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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0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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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45,599,985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两个方面:电池材料业务和污水处理业务。报告期内,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为电池材料销售数量较上年同期增加,销售单价较上年同期上涨,盈利能力增强;矿石销售数量增加,污水处理量增加等。

  1、电池材料业务

  电池材料业务包括P型EMD、碱锰型EMD、高性能型EMD、锂锰型EMD和锰酸锂正极材料(原锰酸锂型EMD由于主要用于二次电池的生产,故公司在产品分类时更名为锰酸锂正极材料)等,其中P型EMD、碱锰型EMD、高性能型EMD、锂锰型EMD应用于一次电池的生产,锰酸锂正极材料应用于二次电池的生产,公司采用“研发-生产-销售”的经营模式。公司是行业内生产规模最大、产品类型最齐全、竞争力很强的企业,处于行业龙头地位。目前,公司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快速发展阶段,发展速度受下游电池行业发展及公司自身竞争能力的影响。

  2、污水处理业务

  污水处理业务采用“政府特许、政府采购、企业经营”的经营模式,具有刚性特征,不易受宏观经济影响,具有相对稳定的收入、利润和现金流量。公司污水处理业务通过对城市污水的集中处理,实现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保护区域内水质及生态环境,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目前公司污水处理业务规模相对较小,现有污水日处理设计能力为21万立方米(不含受托运营的九华污水处理厂)。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人民币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及其解读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29、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年,经济全球化遭遇波折,多边主义受到冲击,国际金融市场震荡,在此错综复杂的国际大环境下,我国经济运行实现了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较好实现,但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经济增长有所放缓。在此背景下,公司围绕以锰系等新能源电池材料产业和污水处理等环保类产业为核心的双主业发展战略周密部署各项工作,在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稳健运行的同时积极进行产业布局,公司经营业绩积极向好。

  1、电池材料产销量创历史新高,公司盈利能力增强

  全年电池材料业务实现营业收入82,867.1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7.12%,其中锰酸锂正极材料实现营业收入14,601.4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2.34%。

  全年共生产电池材料8.45万吨,同比增长31.16%;销售电池材料8.52万吨,同比增长27.09%。开采矿石21.82万吨,同比减少8.19%;销售矿石14.78万吨,同比增长286.17%。

  报告期内电池材料产量增加,主要系公司2017年新增产能的释放。公司一方面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根据销售情况和月度实际,精心组织产品生产;另一方面,加强生产现场及设备管理,对部分设备进行技术改造,保障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同时继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推进产品升级换代,满足客户需求。

  2018年所处行业竞争仍然激烈,公司密切关注市场行情,根据市场动态及时调整营销策略,对客户实行高度的精细化销售策略,通过一户一策的大客户战略、组合销售战略、锁定销售战略等方式,抓住市场机遇,提高市场份额;同时积极开拓新市场,重点布局锰酸锂正极材料市场。报告期内,公司销售状况良好,产品供不应求。由于受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环保督查的影响,产品生产成本增加,公司在报告期内适时上调了产品销售价格。

  2、污水处理业务平稳运行,污水处理量增加

  报告期内市污水处理、鹤岭污水处理及九华污水处理厂均运行平稳,共计处理污水 7,926.58万吨,出水水质指标全部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全年污水处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0,247.6万元,同比上升44.19%;实现净利润2,248.98万元,同比下降4.57%,报告期内市污水处理的污水处理量增加,鹤岭污水处理略有亏损。2019 年,鹤岭污水处理将依据《湘潭鹤岭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合同》启动核定正式价格的工作。

  3、对外投资,积极进行产业布局

  (1)报告期内,公司出资1,000万元参与设立湖南力合厚浦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6.67%。湖南力合厚浦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6日成立全资子公司湖南电化厚浦科技有限公司,拟进行镍钴锰三元材料前驱体等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目前镍钴锰三元材料前驱体生产线尚处于建设期。

  (2)报告期内,参股公司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磷酸铁锂生产线二期已经投产,磷酸铁锂产品技术水平在国内处于行业领先,已获得行业标杆企业的认可。镍钴锰三元电池材料也正在积极进行客户认证。

