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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0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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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停牌股票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号),以及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与相关托管银行及会计师事务所协商一致,自2019年3月5日起,本公司对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长春高新”(股票代码:000661)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自上述股票当日收盘价能反映其公允价值之日起,对其恢复按交易所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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