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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0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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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航军民融合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9年第一号)

  

  基金管理人: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三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2017年6月2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077号文注册募集。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某一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投资品种包含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2月9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招募说明书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78、80号11层1101内11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78、80号11层1101内1105室

  设立日期:2016年6月16日

  法定代表人:洪正华

  联系人:周嘉夫

  电话:010-50867201

  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249号文批准设立。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中航证券有限公司,持有股份100%。

  本基金管理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股东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以及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事宜。公司章程中明确公司股东依法行使权利,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基金资产的投资运作。

  董事会为公司的决策机构,对股东负责,并向股东汇报。公司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4名为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对公司基本制度的制定权和对经营管理人员的聘任和解聘。

  公司设1名监事会主席,2名职工监事。监事向股东负责,主要负责检查公司财务并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情况。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洪正华先生,董事长,196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经济学硕士,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农业经济学专业,具有26年投资从业经验。曾先后供职于中国国际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2016年6月至今,担任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四汝先生,董事、总经理,1970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经济学博士,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投资经济专业,具有17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曾先后供职于湖北工业大学、山西省长治市发改委(挂职)、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监会人事教育部培训教育处(借调)、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2016年6月至今,担任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俊海先生,独立董事,196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法学博士,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现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2016年6月至今,担任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军生先生,独立董事,196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曾供职于北京国际电力开发投资公司、中工信托投资公司,现为中国经济技术研究咨询有限公司研究员、副董事长,2016年6月至今,担任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卫平先生,独立董事,197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农业经济管理专业。现担任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2016年6月至今,担任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善存先生,独立董事,196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管理学博士,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现担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教授,2016年6月至今,担任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主席

  董文政先生,1968 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曾供 职于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自 2017年3月 加入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监事会筹备组负责人。自2017年6月至今,经选举担任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3、职工监事

  程舟先生,1977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士,毕业于武汉大学计算机软件专业。 曾供职于清华紫光北美软件开发有限公司、TBLink 科技有限公司、法国布尔电脑系统(北京)有限公司、Atkins 中国海外研发团队、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管理部、中融(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16年9月加入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担任信息技术部总监。

  韩丹女士,1986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双学士,毕业于北京服装学院,具有10年以上业内从业经验。曾供职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托管部基金会计、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运营部总经理助理。2017年9月加入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事务部副总监。

  4、高级管理人员

  洪正华先生,董事长(简历请参见董事会成员)。

  陈四汝先生,总经理(简历请参见董事会成员)。

  张大为先生,公司副总经理,197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经济学学士,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投资经济管理专业,具有13年基金从业经验。曾先后供职于中国农业银行鞍山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国海富兰克林基金北京分公司、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弘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筹备组。2018年6月至今,担任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武宜达先生,督察长,1976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法学硕士,毕业于南京大学经济法专业,具有16年基金从业经验。曾先后供职于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2018年6月至今,担任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5、本基金基金经理

  韩浩先生,基金经理,198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工商管理硕士,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具有12年以上业内从业经验。曾供职于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2017年12月至今,担任中航混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2月至今,担任中航军民融合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4月至今,担任中航新起航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6、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陈四汝先生,总经理(简历请参见董事会成员)。

  韩浩先生,基金经理(简历请参见本基金基金经理)。

  茅勇峰先生,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投资副总监,金融学硕士,毕业于南开大学,具有10年业内从业经验。曾供职于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担任稽核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岗、金融市场部投资分析岗、金融市场部副经理岗。2017年8月至今,任职于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投资副总监。2018年6月至今,担任中航航行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8月至今,担任中航瑞景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关健鑫先生,研究部副总监,198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经济学硕士,毕业于哈尔滨工程大学产业经济学专业。先后任职于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4月加入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杨文娟女士,研究部研究员助理,199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理学硕士学位,毕业于北京大学计算机系统结构专业,2017年7月加入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2)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督察长与监察稽核部门,并使它们保持高度的独立性与权威性。

