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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0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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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94 证券简称: 顾地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4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监事徐辉利先生、副总经理张文昉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2日披露了《关于部分监事、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82),公司监事徐辉利先生计划自2018年11月22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327,000股。2018年12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副总经理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89),公司副总经理张文昉先生计划自2018年12月11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510,975股。

  2019年3月5日,公司分别收到监事徐辉利先生及副总经理张文昉先生发来的《告知函》,在公司2018年11月22日及2018年12月11日披露的减持计划公告范围内,监事徐辉利先生及副总经理张文昉先生的减持计划均已经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监事徐辉利先生此前做出的有关承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除上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本人近亲属)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本人(本人近亲属)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本人(本人近亲属)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在2018年1月13日披露的《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修订版)》中承诺:本人承诺将不在本次重组事项复牌之日至重组实施完毕的期间内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本人无在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内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2018年11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后决议终止。

  公司副总经理张文昉先生此前做出的有关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徐辉利先生、张文昉先生均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行为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徐辉利先生及张文昉先生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徐辉利先生出具的减持本公司股票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2、张文昉先生出具的减持本公司股票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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