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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0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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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19 证券简称:金徽酒 公告编号:临2019-004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48,161,55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3月11日(星期一)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6号)核准,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0,000,000股,并于2016年3月1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证券简称“金徽酒”,证券代码“603919”。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本为210,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为280,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70,0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10,000,000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中的19,106,500股已于2017年3月10日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股东为:甘肃亚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特集团”)、陇南众惠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惠投资”)、陇南怡铭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怡铭投资”)、陇南乾惠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乾惠投资”),上述股东持有限售股共计248,161,550股,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其中亚特集团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现锁定期即将届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3月11日(星期一)。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280,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70,0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10,000,000股(限售期为十二个月的有19,106,500股,限售期为三十六个月的有190,893,500股)。2017年3月10日,限售期为十二个月的限售股解禁,解禁后公司总股本280,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89,106,5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90,893,500股。公司于2017年5月19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8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84,000,000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为364,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15,838,45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48,161,550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一)承诺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控股股东亚特集团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12个月。(2)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公司股东众惠投资、乾惠投资、怡铭投资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承诺人持有的股份。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2)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在其已充分履行所作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每年对外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周志刚、张志刚、胡阳(已离职)、熊建基、王栋、廖结兵、刘文斌、杜学义、谢小强、唐云、封晓成(已离职)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2)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其申报离任6个月起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0%。(3)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4)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上述承诺人员中,周志刚、胡阳为众惠投资合伙人;周志刚、张志刚、胡阳、王栋、廖结兵、杜学义、谢小强、唐云、封晓成为乾惠投资合伙人;熊建基、刘文斌为怡铭投资合伙人。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股份锁定的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中做出的各项承诺,并正在执行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中所做的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48,161,55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3月11日(星期一)。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

  八、上网公告附件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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