  (3)相互制约原则。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4)有效性原则。公司的内部风险控制工作必须从实际出发,主要通过对工作流程的控制,进而实现对各项经营风险的控制。

  (5)防火墙原则。公司的投资管理、基金运作、计算机技术系统等相关部门,在物理上和制度上适当隔离。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制定严格的批准程序和监督处罚措施。

  (6)适时性原则。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公司董事会重视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了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业务运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和风险状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公司监察稽核制度的有效性进行评价,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审计公司的财务报表,评价公司的财务表现,保证公司的财务运作符合法律的要求和运行的会计标准。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有效贯彻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就基金投资等发表专业意见及建议。另外,在公司高级管理层下设立了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风险进行研究,制定相应的控制制度,并实行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

  此外,公司设有督察长,全权负责公司的监察与稽核工作,对公司和基金运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进行全面检查与监督,参与公司风险控制工作,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2)风险评估

  公司风险控制人员定期评估公司风险状况,范围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标产生负面影响的内部和外部因素,评估这些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程度及可能性,并将评估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及高层管理人员。

  (3)操作控制

  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方面,体现部门之间职责有分工,但部门之间又相互合作与制衡的原则。基金投资管理、基金运作、市场等业务部门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各部门的操作相互独立,并且有独立的报告系统。各业务部门之间相互核对、相互牵制。

  各业务部门内部工作岗位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形成相互检查、相互制约的关系,以减少舞弊或差错发生的风险,各工作岗位均制定有相应的书面管理制度。

  在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基础上,设置科学、合理、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每项业务操作有清晰、书面化的操作手册,同时,规定完备的处理手续,保存完整的业务记录,制定严格的检查、复核标准。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5)监督与内部稽核

  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履行监督、稽核职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相关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监察稽核人员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定期不定期出具监察稽核报告。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第二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彭纯

  住    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邮政编码:200120

  注册时间:1987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742.62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联系人:陆志俊

  电  话:95559

  交通银行始建于1908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的发钞行之一。1987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上海。2005年6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2007年5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2017年英国《银行家》杂志发布的全球千家大银行报告,交通银行一级资本位列第11位,较上年上升2位;根据2017年美国《财富》杂志发布的世界500强公司排行榜,交通银行营业收入位列第171位。

  截至2018年9月30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93915.37亿元。2018年1-9月,交通银行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人民币573.04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中心(下文简称“托管中心”)。现有员工具有多年基金、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以及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和律师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二)主要人员情况

  彭纯先生,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会计师。

  彭先生2018年2月起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2013年11月起任本行执行董事。2013年11月至2018年2月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2013年10月至2018年1月任本行行长;2010年4月至2013年9月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5年8月至2010年4月任本行执行董事、副行长;2004年9月至2005年8月任本行副行长;2004年6月至2004年9月任本行董事、行长助理;2001年9月至2004年6月任本行行长助理;1994年至2001年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副行长、行长,南宁分行行长,广州分行行长。彭先生1986年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任德奇先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高级经济师。

  任先生2018年8月起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2014年7月至2016年11月任中国银行副行长,2016年12月至2018年6月任中国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其中:2015年10月至2018年6月兼任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2016年9月至2018年6月兼任中国银行上海人民币交易业务总部总裁;2003年8月至2014年5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信贷审批部副总经理、风险监控部总经理、授信管理部总经理、湖北省分行行长、风险管理部总经理;1988年7月至2003年8月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岳阳长岭支行、岳阳市中心支行、岳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信贷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信贷风险管理部工作。任先生1988年于清华大学获工学硕士学位。

  袁庆伟女士,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高级经济师。

  袁女士2015年8月起任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2007年12月至2015年8月,历任本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副总裁;1999年12月至2007年12月,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财务会计部副科长、科长、处长助理、副处长,会计结算部高级经理。袁女士1992年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计算机科学系,获得学士学位,2005年于新疆财经学院获硕士学位。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18年9月30日,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384只。此外,交通银行还托管了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私募投资基金、保险资金、全国社保基金、养老保障管理基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证券投资资产、RQFII证券投资资产、QDII证券投资资产、RQDII证券投资资产和QDLP资金等产品。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交通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内部管理,保证托管中心业务规章的健全和各项规章的贯彻执行,通过对各种风险的梳理、评估、监控,有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风险的管控,确保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托管中心制定的各项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全面性原则:托管中心建立各二级部自我监控和风险合规部风险管控的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

