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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0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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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1012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24号
债券代码:136264债券简称:16隆基01
债券代码:113015 债券简称:隆基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解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5日收到控股股东李振国先生、李喜燕女士关于其所持有公司股份办理质押解除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2019年3月5日,李振国先生将其原质押给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27,256,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了部分解除质押手续(原质押情况请详见公司2018年3月7日、2018年8月22日、2019年3月2日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部分解除质押股份数量为10,000,000股,占公司2018年12月28日总股本(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的0.36%,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

  2019年3月5日,李喜燕女士将其原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8,12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股票质押提前购回手续(原质押情况请详见公司2017年7月21日、2018年7月2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为8,1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9%,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李振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418,845,4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1%;李喜燕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49,359,8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5%;李振国先生、李喜燕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春安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874,384,6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33%。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李振国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146,696,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35.02%,占公司总股本的5.26%,李喜燕女士不再存在质押公司股份的情形;李振国先生、李喜燕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春安先生合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247,69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88%。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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