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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1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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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阮鸿献先生部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到期还款解除质押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19-025号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阮鸿献先生部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到期还款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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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股东阮鸿献先生通知,获悉阮鸿献先生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达成协议,将2018年3月9日阮鸿献先生向申万宏源申请办理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融资业务到期还款并解除股票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原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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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质押业务,公司已于2018年3月13日发布《关于公司股东阮鸿献先生进行股票质押登记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35)进行披露。

  2、股份质押解除情况

  按股东阮鸿献先生提供的还款及申万宏源解质押资料,阮鸿献先生与申万宏源协商对 2018年3月9日所办理的8,410,000股股票质押进行到期还款解除质押。本笔质押业务合计质押股数8,410,000股,本次全部解除质押。

  3、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股东阮鸿献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180,921,0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87%。本笔质押业务解除前,阮鸿献先生累计共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00,224,778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55.40%;因本次到期还款解除质押,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阮鸿献先生剩余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91,814,778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50.75%,占其公司股份总数的16.17%。

  4、股份质押风险提示

  阮鸿献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80,921,0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87%。截止本公告日,阮鸿献先生共质押股份91,814,778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的50.75%,占其公司股份总数的16.17%。

  阮鸿献先生目前仍在履行的所有股票质押业务均未出现需要补仓情形。同时,阮鸿献先生尚保留89,106,312股股份未质押,若出现股价跌至质押业务警戒线,阮鸿献先生会首先采用追加质押股票的方式,若剩余股票不足以补仓,将采用提前解除质押或追加现金保证金的方式,避免出现质押平仓的情况。

  公司将持续关注阮鸿献先生的股票质押情况,有质押变动时将及时进行公告。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董监高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董监高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3、《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8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19-026号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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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兼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田俊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田俊先生自预披露减持计划以来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8年11月19日收到《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获悉公司董事兼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田俊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88,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0860%),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18-185号)。

  2018年12月13日至12月14日期间,田俊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了公司股份244,00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30%,减持数量已达到减持计划的一半,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190号)。

  截至本公告日,田俊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时间已过半。现将其减持计划具体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1.股份减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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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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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其他相关说明

  1.田俊先生本次股份减持严格遵守了《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田俊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股份的股东田俊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将继续关注该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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