  3、独立性原则:托管中心独立负责受托基金资产的保管,保证基金资产与交通银行的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受托基金资产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4、制衡性原则:托管中心贯彻适当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从组织结构的设置上确保各二级部和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5、有效性原则:托管中心在岗位、业务二级部和风险合规部三级内控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形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行之有效的控制流程、控制措施,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障内控管理的有效执行。

  6、效益性原则:托管中心内部控制与基金托管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运作环节的风险控制要求相适应,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最佳的内部控制目标。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托管中心制定了一整套严密、高效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基金托管业务运行的规范、安全、高效,包括《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系统建设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商业秘密管理规定》、《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务的发展不断加以完善。做到业务分工合理,技术系统规范管理,业务管理制度化,核心作业区实行封闭管理,有关信息披露由专人负责。

  托管中心通过对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的事前指导、事中风控和事后检查措施实现全流程、全链条的风险控制管理,聘请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托管业务运行进行国际标准的内部控制评审。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的申购资金的到账与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证券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行为,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予以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及时核对确认并进行调整。交通银行有权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交通银行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及时纠正的,交通银行有权报告中国证监会。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有权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四、其他事项

  最近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罚。负责基金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基金管理公司无兼职的情况。

  第三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以及网上交易平台。

  (1)直销柜台

  名称: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78、80号11层1101内11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78、80号11层1101内1105室

  法定代表人:洪正华

  联系人:杨娜

  电话:010-57809529

  (2)网上交易平台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基金管理人网址:www.avicfund.cn。

  2、其他销售机构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公司网站:www.bankcomm.com

  客服电话:95559

  (2)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联系人:沙牧楠

  (3)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中心A栋41楼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中心A栋41楼

  法定代表人:王晓峰

  公司网站:www.avicsec.com

  (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公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客服电话:4008-888-888

  (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公司网站:www.gjzq.com.cn

  客服电话:95310

  (6)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丁益

  公司网站:www.cgws.com

  客服电话:400-6666-888

  (7)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公司网站:www.essence.com.cn

  客服电话:95517,4008-001-001

  (8)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D座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D座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公司网站:www.cnht.com.cn

  客服电话:400-196-6188

  (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周杰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客服热线:95553

  (10)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4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号保利广场A座37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公司网址:www.tfzq.com

  客服热线:95391/4008005000

  (11)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 号都市之门B 座5 层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 号都市之门B 座5 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

  公司网址:www.kysec.cn

  客服热线:400-860-8866

  (1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 号618 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 号大都会广场5、7、8、17、18、19、38‐

  44 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13)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 号兰州财富中心21 楼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 号19 楼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范坤

  (1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 凯恒中心B座18层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刘芸

  (15)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客服热线:95321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16)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网站:http://www.csco.com.cn

  客服电话:400-832-3000

  (17)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 号投资广场18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俊

  联系人:王一彦

  联系电话:021-20333333

  (18)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https://www.sywg.com

  客服电话:95523 或400-889-5523

  (19)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公司官网:www.hysec.com

  客服电话:400-800-0562

  (20)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ebscn.com

  客服电话:95525

  (21)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官网:http://www.hfzq.com.cn

  客服电话:95547

  (2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4号东方梅迪亚中心C座901室

  法定代表人:其实

  公司网站:www.1234567.com.cn

  客服电话:95021;400-1818-188

  (23)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公司网站:www.5ifund.com

  客服电话:4008-773-772

  (24)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公司网站:Licaike.hexun.com

  客服电话:400-920-0022

  (25)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公司网站:www.qianjing.com

  客服电话:400-892-6885

  (26)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A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彦

