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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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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2019-014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9】第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中要求公司就问询函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9年3月1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对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对涉及的问题进行落实和核查。根据监管部门要求还需进一步补充材料,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于2019年3月15日(周五)前完成问询函回复工作并提交。公司将加快相关工作进度,尽快回复并履行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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