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下发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9司冻0304-01号)及其附件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向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云71执保16号】,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江苏隆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隆明”)持有的公司股份63,380,000股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1、冻结机关: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2、被冻结人:江苏隆明投资有限公司
3、冻结股份数量:63,380,000股,全部为限售流通股
4、冻结期限:冻结起始日为2019年3月4日,冻结终止日为2022年3月3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隆明持有公司股份数为63,3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49%,本次江苏隆明持有公司股份被冻结数为63,380,000股,占其持公司股份的100.00%。
二、本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原因
经公司征询江苏隆明,江苏隆明目前尚未收到与本次股份被冻结相关的法律文书、通知文件,所涉法律纠纷尚无法确认,暂无法获悉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具体原因和详细内容。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影响分析
江苏隆明系公司第二大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江苏隆明本次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江苏隆明妥善处理该事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9司冻0304-01号);
2、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云71执保16号。
特此公告。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