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重庆中新融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新融鑫”)持有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07,840,0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618%,重庆中新融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新融拓”)持有公司股份3,997,2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69%,中新融鑫与中新融拓是一致行动人。
●中新融鑫拟减持不超过48,563,6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如果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减持数量不超过16,187,899股,减持股份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如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减持数量不超过32,375,798股,减持股份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根据相关规定,中新融鑫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相关股份,受让方在受让6个月内不得转让。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中新融鑫将对减持数量及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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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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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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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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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新融鑫拟减持不超过48,563,6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如果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减持数量不超过16,187,899股,减持股份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如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减持数量不超过32,375,798股,减持股份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根据相关规定,中新融鑫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相关股份,受让方在受让6个月内不得转让。
2、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中新融鑫将对减持数量及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2016年1月18日中新融鑫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获得公司股份,中新融鑫承诺其所认购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中新融鑫拟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股东减持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