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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0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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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
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人寿”)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19年3月6日起,阳光人寿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公司名称: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16层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朝外大街乙12号昆泰国际大厦1号楼12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联系人:王超

  电话:010-59053660

  客户服务电话:95510

  公司网址:http://fund.sinosig.com

  2、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邮基金客服电话:010-58511618 、400-880-1618(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均可拨打)

  网址:www.postfund.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中邮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中邮旗下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5日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开通基金定投业务并参加基金申购及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人寿”)协商一致,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9年3月6日起,旗下部分基金开通阳光人寿基金定投业务,并参加阳光人寿申购费率及定投申购费率优惠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描述

  1、申购费率优惠内容:

  ■

  ■

  费率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阳光人寿网上交易系统、柜台申购上述基金产品的,申购费率1折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阳光人寿公示为准。若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内容:

  ■

  投资者通过阳光人寿办理上述基金定投业务,其定投申购费率1折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阳光人寿公示为准。若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3、费率优惠期限

  阳光人寿:2019年3月6日起。

  上述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二、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不包括各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

  2、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基金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3、申购及定投业务解释权归阳光人寿所有,申购及定投业务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阳光人寿的相关公告。

  4、本公司所管理的其它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此项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

  5、申购费率及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阳光人寿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6、本公告解释权归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在投资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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