绩效考核落到实处,在目标终端市场发起各类学术推广活动近200场,严格按照目标责任考核市场和销售团队;在非中标区域尝试多种形式的准入方案,积极开发民营医院和诊所市场,对重点市场开发进行奖励;针对“两票制”的实施对客户带来资金压力的情况,公司对部分符合条件的客户提供信用机制。

  (四)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1、所属行业发展阶段

  根据《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指南》,“十三五”期间,国家将推进化学药、中医药创新研发,通过自主创新实现药品的升级换代,通过加强监管提高药品质量,通过仿制药代替进口和原研药品降低用药成本。制药行业总体增速在“十三五”期间可能回落,行业集中度可能进一步提高,监管要求也将继续提高,但行业将继续保持全面创新发展趋势。

  中药注射剂是中药现代化发展过程中的产物,承担着中药现代化的重要创新任务。随着中药注射剂销售规模的不断增加,其不良反应和用药安全问题逐渐凸显,用药安全成为主要监管方向,医保支付范围的严格限制,导致2017年以来中药注射剂销量持续下滑。据米内网数据显示,从2016年起,在中国公立医疗机构终端中药注射剂的市场规模首次超过1000亿元,2017年销售额为1021.5亿元,受政策影响增长率下滑了2.52%。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解读》中提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医药事业发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等相关工作中,注重体现中医药的特点,发挥中医药的作用,促进中医药的发展。未来几年,随着中药注射剂安全性、有效性再评价工作逐步推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全面实施,中药注射剂有望在优胜劣汰中迎来新的发展机会。

  2、周期性特点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0-2016年,我国医药工业销售收入从12,072.7亿元增长至29,635.86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6.15%。因此,制药行业受经济周期的影响并不明显,药品采购和医保支付等准入政策对制药行业影响更大。

  政府部门制订各类准入政策,是调控制药行业发展的重要方式。报告期内,《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版)》对中药注射剂行业的影响仍在继续,行业内主要企业业绩下滑明显,公司业绩也因该政策持续下滑。

  公司主要产品龙津?注射用灯盏花素未能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可能在市场竞争中较已进入该目录的同类药品处于劣势,在某些严格执行该目录的地区,销量可能减少。另外,辅助用药、分级诊疗、按病种付费,以及各地执行的药品招标采购限价方案等卫生医保政策在部分省份或地区已实施,2019年可能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公司将面临更多政策压力,不利于公司业绩提升。

  3、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龙津?注射用灯盏花素作为公司在销主要产品,国家食药监局已核发该药品生产批件6个,本公司持有其中3个,包括1个独家规格。据米内网发布的数据,2017年样本医院心血管系统用药金额为153.7亿元,以公司2018年销售收入估算,在前述样本医院市场份额不足2%。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年是国家全面深化医疗体制改革的一年,行业政策出台密度空前,机构改革顺利完成。国家新版医保目录、基本药物目录等主要准入政策全面执行,以降低药品价格为导向的各类药品采购政策迅速落地,整个医药行业洗牌加速,中药注射剂面临严酷的政策和市场环境。

  为应对外部环境变化,进一步稳定龙津?注射用灯盏花素的市场份额、抑制销量下滑,营销系统及时积极采取措施。公司根据客户所处地区分阶段按照“两票制”要求转换销售模式,自2016年下半年以来,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将营销模式由“精细化的区域招商代理+专业化学术推广”的模式,过渡并转变为“深度分销运营服务+专业化学术推广”的模式,客户结构由之前的地方区域性医药商业公司,转变为全国性或区域性医药商业公司,客户集中度和服务质量也相应提升,公司客户功能也转变为主要承接产品配送服务。为缓解重点客户资金压力,报告期内,公司探索对客户进行商业授信,为部分优质客户提供信用结算期,以稳定客户并保障实现销售目标。

  在终端市场,公司继续完善专家网络和学术推广网络,在部分重点区域设立驻地办事处,重新梳理医学证据对产品进行精准定位,完善药品不良反应收集反馈机制,与第三方合作完善市场调研体系,对各地二级及以上医院广泛调研,保持终端市场活力。报告期内,举行了147场科室会,10场沙龙会,24场共识会。营销人员绩效考核全面执行,对医疗机构开发设定考核目标,加强了对空白医院的填补,深入挖掘潜在增量市场,开发增量协议医院500余家,备案定向开发医院700余家,开发中医院200余家。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制造项目各项新模块和新功能逐步上线,公司管理信息化、生产线智能化程度进一步提高,生产和质量部门全年度完成4次GMP现场监督检查,顺利通过GMP飞行检查,并于2018年7月完成GMP再认证,获得GMP证书,注射用降纤酶、注射用生长抑素正在进行恢复生产相关验证工作。目前,公司对制剂车间冻干粉针剂生产线的改造正在进行,改造完成后,公司制剂生产线将具备生产多种规格冻干粉针剂产品的条件,为新增产品中试和恢复部分已有批文产品生产提供支持。