  公司网站:8.jrj.com.cn

  客服电话:400-166-1188

  (27)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公司网站:www.ehowbuy.com

  客服电话:400-700-9665

  (28)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路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01-1203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公司网站:www.yingmi.cn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29)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13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锦康路308号世纪金融广场6号楼6层

  法定代表人:戴新装

  公司网站:www.zhengtongfunds.com

  客服电话:400-820-1515

  (30)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1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梅路1801号凯科国际大厦7楼

  法定代表人:金佶

  公司网站:www.chinapnr.com

  客服电话:400-820-2819

  (31)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公司网站:www.zlfund.cn;www.jjmmw.com

  客服电话:4006-788-887

  (32)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公司网站:www.zzwealth.cn

  客服电话:400-6767-523

  (33)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25、27、2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陈太康

  公司网站:www.qh168.com.cn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34)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5楼

  法定代表人:鲍东华

  公司网址:www.lufunds.com

  客服电话:4008219031

  (35)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公司网址:www.erichfund.com

  客服热线:400-820-2899

  (36)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500 号期货大厦14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 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2 号楼35 楼

  法定代表人:卢大印

  公司网址:www.dzqh.com.cn

  客服热线:4008859999

  (37)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 号1 号楼22 层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法定代表人:陈超

  公司网址:http://fund.jd.com

  客服热线:个人业务:95118,400-098-8511 企业业务:400-088-8816

  (38)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 号11 楼B 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3 号9 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公司网址:www.520fund.com.cn

  客服热线:400-821-0203

  (39)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 号A 栋201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 座17 楼1704 室

  法定代表人:TAN YIK KUAN

  公司网址:www.ifastps.com.cn

  客服热线:400-684-0500

  (40)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是建邺区江东中路359 号国睿大厦一号楼B 区4 楼A506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505 号东方纯一大厦15 楼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公司网址:www.dtfunds.com

  客服热线:400-928-2266

  (41)乾道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3 号院1 号楼130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1302

  法定代表人:王兴吉

  公司网址:www.qiandaojr.com

  客服热线:400-088-8080

  (42)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 弄9 号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 号c 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公司网址:https://www.noah-fund.com

  客服热线:400-821-5399

  (43)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 号03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6 号万通中心D 座28 层

  法定代表人:蒋煜

  公司网址:www.shengshiview.com.cn

  (44)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 号

  法定代表人:刘汉青

  联系人:钱燕飞

  (45)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A座1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A座1108号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46)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9号A座1505室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联系人:王国壮

  (47)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2-24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5层

  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公司网址:http://www.wanjiawealth.com

  (48)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座 3 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陈东

  (49)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电话:4000-766-123

  (50)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zhixin-inv.com

  客服热线:4006-802-123

  (51)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客服热线:400-159-9288

  (52)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jiyufund.com.cn

  客服电话:400-820-5369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78、80号11层1101内11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78、80号11层1101内1105室

  法定代表人:洪正华

  联系人:纪然

  电话:010-57809522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联系人:安冬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层11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11层1101室

  法定代表人:张增刚

  联系人:程艳丽、魏汝翔

  联系电话:15801034132、010-67085873

  传真:010-67084147

  经办注册会计师:程艳丽、魏汝翔

  第四部分  基金的名称

  中航军民融合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五部分  基金的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六部分  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在于把握中国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带来的投资机会,分享军民融合相关上市公司的持续投资收益,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力求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第七部分  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60%-95%,其余资产投资于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等金融工具;投资于“军民融合”主题相关证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界定的“军民融合”主题主要聚焦于在国家适当控制的前提下,充分参与市场竞争、充分参与军工生产建设的军民融合企业,主要包含两部分,“民参军”指的是在得到国家军工认证后,有资格去参与军工配套产品生产,将公司合适的产品提供给军队使用或者民间资本进入国防科技工业投资建设领域,有序参与军工企业的改组改制的民营企业;“军转民”将军工技术(非核心技术)转化转移到民营企业,促进企业的技术创新,推动军工服务国民经济发展的军工企业。本基金还将重点关注流动性较好、风险水平合理、到期收益率与信用质量相对较高的债券品种。