  4、抓项目,推动项目建设

  (1)2018年,公司年产1 万吨高纯硫酸锰生产线项目处于试运行状态,并已获得多家行业标杆企业的认可开始试销产品,公司正积极进行市场开拓。

  (2)报告期内,靖西电化年产2万吨高性能锰酸锂正极材料项目正在抓紧建设,已于2019年2月投产。

  5、重人才,注重人才队伍培养

  2018年,公司继续深化人力资源管理,优化人员配置,进一步完善员工职业晋升通道,建立后备人才库,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同时,重视培训工作的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做好员工培训,提升职工队伍整体素质。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49.96%,主要系电池材料销售数量较上年同期增加,销售单价较上年同期上涨,盈利能力增强;矿石销售数量增加,污水处理量增加等。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及其解读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2、财政部于2017年度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执行上述解释对公司期初财务数据无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谭新乔

  2019年3月5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19-016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由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 GR201843000065,发证时间为2018年10月17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九年三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19-017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2月23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通知的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会议于2019年3月5日上午9:00在湘潭市雨湖区九华莲城大道5号五矿尊城23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谭新乔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充分讨论了议程中列明的各项议案,经过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3月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和“第九节 公司治理”部分。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通过《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通过《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3月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19)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18年年度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07,901.98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0,552.46万元,净利润7,496.8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7,073.68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9〕2-45号),2018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0,736,755.31元,未分配利润为116,961,826.2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9,721,682.8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母公司本期实现的净利润弥补亏损后,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459,415.05元,母公司2018年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22,134,735.42元。

  公司拟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45,599,9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0,735,999.10元(含税),合计转增207,359,991股,其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转增金额未超过2018年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3月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7、通过《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的良好的服务,同时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2019年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相关服务,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审计费用。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通过《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谭新乔先生、刘干江先生、张迎春先生、丁建奇先生、彭柏境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3月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9年3月27日(星期三)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3月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021)。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年度述职报告,将在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九年三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19-018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2月23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3月5日14:00在湘潭市雨湖区九华莲城大道5号五矿尊城23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炯先生主持。会议的组织、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通过《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9〕2-45号),2018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0,736,755.31元,未分配利润为116,961,826.2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9,721,682.8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母公司本期实现的净利润弥补亏损后,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459,415.05元,母公司2018年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22,134,735.42元。

  公司拟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45,599,9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0,735,999.10元(含税),合计转增207,359,991股,其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转增金额未超过2018年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详细、全面的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公司建立了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了有效执行,且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还能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和自身经营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和运行情况,符合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第1、2、3项议案需经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1、2、4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3月6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九年三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19-021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9年3月27日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2019年3月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3月27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3月27日上午 9:30至 11:30,下午 13:00至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3月26日下午15:00至3月27日下午 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3月21日(星期四),于股权登记日2019年3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九华莲城大道5号五矿尊城23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上述议案2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他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 3月 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以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18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公司将就议案5、议案6、议案7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议案7涉及关联交易,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7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附后),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及代理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

  (3)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3月22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信函以寄出时的邮戳日期为准)。

  3、登记地点: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九华莲城大道5号五矿尊城23楼公司董事会工作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沈圆圆

  联系电话:0731-55544048

  传真:0731-55544101

  邮箱:zqb@chinaemd.com

  邮政编码:411201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九年三月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25”,投票简称为“电化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3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3月26日下午15:00至3月2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或本人)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公司(或本人)出席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

  委托人姓名(个人股东须签名,法人股东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授权书复印件及剪报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19-020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19年3月5日,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谭新乔先生、刘干江先生、张迎春先生、丁建奇先生、彭柏境先生均回避了表决。2019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以及其他关联方发生销售商品(电力、材料等)、提供劳务、租赁、委托销售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公司接受湘潭电化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靖西湘潭电化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替其销售无水磷酸铁、磷酸铁锂产品,本公司按照收取的净额确认代销收入,2018年度确认443.27万元。本公告中披露的代销业务上年度金额为年度采购额,2019年度代销业务预计金额为2019年预计采购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化集团”)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谭新乔

  成立日期:1994年5月10日

  注册资本:8559万元

  公司住所:湘潭市岳塘区滴水埠

  经营范围: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政策允许的以自有资产对外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代客理财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普通货运;铁路运输服务(限分公司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电化集团总资产 381,148.04 万元,净资产94,891.13 万元;2018 年 1-9 月营业收入 81,180.39 万元,利润总额 6,556.88 万元,净利润 5,086.85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电化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截至2019年3月5日,持有公司股份103,424,200股,持股比例为29.93%。该关联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条第一条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电化集团依法存续,生产经营正常,与公司具有多年的交易经历,在历年交易过程中,未曾有违约行为。

