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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0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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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银亿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9-030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l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9年3月1日以书面送达、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会议于2019年3月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熊续强先生召集,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经会议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为“16银亿05”公司债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为“16银亿05”公司债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1)。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为“16银亿07”公司债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为“16银亿07”公司债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2)。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3)。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九年三月六日

  股票简称:银亿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9-031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为“16银亿05”公司债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598号文核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人民币18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公司于2016年7月11日-12日公开发行了“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规模为4亿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40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债券代码为“112412”,债券简称:“16银亿05”,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时票面利率为7.05%。

  公司于2019年1月29日召开的“16银亿05”2019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为“16银亿05”提供增信措施并提请债券持有人取消加速到期的议案》,公司及关联方拟为“16银亿05”提供增信措施,具体增信措施如下:

  一是股权质押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亿房产”)持有的沈阳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银亿房产”)11.11%的股权、舟山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银亿房产”)1.85%的股权和舟山银亿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银亿新城房产”)1.85%的股权,以及宁波银亿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亿置业”)持有的象山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山银亿房产”)22.22%的股权;二是债权质押担保,宁波银亿房产享有的对沈阳银亿房产1,837.59万元债权、对舟山银亿房产10,896.10万元债权、对舟山银亿新城房产3,911.11万元债权和对象山银亿房产13,954.22万元债权。担保金额合计为40,000万元,担保期限至“16银亿05”清偿完毕为止。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担保涉及的担保金额在本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8年度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中新增人民币168亿元的担保额度内(其中本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为25亿元),因此,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前对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5.889亿元,本次担保后对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9.889亿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14.67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08月3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000710207508J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熊续强

  注册资本:402798.9882万人民币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张苏滩573号八楼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装饰装修;房屋租赁;园林绿化;建筑材料及装潢材料的批发、零售;项目投资;兴办实业,汽车零部件的生产、研发和销售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2011年反向收购,母公司无具体经营业务。

  截至目前,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关联方宁波银亿房产、宁波银亿置业等拟与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签订相应的《股权质押担保协议》和《债权质押担保协议》,其中:股权质押担保物为:宁波银亿房产持有的沈阳银亿房产11.11%的股权、舟山银亿房产1.85%的股权和舟山银亿新城房产1.85%的股权,以及宁波银亿置业持有的象山银亿房产22.22%的股权;债权质押担保物为:宁波银亿房产享有的对沈阳银亿房产1,837.59万元债权、对舟山银亿房产10,896.10万元债权、对舟山银亿新城房产3,911.11万元债权和对象山银亿房产13,954.22万元债权。上述质押股权不存在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上述协议涉及的主要担保范围均为:公司与招商证券签订的《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项下:(1)应向所有债券持有人履行的所有义务、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向所有债券持有人支付的本金、利息等;(2)债务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责任而给债券持有人造成的全部损失;(3)所有因债务人的义务、责任产生的应向所有债券持有人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所有其它应付费用;及/或质押人在本协议项下的所有因质押人义务、责任产生的应向质押权人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其它应付费用;(4)质押权人采取诉讼、仲裁等方式实现债权时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必要费用;(5)质押权人、债券持有人因准备、履行或强制执行本协议或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或与之有关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担保金额合计为40,000万元,担保期限至“16银亿05”清偿完毕为止。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从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决定及办理本次提供质押担保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更改相关担保协议,根据市场环境及公司需求等调整提供质押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在质押担保额度及公司资产范围内调整抵押物、担保物、担保方式等。上述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超出授权范围外的其他事项,公司将另行决策程序。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经营情况、资产情况、信用状况均较为良好,公司董事会认为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宁波银亿置业为本期债券提供担保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风险可控,系保证公司债券兑付,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发展。

  本次担保事项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影响,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影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779,855.39万元,占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总额1,852,610.08万元的42.09%,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735,595.39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0万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44,260.00万元。同时,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的营业执照;

  3、公司经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报表及未经审计的2018年1-9月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九年三月六日

  股票简称:银亿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9-032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为“16银亿07”公司债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598号文核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人民币18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公司于2016年8月19日-22日公开发行了“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规模为4亿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40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债券代码“112433”,债券简称“16银亿07”,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时票面利率为6.80%。

  公司于2019年1月29日召开的“16银亿07”2019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为“16银亿07”提供增信措施并提请债券持有人取消加速到期的议案》,公司及关联方拟为“16银亿07”提供增信措施,具体增信措施如下:

