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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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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708 证券简称:家家悦 公告编号:2019-016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承诺事项的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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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鸿之铭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鸿之铭”,上海鸿之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其普通合伙人)为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东,公司董事翁怡诺先生通过上海鸿之铭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现因上海鸿之铭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翁怡诺先生就本次减持事宜进行董事承诺事项的补充说明。

  一、上海鸿之铭的持股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海鸿之铭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4,326,5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6%,其中11,020,423股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其余3,306,127股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公司董事翁怡诺先生通过上海鸿之铭和上海鸿之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4%。

  二、董事的相关承诺:

  董事翁怡诺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作出承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前述承诺锁定期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25%;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上海鸿之铭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上海鸿之铭本次减持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进行。预计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数量不超过4,6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或者以大宗交易减持数量不超过13,681,8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2%;两种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3,681,8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2%,且本次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范执行。

  公司董事翁怡诺先生通过上海鸿之铭和上海鸿之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在本次减持计划内。

  四、公司董事翁怡诺先生关于上海鸿之铭减持股份的相关承诺

  1、翁怡诺先生将继续遵守公司首发上市时的相关承诺。

  2、翁怡诺先生通过上海鸿之铭和上海鸿之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0.14%的股份不在本次减持计划范围内。

  3、本次减持产生的收益,由上海鸿之铭按合伙协议的约定,仅分配给除翁怡诺先生和上海鸿之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出资人。

  4、如因本承诺与其他合伙人产生纠纷导致的后果由翁怡诺先生自行承担。

  五、上海鸿之铭关于本次减持股份的相关承诺

  1、上海鸿之铭及本企业合伙人认可翁怡诺先生所作的相关承诺,并将配合实施该承诺。

  2、上海鸿之铭本次减持不违反本合伙企业在家家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做出的相关承诺,也不违背翁怡诺先生作出的相关承诺。

  3、上海鸿之铭本次减持股份的收益不会分配给翁怡诺先生,且分配对象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根据董事翁怡诺先生、上海鸿之铭所作出的相关承诺,上海鸿之铭将其所持家家悦股份,在锁定期满后进行减持,同时不减持翁怡诺先生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违背翁怡诺先生做出的相关承诺。

  七、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是上海鸿之铭根据自身经营发展需要自主决定,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上海鸿之铭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人状况发生变化。

  3、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在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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