  2、湘潭电化晨锋工业物流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锋物流”)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彭勇

  成立日期:2011年11月4日

  注册资本:3,000万元

  公司住所: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机修厂房

  经营范围:铁路专用线运输(以广铁的运输协议为准);仓储服务;钢材加工及销售;场地租赁;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晨锋物流的总资产为2,921.61万元,净资产为2,862.04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为79.26万元,净利润为2.1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晨锋物流系电化集团全资子公司,该关联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条第二条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晨峰物流依法存续,具备履约能力。

  3、靖西湘潭电化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靖西新能源”)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谭新乔

  注册资本:5,600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7月6日

  住所:靖西市湖润镇新兴街(靖西湘潭电化公司内)

  经营范围:磷酸铁、磷酸锰、磷酸铁锂、磷酸铁锰锂、锰酸锂、三元锂新能源材料的研发、生产、加工及销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靖西新能源的总资产为26,825.60万元,净资产为6,653.05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11,222.78万元,净利润为1,017.6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靖西新能源系公司控股股东电化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电化集团持股比例为51%,该关联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条第二条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靖西新能源依法存续,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4、湘潭电化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潭新能源”)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周守红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3月25日

  住所:湘潭县易俗河镇荷花路以西宏信一期E6栋

  经营范围:磷酸铁、磷酸锰、磷酸铁锂、磷酸铁锰锂、锰酸锂、三元锂等新能源材料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贸易(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湘潭新能源的总资产为3,420.57万元,净资产为-77.39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2,440.40万元,净利润为-435.1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湘潭新能源系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靖西新能源下属全资子公司,该关联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条第二条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湘潭新能源依法存续,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5、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能新能源”)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谭新乔

  注册资本:人民币2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6月23日

  公司地址: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湘潭电化内

  经营范围:磷酸铁锂、镍钴锰三元系列锂离子电池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裕能新能源的总资产为48,209.58万元,净资产为37,681.34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19,280.32万元,净利润为3,160.2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裕能新能源系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的联营企业,公司持股比例为16.07%。公司董事长谭新乔先生、总经理刘干江先生以及公司关联方文宇先生均在裕能新能源担任董事,该关联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 条第三条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裕能新能源依法存续,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6、湖南电化厚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化厚浦”)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刘会基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6月6日

  公司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鹤岭街道烧结车间办公室

  经营范围:镍钴锰三元材料前驱体电池正极材料、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功能性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智能快速充电桩系统的研发、生产、建设;软件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电化厚浦的总资产为2,413.55万元,净资产为2,500万元,营业收入为0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电化厚浦系公司参股公司湖南力合厚浦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湖南力合厚浦科技有限公司16.67%股份。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刘干江先生在电化厚浦担任董事,该关联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 条第三条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电化厚浦依法存续,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镍钴锰三元电池材料项目正在建设中。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市场价格定价。

  (二)关联交易合同的有效期、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情况

  ■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租赁关联方土地及房屋可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是公司生产经营必要的;公司及子公司为关联方提供场地租赁及综合服务均收取了合理的租赁费用和服务费用,可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利润;公司代理关联方销售新能源电池材料产品可深入了解新能源电池材料领域并掌握其市场动态,开发和管理客户,建立稳定的营销网络,有利于公司发展新能源电池材料业务,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2、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持续性、经常性的关联交易,是各方本着平等合作、互利共赢原则进行的,均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结算方式合理。日常关联交易占公司收入和采购的比重较低,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七、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及子公司租赁关联方土地及房屋可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是公司生产经营必要的;公司及子公司为关联方提供场地租赁及综合服务均收取了合理的租赁费用和服务费用,可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利润;公司代理关联方销售新能源电池材料产品可深入了解新能源电池材料领域并掌握其市场动态,开发和管理客户,建立稳定的营销网络,有利于公司发展新能源电池材料业务,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2、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持续性、经常性的关联交易,是各方本着平等合作、互利共赢原则进行的,均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结算方式合理。日常关联交易占公司收入和采购的比重较低,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3、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事前取得了我们的认可,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公正,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

  2、《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九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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