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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0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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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9-016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8年7月,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大高新”)收到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18)京0107民初24867号】,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已受理原告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信力筑正新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力筑正”)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以下简称“本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恒大高新:关于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65)。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调解书》【(2018)京0107民初24867号】,现将该民事调解书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被告北京信力筑正新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给付原告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货款1100万元(其中2019年9月30日前给付100万元;于2019年11月30日前给付500万元;余款500万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付清);

  2、如被告北京信力筑正新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本协议书第一项的约定履行任何一期付款义务,则原告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就全部剩余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且被告北京信力筑正新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需向原告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209万元;

  3、案件受理费49790元(原告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已预交),由原告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负担24895元(已缴纳),由被告北京信力筑正新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负担24895元(与最后一期款项一并支付原告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双方无其他争议。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三、 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次公告前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尚有零星、小额经济纠纷等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次公告前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 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案经过各方的积极沟通,并在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双方通过协商方式妥善解决了纠纷。公司将根据协议的履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后期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执行情况及时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民事调解书》【(2018)京0107民初24867号】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九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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