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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吴建昌、吴汉昌先生关于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2019年2月27日,吴建昌先生将质押给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3,050,000股、质押给个人作为非融资性担保的8,000,000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2019年2月27日,吴汉昌先生将质押给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4,500,000股、质押给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7,699,800股,质押给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9,840,000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相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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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基本情况
鉴于吴建昌、吴汉昌先生于2019年2月11日与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吴建昌、吴汉昌先生现已收到合同约定的90%预付款,2019年3月1日吴建昌将其持有的21,600,065股公司股份、吴汉昌将其持有的23,043,865股公司股份质押给了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相关的质押手续。
本次质押行为,属非融资性质押,是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所提供的履约担保。
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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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控股股东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吴建昌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 21,600,06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45%,无融资性质押,累计质押21,600,065股(均为本次非融资性质押),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5%;吴汉昌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27,043,86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2%,无融资性质押,累计质押本公司股票23,043,865股(均为本次非融资性质押),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85.21%,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5%。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吴桂昌及其一致行动人吴建昌、吴汉昌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213,702,58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4.37%,合计质押208,627,248股(含本次非融资性质押),占三人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7.63%,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03%。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质押冻结明细。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