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3月0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 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9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3月4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2月27日通过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华农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监事、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参股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用人民币10,500万元向BD TECHNOLOGY LIMITED(以下简称“BD”)收购参股公司江山宝源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宝源”)17.4%的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江山宝源62.4%的股权。

  公司事前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通知了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充分的沟通,获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亦发表了独立意见。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参股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陈宏先生与何天龙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以人民币3,000万元转让参股公司深圳易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信科技”)5.00%股权给深圳韬略新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韬略新能源股权投资基金”)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持有易信科技5.71%的股权。

  公司事前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通知了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充分的沟通,获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亦发表了独立意见。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张华农先生与徐可蓉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19年3月21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公司三楼大会议室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议案:

  1、《关于收购参股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5日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0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参股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参股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用人民币10,500万元向BD TECHNOLOGY LIMITED(以下简称“BD”)收购参股公司江山宝源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宝源”或“标的公司”)17.4%的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江山宝源62.4%的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三)项、10.1.5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陈宏先生与公司董事何天龙先生于标的公司江山宝源担任董事职务,因此本次交易,关联董事陈宏先生与何天龙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陈宏先生:生于1980年3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现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条第(二)项对关联自然人的规定。

  何天龙先生:生于1979年9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现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条第(二)项对关联自然人的规定。

  三、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BD TECHNOLOGY LIMITED

  成立时间:2011年7月20日

  注册地址:九龙观塘鸿图道50号宝冠大厦2楼205室

  董事:刘文平

  公司编号:1636966

  商业登记证:58719708-000-07-15-5

  注册资本:港币34,878.25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实业,咨询服务

  四、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标的名称:江山宝源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3、注册资本:52,406万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侯跃

  5、成立日期:2014年12月08日

  6、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7、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售后回租;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资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8、股权结构情况

  (1)本次交易完成前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

  (2)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

  9、主要财务指标,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对江山宝源出具的《审计报告》(勤信深审字【2019】第0008号),江山宝源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79,416.33万元,负债总额19,066.91万元,净资产60,349.42万元,营业收入5,492.95万元,营业利润2,247.02万元,净利润1,677.43万元。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89,514.58万元,负债总额30,842.59万元,净资产58,671.99万元,营业收入8,018.75万元,营业利润4,821.21万元,净利润3,615.91万元。

  (二)定价政策

  本次交易价格参考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于2019年2月28日出具的编号为“勤信深审字[2019]第0008号”《审计报告》,以标的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603,494,222.36元为参考,经交易各方协商,标的资产的价格(即标的公司17.4%股权的转让价格)确定为10,500万元。

  五、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

  甲方: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BD TECHNOLOGY LIMITED

  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收购乙方持有的江山宝源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17.4%的股权;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将标的公司17.4%的股权转让给甲方。

  (二)交易对价及支付安排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次交易价格参考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于2019年2月28日出具的编号为“勤信深审字[2019]第0008号”《审计报告》,以标的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603,494,222.36元为参考,本次乙方将标的资产转让给甲方的股权转让价款为10,500万元。

  乙方确认由江山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永泰”)代其收取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款。

  本次交易价款以甲乙双方均认可的方式支付,包括但不限于现金、票据等方式。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60日内,甲方应当完成全部付款义务。甲方向江山永泰支付完毕上述全部交易价款,即视为向乙方履行完毕本次交易的付款义务。

  (三)标的资产的交割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90日内,乙方应办理完成标的资产过户至甲方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及标的公司应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标的资产工商变更登记工作。

  在办理资产交割过程中,如发生因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的变化而无法办理资产交割的情形,则甲、乙任何一方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等情形发生之时立即通知另一方,经另一方同意后本协议终止履行。

  (四)过渡期的安排

  为保证标的公司业务的平稳过渡,双方同意,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过渡期内标的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和管理方式维持不变。过渡期内,标的公司须保持通常经营模式,保持现有的组织结构、核心人员,继续维持与客户的关系,保持业务的连续性,以努力使标的公司的经营不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双方保证标的公司在过渡期内不会免除任何对他人的债权或放弃任何追偿权,或提前偿还债务;标的公司不会在正常范围以外收购或处置任何收入、资产、业务,不得承继或发生通常业务范围以外的责任、债务或费用;

  双方保证在过渡期内不会发生损害标的公司重大利益的任何事项。

  (五)过渡期的损益

  1、交易基准日前(含交易基准日当日),按照甲方持股45%、乙方持股55%的股权比例承担股东权利义务,享受股东利益。

  2、过渡期内,按照甲方持股62.4%、乙方持股37.6%的股权比例享受标的公司的未分配利润。

  (六)协议的生效及终止

  1、协议自下述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1)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

  (2)本次交易有关事宜获得甲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本次交易有关事宜获得标的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2、如发生下述情况之一,本协议终止: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同意终止本协议;

  (2)任何有管辖权的政府部门或有关机构出具不同意、限制、禁止或撤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政策或命令;

