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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0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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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19-006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证券代码:000862)近期股票价格波动较大,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审慎投资。

  2.近期媒体集中报道了光伏行业市场整体回暖且一线龙头企业产能相对饱满的情形,公司光伏产业在主营业务中占比较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公司股票于3月5日、3月6日、3月7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累计偏离值达到22.3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发电和新能源装备工程业务,其中:新能源发电产业主要包括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光伏发电,新能源装备工程业务,主要包括风机塔筒生产、光伏组件生产、齿轮箱检修、风电及煤炭综采设备检修、小型工程基建服务等。

  截至目前,公司的主营业务、产品品种均未发生重大变化,所处的市场经营环境及行业政策也未发生重大调整。

  2.近期媒体集中报道了光伏行业市场整体回暖且一线龙头企业产能相对饱满的情形,公司光伏产业在主营业务中占比较小。

  3.经核实,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目前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对此控股股东已出具书面的《回复函》。

  5.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除已披露事项外,未来3个月内,公司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事项。

  2.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进行了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公司将于2019年3月19日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实际情况与预计情况不存在较大差异。

  4.《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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