  一、资产配置策略

  在大类资产配置中,本基金将主要考虑:(1)宏观经济指标,包括GDP增长率、工业增加值、PPI、CPI、市场利率变化、进出口数据变化等;(2)微观经济指标,包括各行业主要企业的盈利变化情况及盈利预期等;(3)市场指标,包括股票市场与债券市场的涨跌及预期收益率、市场整体估值水平及与国外市场的比较、市场资金的供求关系及其变化等;(4)政策因素,包括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及其它与证券市场密切相关的各种政策。本基金根据上述研究,分析市场风险相对变化趋势,及时确定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以及货币市场工具等类别资产间的分配比例,有效管理市场风险,提高基金收益率。

  二、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备选股票包括所有受益于军民融合的相关股票标的,涉及军转民和民参军两个层面,界定为同时从事军品和民品生产的军工相关企业以及有意向参与军品生产或军工企业混改进程的民营上市企业。具体来讲,军民融合主题下所涵盖的行业板块包括:

  1、同时参与军品和民品的国有军工上市企业;

  2、已经取得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武器装备生产保密资格证书、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和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等全部或部分证书,已经参与或准备参与到军工生产体系的民营上市企业;

  3、在军民技术差异较小的通讯、电子、计算机、机械、化工、能源动力、材料等领域内,虽然尚未取得相关资质但对军民融合战略有潜在参与意愿的民营上市企业;

  未来若出现其他受益于军民融合战略发展的上市公司,本基金也应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本着审慎的原则将其列入备选股票。

  军民融合定位为国家发展战略,受到政策倾斜鼓励。本基金将通过对政府政策的分析研究,把握政府政策趋势,在综合考虑军民融合主题上市公司行业流动性和估值水平的基础上,对股票的基本面进行筛选。选择过程将根据基金管理人长期研究和实践验证形成的企业价值评估体系,应用基本面分析方法,以定性和定量分析为基础,综合考察多方面因素对股票做出选择。

  1、本基金在定性分析方面将侧重企业竞争优势及企业治理等,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的竞争优势是企业获得长期增长的根本动力。本基金对企业竞争优势的分析将从企业的技术、管理、品牌和成本等各方面综合考虑,同时结合军民融合主题的特点。本基金将选择具有市场优势的企业,主要是指公司现在或未来有可能在行业细分市场中占据较大的市场份额,或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增长率;

  2)在公司治理方面,本基金主要是对上市公司经营管理层面的组织和制度上的灵活性、完整性和规范性的全面考察,包括对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对股东利益的保护、经营管理的自主性、政府及母公司对公司内部的干预程度,管理决策的执行和传达的有效性,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实际执行情况,企业改制彻底性、企业内部控制的制订和执行情况等。

  2、在定量方面,本基金将依据公司成长阶段的不同而有所侧重:

  1)对于成长股而言,本基金通过成长能力分析指标评估上市公司未来的盈利增长速度,重点关注收入增长率、营业利润增长率和净利润增长率等一系列指标;

  2)价值投资的主要关注点则在于寻找市场上被低估的股票,综合考察市盈率(PE)、市盈率相对盈利增长比率(PEG)、市销率(PS)和总市值等。

  本基金将综合考虑政策推进的速度、市场趋势的判断和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动态调整持有股票组合。总体而言,成长股与价值股在股票资产中进行相对均衡的配置,适度调整,以控制因风格带来的投资风险,降低组合波动的风险,提高整体收益率。当行业与上市公司的基本面、股票的估值水平出现较大变化时,本基金将对股票组合适时进行调整。

  三、债券投资策略

  在大类资产配置的基础上,本基金将依托基金管理人固定收益团队的研究成果,综合分析市场利率和信用利差的变动趋势,采取久期调整、收益率曲线配置和券种配置等积极投资策略,把握债券市场投资机会,实施积极主动的组合管理,以获取稳健的投资收益。

