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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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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ST华信 公告编号:2019-028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进展暨可能继续被动减持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国际”或“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控股股东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信”)分别于2019年3月5日、3月6日被动减持公司股份合计3,200,000股,公司于2019年3月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新增被动减持情况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7)。2019年3月7日、3月8日新增解冻并卖出公司股份合计2,150,000股的情形,共累计被动减持5,350,000股。

  经公司及时与上海华信沟通,上述被动减持事项上海华信未收到任何告知及相关信息通知,并非主动减持行为。经公司就上述情况进行了核实,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变动情况

  1、本次被动减持情况

  单位:股

  ■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截至2019 年 3 月 8 日,上海华信所持股份较 2019 年 3 月 4 日被动减少5,350,000股。经公司及时与上海华信沟通,上海华信通过了解确认,此次被动减持系中原信托有限公司与上海华信合同纠纷一案,该案件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2018年5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16)、《关于控股股东股份新增轮候冻结及原司法冻结、轮候冻结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45)。本次被动减持事项由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郑州中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请求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助将被执行人上海华信持有的18,806,484股公司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的冻结(原案号为(2018)豫执保9号)变为可售冻结,并在三十个交易日内卖出。

  本次减持是法院在未通知上海华信的情况下直接进行司法处置造成的被动减持行为,并非主动减持行为。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上海华信本次股份被动减持是因司法强制执行处置股份所致,未产生任何收益。上海华信未提前获悉公司任何重要未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

  3、上海华信没有关于买入或卖出公司股份的承诺事项,也不存在其他应履行未履行承诺的情形。

  4、根据郑州中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本次司法强制执行的股份数量为18,806,484股,公司积极与上海华信进行沟通,并告知其应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股份。截至目前,上海华信累计被动减持股份共计20,702,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1%。因司法强制执行导致被动减持,无法控制减持进度,后续可能存在继续被动减持股份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与上海华信保持沟通,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及明细

  2、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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