  (3)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在守约方向违约方送达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对此等违约行为立即采取补救措施之日起三十日内,此等违约行为未获得补救,守约方有权单方以书面通知方式终止本协议。

  六、资金来源

  本次收购股权采用包括但不限于现金、票据等方式。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及其他投资带来不利影响,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和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

  七、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江山宝源17.4%的股权,可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本次股权收购事宜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问题。本次收购后,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江山宝源62.4%的股权,因此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八、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与江山宝源发生关联交易。

  九、关联交易的履行程序

  公司于2019年3月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关联董事陈宏、何天龙回避表决,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收购参股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

  我们对该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认为此次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定价以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收购参股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拟收购参股公司江山宝源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宝源”)17.4%的股权,该交易遵循双方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没有发现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行为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于公司业务发展有利,符合公司发展方向。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按法律程序进行审议,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拟用人民币10,500万元收购参股公司江山宝源17.4%的股权,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备查文件

  1、《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3、《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4、《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对江山宝源出具的〈审计报告〉》;

  5、《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涉及的江山宝源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19)第3-0007号);

  6、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5日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2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3月21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3月20日-2019年3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21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20日15:00至2019年3月21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3月1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滨海二路一号雄韬科技园公司三楼大会议室(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滨海二路一号雄韬科技园)。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收购参股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于公司2019年3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已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上述相关董事会决议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19年3月20日16: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深圳市大鹏新区滨海二路一号雄韬科技园证券部,邮编:518120,信函请注明“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9年3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伟健

  联系电话:0755-66851118-8245

  联系传真:0755-66850678-8245

  联系邮箱:linwj@vision-batt.com

  联系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滨海二路一号雄韬科技园三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518120

  5、其他: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住等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按照会议登记方式中的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进行登记后参加会议。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733”,投票简称为“雄韬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

  见。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

  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3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3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3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议案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1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以人民币3,000万元转让参股公司深圳易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信科技”)5.00%股权给深圳韬略新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韬略新能源股权投资基金”)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持有易信科技5.7143%的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对关联法人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三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深圳韬略新能源股权投资基金的股东,公司董事张华农先生与徐可蓉女士为深圳市三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因此本次交易,董事张华农先生与徐可蓉女士回避表决该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三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深圳韬略新能源股权投资基金的股东,公司董事张华农先生与徐可蓉女士为深圳市三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深圳韬略新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主体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执行事务合伙人:浙商创业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4、成立日期:2018年2月09日

  5、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6、经营范围: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股权投资。

  7、股权结构:

  ■

  8、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述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标的名称:深圳易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主体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3、注册资本:10,000.0012万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白本通

  5、成立日期:2004年7月05日

  6、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百旺信工业区A区(一区)一栋二楼

  7、经营范围:兴办实业;计算机软硬件、电子元器件、生化试剂医药化工中间体、网络科技的技术开发;国内贸易;企业形象策划、信息咨询;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信息服务业务。利用互联网经营游戏产品(含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

  8、股权结构情况

  (1)本次交易完成前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

  (2)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

  9、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易信科技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第六条规定,挂牌公司在其他媒体披露信息的时间不得早于在指定披露平台的披露时间。易信科技目前尚未发布2019年年度财务数据,因此提供易信科技相关财务数据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30日。

  (二)定价政策

  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根据对标的股权市场询价与标的股权对应资产净值孰高为原则,经交易各方协商最终确定本次标的股权成交价格合计为人民币3,000万元,本次交易遵循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均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

  转让方(甲方):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深圳韬略新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股份转让价款及其支付方式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深圳易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36356)5.00%的股权以人民币3,000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

  (三)交割先决条件以及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易信科技公司合法拥有的股份,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份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甲方保证转让予乙方的股份为解除限售之股份。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份后,其在易信科技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份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诺,其不存在可能对易信科技公司未来IPO构成实质性障碍的情况,如果存在,承诺将积极配合进行规范。

  (四)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五)合同生效

  合同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助于充足公司经营流动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经营流动性,优化财务结构,提高盈利水平,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增加货币资金,提高公司流动比率,增强偿债能力,降低财务费用。本次股权转让,对本期业绩构成积极影响,对公司本期和未来主营业务的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不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公司不存在股权转让款项不可收回的风险。

  七、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与深圳韬略新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发生关联交易。

  交易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与易信科技发生关联交易。

  八、关联交易的履行程序

  公司于2019年3月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关联董事张华农、徐可蓉回避表决,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

  本次交易有利于改善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充足公司经营流动性需要,优化财务结构,提高盈利水平。本次交易定价根据对标的股权市场询价与标的股权对应资产净值孰高为原则,经过交易双方协商定价,符合市场规律,遵循了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价格保证了上市公司利益,该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各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收购参股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转让易信科技5%股权,是为了优化整合资产权属,盘活资产,实现资产权属统一,便于资产的管理与处置,本次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所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符合股东整体利益,没有发现有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拟以3,000万元转让参股公司易信科技5%股权,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1、《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3、《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4、《关于深圳易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5、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5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