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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0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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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南洋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3

  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钟南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3月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钟南先生的《股份减持告知函》。其在2019年3月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6%。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截止2019年3月8日,郑钟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自上次(2018年1月31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来累计减持公司股票55,604,578股,占公司总股本4.85%。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股份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郑钟南先生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持有的公司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三)、郑钟南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1.郑钟南先生在2008年1月21日首次公开发行时作出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股东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该承诺事项已履行完毕。

  2.郑钟南先生在2008年1月21日首次公开发行时作出承诺: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期间或者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期间,本人不在任何地域以任何形式,从事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章所规定的可能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活动。该承诺事项正常履行中。

  3.郑钟南先生在2015年7月8日作出承诺:鉴于近期股票市场波动较大,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承诺自本承诺日起,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该承诺事项已履行完毕。

  4.郑钟南先生在2015年7月8日作出承诺:承诺自2015年7月9日起,根据股票二级市场实际情况,未来十二个月内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竞价交易、二级市场、大宗交易及参与公司定增等一种或多种方式择机增持本公司股票,增持股数不低于100万股。该承诺事项已履行完毕。

  5.郑钟南先生在2014年7月24日作出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持有的公司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该承诺事项已履行完毕。

  6.郑钟南先生在2017年1月23日资产重组时作出以下承诺:(1)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2)关于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3)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4)本次交易中,本人不存在放弃公司控制权的相关安排,与本次交易有关各方也不存在其他任何未披露的协议、安排,包括委托、转让表决权、提案权、提名权等相关权益的安排。本次交易完成后36个月内,本人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不会放弃上市公司控制权,也不会放弃本人在上市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提名权、提案权、表决权及合法权益;(5)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6)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前述承诺均正常履行中。

  7.郑钟南先生在2018年9月25日作出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持有的公司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该承诺事项正常履行中。

  8.郑钟南先生在2019年3月7日作出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持有的公司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该承诺事项正常履行中。

  截止本报告日,郑钟南先生严格遵守了以上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四)、本次减持后,郑钟南先生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备查文件

  郑钟南先生的《股份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南洋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4

  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     告

  控股股东郑钟南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8月18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披露了《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18-077)。公司控股股东郑钟南先生计划自本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18年9月10日至2019年3月9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2,93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公司在2019年3月8日收到控股股东郑钟南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现将有关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截止2019年3月8日(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控股股东郑钟南先生以集中竞价方式共计减持了11,468,9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减持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一)、股东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情况

  ■

  注:若出现各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上表所列的“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后持有的股份”,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方式。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控股股东郑钟南先生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反减持计划和其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实施完毕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郑钟南先生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三、备查文件

  郑钟南先生《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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