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2019年3月5日,本公司注意到公司股吧爆出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田区法院”)冻结公司全资子公司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吾九鼎”)基本账户4240万元。
●本次财产保全涉及昆吾九鼎与前员工尤某某劳动纠纷事项。2018年4月30日,深圳市福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深福劳人仲案[2018]48号《仲裁裁决书》(以下简称“《仲裁裁决书》”),裁定昆吾九鼎支付尤某某九鼎业绩奖金人民币400万元。昆吾九鼎及尤某某对仲裁结果均不认可,已分别向北京市海淀区、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依据仲裁结果已在2018年半年度财务报表中计提预计负债400万元。
●截止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尚未收到福田区法院出具的《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查封、冻结、扣押财产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
●经昆吾九鼎与开户银行确认,昆吾九鼎基本账户中4240万元已被冻结。
●本次财产保全措施系正常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措施,并非法院对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的裁判。
●本案件在审理过程当中,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经本公司核实,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报道简述
2019年3月5日,公司股吧爆出福田区法院出具了《通知书》,《通知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保全了被申请人昆吾九鼎名下的以下财产(具体详见附表)。查封、冻结、扣押期间见附表,查封、冻结、扣押期限届满前,申请人若需要续行原保全措施的,必须在保全期限届满三十日前向福田区法院提出续行书面申请,否则,因逾期提出申请而导致上述保全措施自动失效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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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核实情况说明
经公司向昆吾九鼎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财产保全事项涉及昆吾九鼎与前员工尤某某劳动纠纷。
2018年1月2日,尤某某以昆吾九鼎、昆吾九鼎深圳分公司为被申请人向深圳市福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昆吾九鼎支付申请人业绩奖金4240万元,
2018年4月30日,深圳市福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书》,裁定昆吾九鼎支付尤某某九鼎业绩奖金人民币400万元。
昆吾九鼎及尤某某对仲裁结果均不认可,已分别向北京市海淀区、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已根据《仲裁裁决书》的裁定在2018年半年度财务报表中计提预计负债400万元。
2、截止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尚未收到福田区法院出具的《通知书》。
3、经昆吾九鼎与开户银行确认,昆吾九鼎基本账户中4240万元已被冻结。
4、本次保全措施系法院在审理该案中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并提供了担保的情况下做出的财产保全措施,该项保全措施系正常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措施,并非为法院对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的裁判。目前,本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根据《仲裁裁决书》的裁定计提预计负债400万元,该项计提对公司财务报表不构成重大影响。
目前公司现金余额充足,该笔财产的冻结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本案尚在审理过程当中,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四、风险提示
本案尚在审理过程当中,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