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商务部已发布《商务部关于赋予浙江物产中大石油有限公司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的通知》(商贸函【2019】78号),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赋予浙江物产中大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石油公司”)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
二、物产中大石油公司申请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时,要按照商务部公告有关要求申报,并严格遵守国家非国营贸易原油进口政策。
该资质的获得标志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物产中大石油公司成为浙江省首家拥有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的贸易公司。
2018年5月21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物产中大石油公司(详见2018-032号公告)。截至目前,物产中大石油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法定代表人:缪雷鸣。
住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舟山高新技术园区迎宾大道111号(口岸联检综合大楼)8楼809室(自贸试验区内)。
股东情况: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6.00%;浙江天禄能源有限公司,持股24%;舟山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
注册资本:10亿元。截至目前,各方均未出资。
主营业务:原油进口和转口为主,兼营各种石油化工产品。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