  1、久期管理

  本基金将在对国内宏观经济要素变化趋势进行分析和判断的基础上,通过有效控制风险,基于对利率水平的预测和混合型基金中债券投资相对被动的特点,进行以“目标久期”为中心的资产配置,以收益性和安全性为导向配置债券组合。

  2、期限结构配置

  由于期限不同,债券对市场利率的敏感程度也不同,本基金将结合对收益率曲线变化的预测,采取主动型策略,直接进行期限结构配置,通过分析和情景测试,确定长期、中期、短期三种债券的投资比例。

  3、确定类属配置

  收益率利差策略是债券资产在类属间的主要配置策略。本基金在充分考虑不同类型债券流动性、税收以及信用风险等因素基础上,进行类属的配置,优化组合收益。

  4、个债选择

  本基金在综合考虑上述配置原则基础上,通过对个体券种的价值分析,重点考察各券种的收益率、流动性、信用等级,选择相应的最优投资对象。本基金还将采取积极主动的策略,针对市场定价失误和回购套利机会等,在确定存在超额收益的情况下,积极把握市场机会。本基金在已有组合基础上,根据对未来市场预期的变化,持续运用上述策略对债券组合进行动态调整。

  5、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本质上为公司债,只是发行主体扩展到未上市的中小型企业,扩大了基金进行债券投资的范围。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主体为非上市中小企业,企业管理体制和治理结构弱于普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相对滞后,对企业偿债能力的评估难度高于普通上市公司,且定向发行方式限制了合格投资者的数量,会导致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因此本基金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将重点关注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基金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信用评级体系,对个券进行信用分析,在信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追求合理回报。本基金根据内部的信用分析方法对可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品种进行筛选过滤,重点分析发行主体的公司背景、竞争地位、治理结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现金流水平等诸多因素,给予不同因素不同权重,采用数量化方法对主体所发行债券进行打分和投资价值评估,选择发行主体资质优良,估值合理且流通相对充分的品种进行适度投资。

  6、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利用可转换债券的债券底价和到期收益率来判断转债的债性,增强本金投资的相对安全性。利用可转换债券溢价率来判断转债的股性,在市场出现投资机会时优先选择股性强的品种,获取超额收益。

  四、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考量宏观经济形势、提前偿还率、违约率、资产池结构以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业景气情况等因素,预判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动;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平均久期及收益率曲线的影响,同时密切关注流动性变化对标的证券收益率的影响,在严格控制信用风险暴露程度的前提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

  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5%

  沪深300指数是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同推出的沪深两个市场第一个统一指数;该指数编制合理、透明,有一定市场覆盖率,不易被操纵,并且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样本债券涵盖的范围全面,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涵盖主要交易市场(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等)、不同发行主体(政府、企业等)和期限(长期、中期、短期等),能够很好地反映中国债券市场总体价格水平和变动趋势,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证券市场中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或者指数编制单位停止编制该指数,或者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在履行适当的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仅作为衡量本基金业绩的参照,不决定也不必然反映本基金的投资策略。

  第十部分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认为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报告期末”),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基金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 公开谴责、处罚的投资决策程序说明

  无

  11.2 基金投资前十名股票中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投资决策程序说明

  无

  11.3其他资产构成

  ■

  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 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2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投资业绩及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中航军民融合精选A

  ■

  注:本基金整体业绩比较基准构成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5%。

  中航军民融合精选C

  ■

  注:本基金整体业绩比较基准构成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5%。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2018年2月9日至2018年12月31日)

  ■

  ■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2%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在次月初3个工作日内出具资金划拨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于2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在次月初3个工作日内出具资金划拨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于2个工作日内进行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1%。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1%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进行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本基金持续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并参照行业惯例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三、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四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等相关内容。

  2、在“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基金托管人提供内容对本基金托管人的情况进行了更新。

  3、在“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基金销售机构信息。

  4、在“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2018年四季报)的内容。

  5、在“第十部分、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本基金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基金业绩的内容。

  6、在“第二十二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增加了本次更新内容期间的有关本基金的所有公告。

  上述内容仅为本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摘要,投资人欲查询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可登陆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avicfund.cn。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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