  中药标准化项目在有序推进中,报告期内,已完成了灯盏花素、注射用灯盏花素质量标准的建立以及46批次中成药大样本的质量对比研究工作;完成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文件的起草,实施和调试了中药标准化质量溯源体系工作。

  报告期内,多个研发项目入选国家级、省级重点研发项目并获得政府资金支持。公司以“龙津?注射用灯盏花素临床再评价”项目申报了云南省2019年生物医药重大专项。灯盏花素系列产品二次开发方面,公司已经启动“灯盏花素在糖尿病肾病和糖尿病视网膜神经病变新适应症研究”项目,并获得了云南省科技厅2018年生物医药重大专项立项支持。另外,也积极启动了灯盏花素高生物利用度口服创新制剂研发以及给予灯盏花素苷元结构改造衍生物预研究项目。

  公司深知研发是企业未来长远发展的核心内驱动力,进而将研发力量放在企业发展的重要位置,逐年加大研发投入,推动研发发展。公司研发投入持续快速增长,希望能够尽快有新产品投放市场,公司已将研发特色化学仿制药作为战略重点,已立项并实施2个化学仿制药品种。

  更多有关本公司研发项目的进展情况,请参见《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4、研发投入”章节。

  对外投资项目中,灯盏花产业链的三七科技灯盏花药业和种植两家标的公司尚未达到交割条件,公司多次组织人员进行沟通和协商,项目进展较缓;参股公司上海云镶开发的智能手环拟作为医疗器械申报注册,2018年未完成此前预计的经营目标,业绩仍处于亏损状态。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认定,并再次获得云南省和昆明市名牌产品的认定。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3,598.4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36%;营业利润1,669.5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0.06%;利润总额1,567.7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1.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87.0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0.55%。

  业绩变动主要原因:全面推进深度分销营销策略,公司销售费用持续增加,以及现有产品的二次开发、新药开发、仿制药研发等研发投入持续增加,导致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等财务指标有较大幅度下滑。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财政部于2018年6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本公司根据相关要求按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项目并入“其他应收款”项目列报;(3)原“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并入“固定资产”项目中列报;(4)原“工程物资”项目并入“在建工程”项目中列报;(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项目并入“其他应付款”项目列报;(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并入“长期应付款”项目中列报;(8)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列示于“研发费用”项目,不再列示于“管理费用”项目;(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10)股东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本公司根据上述列报要求相应追溯重述了比较报表。

  由于上述要求,本期和比较期间财务报表的部分项目列报内容不同,但对本期和比较期间的本公司合并及公司净利润和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无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3)核算方法变更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无核算方法变更事项。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8年1月将新设立的控股子公司云南中科龙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股票代码:002750          股票简称:龙津药业    公告编号:2019-013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的回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11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对问询函所关注的问题逐个进行了认真核查,并按要求回复,现公告如下:

  1、请结合标的公司所处的行业政策、资质情况以及与工业大麻种植、加工等相关的生产情况,说明标的近两年的经营情况及相关财务数据、上述投资事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对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回复:

  (1)标的公司所处行业政策、标的公司资质及经营情况

  根据《云南省工业大麻种植加工许可规定》,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工业大麻种植的单位,应当取得工业大麻种植许可证。

  标的公司主要业务为规模化种植工业大麻,于2016年首次取得《云南省工业大麻种植许可证》,2018年4月20日完成换证,批准种植工业大麻面积1.2万亩。

  标的公司在云南省师宗县设立分公司,种植管理、土地面积、地理位置、种子来源均符合《云南省工业大麻种植加工许可规定》的要求,生产经营过程接受有关部门监督和检查。2018年,标的公司种植工业大麻面积超过3,000亩,分布于云南省师宗县多个乡镇,采收花叶干品约380余吨。标的公司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

  注: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审计报告为准,货币单位:元。

  标的公司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包含“工业大麻的种植、加工;家畜、家禽的养殖……”等,目前实际开展经营的业务为工业大麻种植。开展工业大麻加工需要申请前置行政许可并取得《云南省工业大麻加工许可证》,标的公司并未取得该许可,不具备申请该许可的基础条件,也暂无申请该许可或开展相关加工业务的计划。

  (2)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近年来,公司主营业务受政策和市场因素影响,业绩下滑明显,公司希望通过对外投资,为公司带来新的业务和利润增长点。公司基于对工业大麻市场前景的判断和公司研发取得的初步结论,计划以工业大麻种植为契机,扩大公司收入和利润规模,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借助地方优势产业政策,抓住产业发展机遇,布局工业大麻全产业链。如果标的公司2019年能够完成业绩承诺,对公司业绩贡献大约达到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8%。

  (3)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交易风险

  公司本次与标的公司及其现有股东签署框架协议,对各方约束有限,标的公司尚未经过审计评估,如果最终财务、业务情况与现阶段估计偏差较大,且交易各方无法达成一致,本次交易可能被终止、推迟。

  政策风险

  目前国内能够经政府部门批准合法种植、加工、销售工业大麻的省份只有云南和黑龙江两省,均通过地方法规予以规范。如果立法、行政部门对工业大麻种植、加工、交易政策进行限制或禁止,则对该项业务带来不利影响,也可能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合规风险

