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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0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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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359,486,1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原药、制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多年来深耕农药主业使公司具备了以下优势:(1)形成了丰富的产品结构,产品适用于不同地区、不同作物的不同生长周期,能有效规避产品单一导致的业绩大幅震荡的风险;(2)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研发体系,在部分优势产品上从原药向上游中间体、下游制剂终端延伸,产业链趋于一体化,规模效应、协同效应初显;(3)多年培植的销售网络日益成熟,公司已成为跨国农药巨头部分产品的主要原药供应商之一,合作产品能保持较高的毛利水平;(4)得益于近年来对安全环保的持续投入,顺应了国家安全环保监管趋严的要求,公司安全环保综合优势进一步显现。

  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发布的2018年中国农药销售百强企业榜单中,公司位列第19位;公司2018年农药出口额,位居全国第8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年,在环保安全严要求、高标准的大背景下,公司坚持“管理创新上水平,发展迈向高质量”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年初制订的目标任务,合理调配产能,积极应对市场变化,生产经营取得良好的业绩,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300,079.51万元,同比增长33.6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1,943.25万元,同比增长40.16%。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407,254.27万元,较年初增长6.47%,负债总额为79,616.70万元,较年初增长4.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325,883.06万元,较年初增长6.94%,公司运营质态进一步提升。2018年12月,公司申请公开发行91,38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通过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国权

  2019年3月8日

  证券代码:002391         证券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9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3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2月22日通讯方式发送至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于国权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职。

  公司独立董事孙叔宝先生、王韧女士、龚新海先生、冯巧根先生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18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相关章节。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及《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9年3月8日的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总经理孙霞林先生向董事会作了《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该报告客观地反映了2018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各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批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对外披露

  《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9年3月8日的巨潮资讯网,《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H10019”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300,079.51万元,同比增长33.6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1,943.25万元,同比增长40.1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根据2019年度的经营计划、生产能力和市场需求,编制了2019年度财务预算,确定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预算为35亿元,较2018年增长16.64%,力争2019年净利润实现同步增长。

  特别提示: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指标不代表公司对2019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29,921,080.62元,减去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2,992,108.06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06,928,972.5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57,074,861.07元,减去2018年对股东的利润分配107,845,854.00元,截止2018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56,157,979.63元。2018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19,432,523.67元,减去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2,992,108.06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96,440,415.6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05,359,030.85元,减去2018年对股东的利润分配107,845,854.00元,截止2018年末公司合并口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93,953,592.46元。

  鉴于公司近年来经营业绩的持续增长以及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为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经营成果。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总股本35,948.61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元(含税),不派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本次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53,922.927万股。上述利润分配预案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转增金额未超过2018年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在2018年度财务成果的可分配范围内。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和对投资者的回报的情况下提出的;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刊登于2019年3月8日的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及《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刊登于2019年3月8日的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及《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于2019年3月8日的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刊登于2019年3月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刊登于2019年3月8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刊登于2019年3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刊登于2019年3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刊登于2019年3月8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9年4月15日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扬州市江都区文昌东路1002号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刊登于2019年3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391        证券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2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19年4月15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就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15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4月14日(星期日)—2019年4月15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15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14日下午 15:00—2019年4月15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9日(星期二)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文昌东路1002号(长青国际酒店)

  7、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出现多次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4月9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任的中介机构代表及董事会邀请的特约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的方案如下:

  ■

  特别提示:

  1、上述议案已经2019年3月7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9年3月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2、议案6、议案7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持股5%以下(不含)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上述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9年4月12日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9年4月12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文昌东路1006号)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它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文昌东路1006号

  联系电话:0514-86424918 ;传真:0514-86421039

  邮政编码:225200

  联系人:马长庆  肖刚

  4、相关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391;投票简称:长青投票。

  2、议案设置及表决意见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 100代表总议案。1.00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通过交易系统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4月15日(星期一)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9年4月14日15:00至 2019年4月15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参会股东登记表: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 2019年4月9日(星期二)15:00 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391)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股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盖章):

  附件3: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机构(委托人)现为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青股份”)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理本人/本机构出席长青股份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注: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之一打“√”,都不打或多打“√”视为弃权。

  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1、是 □                                     2、否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如委托人是法人股东,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委托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19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91         证券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1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3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2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发送至公司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国庆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刊登于2019年3月8日的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可靠,财务结构合理,财务状况良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地执行,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执行,如实的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长青南通增资,符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说明书》等相关文件,有利于募集资金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长青南通进行增资。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刊登于2019年3月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23,241,797.74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9,800,000.00元。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刊登于2019年3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长青南通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长青南通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额度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额度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刊登于2019年3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391         证券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3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