  一是股权质押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亿房产”)持有的沈阳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银亿房产”)11.11%的股权、舟山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银亿房产”)1.85%的股权和舟山银亿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银亿新城房产”)1.85%的股权,以及宁波银亿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亿置业”)持有的象山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山银亿房产”)22.22%的股权;二是债权质押担保,宁波银亿房产享有的对沈阳银亿房产1,837.59万元债权、对舟山银亿房产10,896.10万元债权、对舟山银亿新城房产3,911.11万元债权和对象山银亿房产13,954.22万元债权。担保金额合计为40,000万元,担保期限至“16银亿07”清偿完毕为止。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担保涉及的担保金额在本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8年度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中新增人民币168亿元的担保额度内(其中本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为25亿元),因此,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前对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5.889亿元,本次担保后对公司的担保余额为23.889亿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10.67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08月3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000710207508J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熊续强

  注册资本:402798.9882万人民币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张苏滩573号八楼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装饰装修;房屋租赁;园林绿化;建筑材料及装潢材料的批发、零售;项目投资;兴办实业,汽车零部件的生产、研发和销售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2011年反向收购,母公司无具体经营业务。

  截至目前,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关联方宁波银亿房产、宁波银亿置业等拟与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签订相应的《股权质押担保协议》和《债权质押担保协议》,其中:股权质押担保物为:宁波银亿房产持有的沈阳银亿房产11.11%的股权、舟山银亿房产1.85%的股权和舟山银亿新城房产1.85%的股权,以及宁波银亿置业持有的象山银亿房产22.22%的股权;债权质押担保物为:宁波银亿房产享有的对沈阳银亿房产1,837.59万元债权、对舟山银亿房产10,896.10万元债权、对舟山银亿新城房产3,911.11万元债权和对象山银亿房产13,954.22万元债权。上述质押股权不存在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上述协议涉及的主要担保范围均为:公司与招商证券签订的《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项下:(1)应向所有债券持有人履行的所有义务、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向所有债券持有人支付的本金、利息等;(2)债务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责任而给债券持有人造成的全部损失;(3)所有因债务人的义务、责任产生的应向所有债券持有人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所有其它应付费用;及/或质押人在本协议项下的所有因质押人义务、责任产生的应向质押权人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其它应付费用;(4)质押权人采取诉讼、仲裁等方式实现债权时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必要费用;(5)质押权人、债券持有人因准备、履行或强制执行本协议或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或与之有关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担保金额合计为40,000万元,担保期限至“16银亿07”清偿完毕为止。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从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决定及办理本次提供质押担保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更改相关担保协议,根据市场环境及公司需求等调整提供质押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在质押担保额度及公司资产范围内调整抵押物、担保物、担保方式等。上述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超出授权范围外的其他事项,公司将另行决策程序。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经营情况、资产情况、信用状况均较为良好,公司董事会认为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宁波银亿置业为本期债券提供担保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风险可控,系保证公司债券兑付,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发展。

  本次担保事项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影响,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影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779,855.39万元,占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总额1,852,610.08万元的42.09%,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735,595.39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0万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44,260.00万元。同时,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的营业执照;

  3、公司经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报表及未经审计的2018年1-9月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九年三月六日

  股票简称:银亿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9-033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

  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亿房产”)因经营发展需要,拟与宁波宁致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宁致金融”)签订《借款合同》,即宁波银亿房产向宁波宁致金融申请3亿元借款,借款期限12个月。同时,公司拟为该笔借款承担差额补足义务,担保金额为3亿元,担保期限为公司履行完毕全部差额补足义务之日止。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担保涉及的被担保对象宁波银亿房产在本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8年度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中新增人民币168亿元的担保额度内(其中宁波银亿房产授权担保额度为15亿元),因此,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前对宁波银亿房产的担保余额为5亿元,本次担保后对宁波银亿房产的担保余额为8亿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6.7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4年12月0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610267335W

  法定代表人:方宇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42,405万人民币

  住所:宁波保税区国际发展大厦404B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装饰装修;房屋出租;建筑材料及装潢材料的批发、零售;企业管理咨询;房地产投资咨询服务。

  股权结构:宁波银亿房产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截至目前,宁波银亿房产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宁波宁致金融签订《差额补足协议》,公司承担差额补足义务的责任范围为:宁波银亿房产拟与宁波宁致金融签订《借款合同》的全部债务/义务/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利息、逾期利息、律师代理费、仲裁费、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等全部债务。担保金额为3亿元,担保期限为公司履行完毕全部差额补足义务之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宁波银亿房产经营情况、资产情况、信用状况均较为良好,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需求。本次担保事项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影响,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影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779,855.39万元,占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总额1,852,610.08万元的42.09%,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735,595.39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0万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44,260.00万元。同时,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宁波银亿房产的营业执照;

  3、宁波银亿房产经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报表及未经审计的2018年1-9月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九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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