  有关部门对工业大麻种植、运输、交易进行严格管理,标的公司制定了完善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定期接受有关部门检查,如果制度执行中出现重大差错甚至违法行为,将会被有关部门处罚、暂停或取消业务资格,对其经营产生直接的不利影响。

  税务风险

  标的公司目前按照国家税务政策享有免征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如果其业务、财务被税务机关认定为不符合税收优惠政策,将会造成公司税负水平提升、净利润下降。

  种植风险

  工业大麻种植属农作物种植业务,受种植管理、环境控制、生产要素、病虫害防治等管理和技术能力的限制,以及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存在成本波动、产量波动、产品品质差异或质量不达标的风险。

  经营风险

  市场需求、销售渠道、市场行情、竞争格局、舆论导向、决策机制均会影响产品销量、价格,该类市场和经营因素可能会造成产品跌价、积压、损失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主要存在前述风险,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请你公司结合宏观环境、国家政策、市场竞争等对公司开展工业大麻种植业务存在的不确定性进行充分风险提示。

  回复:

  工业大麻种植业务是受到我国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严格监管的特殊许可领域,结合公司上述分析和提示,本次拟对外投资事项和标的公司相关业务的进展存在交易风险、政策风险、合规风险、税务风险、种植风险、经营风险等风险因素,监管政策、宏观环境、市场竞争以及公司自身经营管理等因素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和影响程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你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前期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近期公共传媒是否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你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以及近期你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是否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回复:

  截至2019年3月12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回函,董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自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已进一步提示风险因素,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政策和市场因素对公司产品销量下滑的影响仍在持续,预计国家版辅助用药目录、按病种付费等政策即将推行,医保支付限制更加严格,公司产品销量下滑状况短期内难以改观,同时研发费用预算继续增加。

  4、你公司近期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并自查是否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原则的事项。

  回复:

  公司近期未接待机构投资者调研,回复个别投资者网络提问内容未超出已披露信息范围。经公司自查,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原则的事项。

  特此公告。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2日

  股票代码:002750           股票简称:龙津药业    公告编号:2019-014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8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9年3月13日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公司将于2019年3月14日下午15:00-17:00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全景网”举行2018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网址:http://rs.p5w.net/c/002750.shtml)参与。

  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总经理樊献俄先生,独立董事龙云刚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李亚鹤先生,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饶华莹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2日

  股票代码:002750         股票简称:龙津药业    公告编号:2019-029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说明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2750,    证券简称:龙津药业)日均换手率连续2个交易日与前5个交易日日均换手率比值达41.87倍,且累计换手率达26.3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并书面函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2.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3. 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4. 近期公共传媒没有报道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1. 本公司已于2019年2月28日晚间披露《关于拟对外投资取得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9),公司当天与云南牧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及其现有股东签订了《增资框架协议》,计划以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对标的公司增资并取得其51%股权。标的公司并未取得《云南省工业大麻加工许可证》,不具备申请该许可的基础条件,也暂无申请该许可证及开展相关加工业务的计划。截至本公告日,所涉事项无新增应披露信息,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 本公司信息披露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 公司于2019年3月12日晚间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2018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87.01万元,同比下降60.55%;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 公司于2019年3月12日晚间披露《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的回复》(    公告编号:2019-013),对拟增资取得控股子公司事项进一步说明并提示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 公司已披露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多种风险,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关注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主要风险因素:

  1) 交易风险。公司本次与标的公司及其现有股东签署框架协议,对各方约束有限,标的公司尚未经过审计评估,如果最终财务、业务情况与现阶段估计偏差较大,且交易各方无法达成一致,本次交易可能被终止、推迟。

  2) 政策风险。目前国内能够经政府部门批准合法种植、加工、销售工业大麻的省份只有云南和黑龙江两省,均通过地方法规予以规范。如果立法、行政部门对工业大麻种植、加工、交易政策进行限制或禁止,则对该项业务带来不利影响,也可能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3) 合规风险。有关部门对工业大麻种植、运输、交易进行严格管理,标的公司制定了完善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定期接受有关部门检查,如果制度执行中出现重大差错甚至违法行为,将会被有关部门处罚、暂停或取消业务资格,对其经营产生直接的不利影响。

  4) 税务风险。标的公司目前按照国家税务政策享有免征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如果其业务、财务被税务机关认定为不符合税收优惠政策,将会造成公司税负水平提升、净利润下降。

  5) 种植风险。工业大麻种植属农作物种植业务,受种植管理、环境控制、生产要素、病虫害防治等管理和技术能力的限制,以及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存在成本波动、产量波动、产品品质差异或质量不达标的风险。

  6) 经营风险。市场需求、销售渠道、市场行情、竞争格局、舆论导向、决策机制均会影响产品销量、价格,该类市场和经营因素可能会造成产品跌价、积压、损失的风险。

  5.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公司已披露信息,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董事会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分析说明;

  2. 董事会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问询函及回复。

  特此公告。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002750                      证券简称:龙津药业    公告编号:2019-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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