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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0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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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50 证券简称:华东电脑 编号:临2019-005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金额:人民币5714.1658万元;(以4029万元为本金,按照12%的年化收益,以原告支付股权转让款之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的月份数,以月为最小单位计算,暂计至2019年1月31日,即公司投资总额×(1+12%)i/12=4,029×(1+12%)37/12=5714.1658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原告”)因上海教享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教享科技”)之股东存在违约行为,近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并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2019)沪01民初39号】。

  (一)原告基本信息

  原告: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淮松

  (二)被告基本信息:

  被告一:唐猛

  被告二:上海国堃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顾新建

  被告三:上海怡德依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晓昆

  被告四:孔建中

  二、本次诉讼的案件事实、请求的内容及其理由

  (一)诉讼事实和理由

  2015年12月28日,原告与四被告以及教享科技签订了《关于上海教享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协议书》”)并实际支付了人民币4029万元投资款。

  由于市场环境变化等原因,教享科技无法达成《投资协议书》约定的2015-2017年度的盈利保证且已触发“回购权”之规定(公告编号:临2015-051)。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将依据协议向四被告转让持有的全部40%股权。教享科技通过股东会决议,四被告同意依据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于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摘牌,受让原告持有的全部教享科技股权。

  公司已按照国有资产的相关规定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股权,四被告未于产权交易所规定的摘牌期内进行摘牌,至今仍未支付任何股权转让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四被告未依照合同约定受让原告股权,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合同约定,已构成违约。

  (二)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四被告按比例支付人民币5714.1658万元受让原告持有的上海教享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以4029万元为本金,按照12%的年化收益,以原告支付股权转让款之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的月份数,以月为最小单位计算,暂计至2019年1月31日,即公司投资总额×(1+12%)i/12=4,029×(1+12%)37/12=5714.1658万元);其中被告一按照46.1%的比例支付人民币2634.2304万元,被告二按照22.4%的比例支付人民币1279.9731万元,被告三按照16.5%的比例支付人民币942.8374万元,被告四按照15%的比例支付人民币857.1249万元;

  2、请求法院依法判令本案诉讼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由四被告承担。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因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积极关注本案情况,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披露诉讼事项及其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民事起诉状》

  (二)《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特此公告。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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