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售代码:100910
●回售简称:信02回售
●回售价格:100元/张(不含利息)
●回售登记期:2019年1月25日、2019年1月28日至2019年1月29日
●回售申报有效数量:46,002手
●回售金额:46,002,000元(不含利息)
●回售资金发放日:2019年3月15日
特别提示:
根据《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的有关约定,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于2019年1月18日披露了《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信地02”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调整的公告》(临2019-012号)和《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信地02”公司债券回售的公告》(临2019-013号)。于2019年1月19日披露了《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信地02”公司债券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临2019-014号)、于2019年1月22日披露了《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信地02”公司债券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临2019-015号)、于2019年1月23日披露了《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信地02”公司债券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临2019-016号),投资者有权决定在回售登记期(即2019年1月25日、2019年1月28日至2019年1月29日)内选择将持有的“16信地02”全部或部分债券进行回售申报登记,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债券回售申报数据,“16信地02”公司债券的回售有效申报数量46,002手,回售金额为人民币46,002,000元(不含利息)。有效回售申报一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2019年3月15日为本次回售申报的资金发放日,本公司将对有效申报回售的“16信地02”公司债券持有人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本次回售实施完成后“16信地02”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剩余托管数量为453,998手(453,998,000元)。“16信地02”的回售资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发放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