  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经2018年12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97]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91,38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共913.80万张。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玖亿壹仟叁佰捌拾万元整(913,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1,047,38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捌亿玖仟贰佰柒拾伍万贰仟陆佰贰拾元整(892,752,62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9年3月5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H10011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为人民币91,380.00万元,用于投资“年产6000吨麦草畏原药项目”、“年产2000吨氟磺胺草醚原药和500吨三氟羧草醚原药项目”、“年产1600吨丁醚脲原药项目”、“年产5000吨盐酸羟胺项目”、“年产3500吨草铵膦原药项目”、“年产500吨异噁草松原药项目”六个募投项目,全部由全资子公司江苏长青农化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青南通)实施,公司通过增资方式将募集资金投入长青南通用于募投项目的建设。

  公司本次拟向长青南通增资89,32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长青南通注册资本将由57,780万元增加至147,100万元,资金来源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长青农化南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号码:91320623582266860H

  成立日期:2011年9月6日

  注所: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海滨三路

  法定代表人:赵河

  注册资本:57,78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农药、化工产品生产、销售

  长青南通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其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三、交易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长青南通进行增资,是基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需要,有利于顺利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长青南通增资,有利于募集资金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我们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长青南通进行增资。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长青南通增资,符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说明书》等相关文件,有利于募集资金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长青南通进行增资。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8日

  证券代码:002391         证券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5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75,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有关情况

  1、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2018年12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97]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91,38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共913.80万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包销。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玖亿壹仟叁佰捌拾万元整(913,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1,047,38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捌亿玖仟贰佰柒拾伍万贰仟陆佰贰拾元整(892,752,62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9年3月5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H10011号《验资报告》。

  2、本次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17年11月6日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以及2018年4月16日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预案(更新)》,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为人民币91,380.00万元,由全资子公司江苏长青农化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青南通)实施,用于如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单位:万元

  ■

  公司将按照项目的实际需求和轻重缓急将募集资金投入上述项目,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有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长青南通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7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购买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且符合下列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投资产品不得为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3、购买额度

  最高金额不超过75,000万元,该额度可滚动使用。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公司在有效期限内将选择不超过12个月期限的保本理财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财务部门具体操作。

  5、信息披露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信息,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将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6、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长青南通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①公司财务部将及时与有关银行核对账户往来和余额信息,进行实时监控,确保上述资金的安全。

  ②公司财务负责人和财务部其他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③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拟用于购买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长青南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达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长青南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长青南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长青南通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额度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额度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长青南通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长青南通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额度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额度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保荐机构意见

  民生证券经核查长青股份最近的财务状况、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等资料后认为:长青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长青南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民生证券对长青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8日

  证券代码:002391         证券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4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2018年12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97]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91,38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共913.80万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包销。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玖亿壹仟叁佰捌拾万元整(913,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1,047,38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捌亿玖仟贰佰柒拾伍万贰仟陆佰贰拾元整(892,752,62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9年3月5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H1001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不一致,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项目的资金需求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

  截止2019年3月6日,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

  四、预先投入发行费用自筹资金情况

  截止2019年3月6日,公司预先投入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

  五、相关审核、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3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23,241,797.74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9,800,000.00元。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3月7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23,241,797.74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9,800,000.00元。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是为了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此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行为,符合公司在发行申请文件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的安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其内容及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23,241,797.74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9,800,000.00元。

  4、保荐机构意见

  长青股份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民生证券对长青股份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5、会计师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进行了审核,并于2019年3月7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H10017号《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19年3月6日止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8日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373号)核准,公司于2014年6月20日公开发行631.76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63,176.00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1,597.88万元。该募集资金于2014年6月26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510410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行专户存储。

  1、 2014年7月18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江都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浦头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都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专户仅用于“年产200吨茚虫威原药项目”、“年产450吨醚苯磺隆原药项目”、“年产1000吨2-苯并呋喃酮中间体项目”三个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2、 2014年7月18日,公司和子公司长青南通、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浦头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江都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年产3000吨S-异丙甲草胺原药项目”、“年产300吨氰氟草酯原药项目”、“年产300吨环氧菌唑原药项目”和“年产1000吨啶虫脒原药项目”四个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储账户定期向公司和保荐机构寄送了对账单,未有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不适用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不适用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不适用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不适用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不适用

  (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不适用

  (三)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不适用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不适用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2018年度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3月7日批准报出。

  附表: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7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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