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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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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4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
网下发行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视源股份”、“公司”或“发行人”)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广发证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2018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业务办理指南(2018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视源转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19年3月8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参与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实施细则》。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可转债发行的发行流程、申购和缴款、投资者弃购处理等方面的要求。主要要求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9年3月13日(T+2日)日终有足额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网下投资者申购保证金不足应缴纳的认购款金额的,须在2019年3月13日(T+2日)17:00之前(指资金到账时间)及时足额补缴申购资金。若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未能在2019年3月13日(T+2日)17:00之前及时足额补足申购资金,其配售资格将被取消,其所缴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退还,其放弃认购的视源转债由广发证券包销。

  3、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如果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94,183.04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94,183.04万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28,254.91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4、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视源股份公开发行94,183.04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申购已于2019年3月11日(T日)结束,网下申购已于2019年3月8日(T-1日)结束。

  根据2019年3月7日(T-2日)公布的《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现将本次视源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视源转债本次发行94,183.04万元,发行价格为100元/张,共计9,418,304张,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2019年3月11日(T日),网下申购日为2019年3月8日(T-1日)。

  二、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视源转债总计为552,589张,即55,258,9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5.87%。

  三、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结果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视源转债总计为1,010,710张,即101,071,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73%,网上中签率为0.020014765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网上申购数据,本次网上申购有效申购数量为5,049,821,900张,配号总数为504,982,190个,起讫号码为:000000000001-000504982190。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2019年3月12日(T+1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中签结果将于2019年3月13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量,每个中签号只能认购10张(即1,000元)视源转债。

  四、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结果

  本次网下发行共收到5,620个账户的申购,其中13个账户未按《发行公告》的要求填报申购金额,均为无效申购。剩余5,607个申购金额符合要求的账户中,64个账户未按时缴纳保证金,为无效申购;5,543个账户在2019年3月8日17:00前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为有效申购。

  本次网下有效申购数量为39,246,220,000张,共计3,924,622,000,000元,最终向网下申购机构投资者配售的视源转债总计为7,855,000张,共计785,50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3.40%,配售比例为0.0200146663%。

  所有参与网下配售的机构投资者证券账户名称、有效申购金额、初步获配数量、申购款的补缴或多余申购保证金的退还情况请见附表《机构投资者网下获配情况明细表》。根据《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发出,即视同为向所有参加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送达获配及未获配信息。

  投资者缴纳的申购保证金将被直接抵作申购资金。若申购保证金不足以缴付申购资金,则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须在2019年3月13日(T+2日)17:00之前(指资金到账时间),将其应补缴的申购资金划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同《发行公告》中缴付申购保证金账户),在划款时请务必在划款备注栏注明深交所证券账户号码。若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未能在2019年3月13日(T+2日)17:00之前足额补足申购资金,其配售资格将被取消,其所缴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退还,其放弃认购的视源转债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并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有关情况在2019年3月15日(T+4日)刊登的《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

  若有需补缴资金的情形,请投资者将需缴付资金划付至以下列明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收款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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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配售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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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1张为1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10张为1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余额5张由主承销商包销。六、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视源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七、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2019年3月7日(T-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和《发行公告》,投资者亦可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八、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发行人: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广州黄埔区云埔四路6号

  联系电话:020-32210275

  联 系 人:程晓娜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联系电话:020-87555297、87555292

  联 系 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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