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累计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资金33,375,000.00元,占2017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2.54%;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资金8,214,130.14元(其中收到的软件增值税即征即退金额为4,424,133.07元),占2017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18.07%。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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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助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补助的类型及补助的确认与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以及《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公司拟将上述第1、2、3项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共计700,000.00元暂计入“递延收益”,待项目验收后再计入“其他收益”,拟将上述第4、5、6、7项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7,514,130.14元计入“其他收益”,拟将上述第8、9、10、11项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共计33,375,000.00元计入“递延收益”。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收到的政府补助,预计将会增加公司2018年度利润总额7,514,130.14元。
(三)风险提示与其他说明
有关上表所述政府补助的最终会计处理及最终对公司2018年度损益的影响以审计机构2018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